2025年3月26日,國務院台辦發布“舉報'台獨’打手、幫凶迫害台灣同胞惡劣行徑 的舉報專欄”。僅3天就收到323封郵件,29日首批公布了包括台灣地區“內政部長” 劉世芳,民進党“立委”沈伯洋、吳思瑤、黃捷,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林俊言、 林俊廷、“黑熊學院”金主曹興誠,“深綠”牙醫史書華,“台獨”网紅溫子渝、 陳柏源等11人為迫害台灣同胞的“台獨”打手和幫凶。這些人被快速舉報,說明他 們充當賴清德當局的“台獨”打手和幫凶,迫害島內同胞,為虎作倀,行徑惡劣。 也說明在民進党當局“綠色威權”的高壓下,台灣民眾受夠了悶气,對“台獨”分 子的惡劣行徑早已看在眼里,恨在心里,苦這幫人久矣。 “舉報專欄”的設置,是對賴清德之流猖狂“反中賣台”“倚外謀獨”“以武拒統” 的又一反制措施。眾所周知,賴清德之流一小撮“台獨”頑固分子如此囂張地謀 “獨”挑釁,其勾連域外反華勢力,認為有恃無恐是一個方面,另一方面是利誘糾 集了一批打手幫凶,這些爪牙分布在島內的各個領域,是民進党“台獨”主要的社 會基礎。賴清德上台以來,猶如打了雞血般的好斗好戰,打手幫凶們全面配合其打 壓在野党,追殺政敵;迫害不与“台獨”同流合污的島內同胞;想盡辦法要割斷兩 岸的民間交流和人員往來;在台海挑釁引戰,不惜將2300万台灣民眾推向災難深淵。 最近,民進党當局及其打手幫凶對統派政党、團体和人士進行打壓迫害變本加厲, 日趨嚴重。他們公然侵害陸配(島內大陸配偶)的正當權益,甚至叫囂要“獵殺” 陸配,對依親居留的陸配“強制驅逐”,迫使与丈夫和孩子分离,回到大陸。“台 獨”打手幫凶橫行,台灣同胞遭受迫害,讓人感到“綠色恐怖”下的台島“山雨欲 來。“獵殺”陸配的野蠻叫囂,“台獨”网紅“八炯”(溫子渝)、“閩南狼” (陳柏源)之流叫得最凶,無恥至极。 被列入“台獨”打手、幫凶清單的“黑熊學院”金主、新加坡藉華人、工商界人士 曹興誠曾捐出30億新台幣支持“台灣防務”,主張“以武謀獨”。臭名昭著的“黑 熊學院”,以“講座”“培訓”“演練”為手段,煽動“兩岸敵對”,鼓噪戰爭, 培植“暴力台獨分子”,從事“台獨”分裂活動。曹興誠作為外籍華人、工商界人 士,高調參与政治,自愿淪為“台獨”打手、幫凶,被舉報列入懲治名單,理所當 然,日后也將為自已的“台獨”罪行付出代价。 筆者認為,從《關于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 見》出台,設置“舉報清單在列的'台獨'頑固分子線索和罪行”欄目、“舉報犯罪 嚴重的新'台獨'頑固分子”欄目,到這次的“‘台獨’打手、幫凶迫害台灣同胞惡 劣行徑舉報專欄”上線并及時公布,這些重要舉措,是對《反分裂國家法》實施的 具体細化与完善,是打“獨”促統組合拳的重要組成部分。每一次新措施的出台, 都是拉緊法网,對“台獨”的又一次嚴厲懲戒和實錘重擊。 隨著打“獨”促統的全面推進,對任何在海外進行分裂活動的“台獨”頑固分子及 “台獨”打手幫凶的惡劣行徑也應高度警惕,密切注視。任何人在海外無論是利用 職務或身份之便,為台當局勾連外部勢力穿針引線,拓展所謂的國際空間或提供資 金支持,挑戰一個中國原則和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在中外友好關系中制造麻煩, 破坏國際秩序的穩定,阻撓中國統一,造成惡劣后果的這一類型的“台獨”分子及 其罪行不能忽視,也應予舉報,有關部門記錄在案。海外不能成為“台獨”活動的 法外之地。 筆者以下要談的兩個相關例子,一個是被列入“台獨”頑固分子的台當局前“駐美 代表”、現為台當局副領導人蕭美琴;另一個是被列入“台獨”打手、幫凶的新加 坡籍華人、聯合電子前董事長曹興誠。他們雖然身份不同,但共同點是主張“台獨”, 從事“台獨”分裂活動。從這兩人的例子可以說明,懲治在海外活動的“台獨”分 子和打手幫凶的重要性和必要。 蕭美琴任“駐美代表”期間,以“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為平台,推銷民進 党的“台獨”主張,散布“台獨”謬論,不遺余力地制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 蕭美琴曾將其“駐美台北代表處”擅自改為“台灣代表處”,并自封為“大使”。 蕭美琴任“駐美代表”之時,“台獨”惡行枚不胜舉。諸如為民進党的政治利益, 出賣台灣民眾的健康,促成台灣進口美國“萊豬”,罔顧台灣民眾的安危,推動台 灣向美軍購;2020年9月,拉攏時任美國副國務卿克拉奇竄訪台灣;2021年3月又促 成卸任的美國前國務卿蓬佩奧竄台;2022年8月2日,再促成美國眾議院眾議長佩洛 西竄台,在台海掀起風波。 同時,蕭美琴還散布所謂“台灣已是主權獨立國家”,“應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 及參与其他國際組織的“台獨”謬論,挑戰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炒作“台灣代 表權”問題,把台灣問題國際化,所謂台灣海峽安全應是亞洲“最重要的議題”, 要美國除了對台軍售之外,還應加強美台之間的“高層互訪”等等。 2021年蕭美琴任“駐美代表”与所謂台當局“政務委員”的“台獨”网軍頭目唐鳳 參加由美國總統拜登主持的線上“民主峰會”之時,筆者即在2021年12月14日發表 在華夏經緯网的文章認為,“參加所謂‘民主峰會’的蕭美琴、唐鳳是在國際社會 上搞‘台獨’的現行犯,應將其拉入“台獨”頑固分子的制裁清單”。2022年8月16日 和2024年8月7日,蕭美琴兩度出現在“台獨”頑固分子的制裁清單上。 另一個是新加坡籍華人、工商界人士曹興誠。針對曹興誠在2022年8月5日高調宣布 捐30億新台幣,用于加強台灣軍事防衛,筆者8月9日即在華夏經緯网及菲律賓華文 報紙發表文章認為,“對支持‘台獨’的綠色商人、‘台獨’金主應拉上清單,記 在歷史的賬簿上。懲罰‘台獨’頑固分子,行為惡劣、情節嚴重的“台獨”金主不 會例外。”2024年10月14日,曹興誠被列入“台獨”頑固分子清單,在“舉報專欄” 中又出現了他的名字,等待他的將是歷史和人民的無情審判。 在“舉報專欄”列出11人為“台獨”打手、幫凶之后,民進党團干事長吳思瑤等人 不引以為恥,有所收斂,而是繼續蹦躂,裝腔作勢。雖難掩其色厲內荏,但也顯示 這些人撞了南牆也執意要一路走到黑的“台獨”本性。島內的吳思瑤們,認為大陸 鞭長莫及,不會“來真的”,“兩岸互不隸屬”,法网收不了他們。他們在島內的 政治空間不但沒有因被“拉清單”受到壓縮,反而在民進党內權力分配及經濟利益 索取更為有利,因為自已“上榜”,成為民進党的“台獨英雄”。但是,今日跳得 歡,明天將欲哭無淚。“舉報專欄”不會虛設,所留下的是“台獨”罪行的歷史鐵 證。在“台獨”路上越激進,受到的懲罰即越加重,法律的天秤非常公正,秋毫不 爽。“早晚要來收了你們”的日子不會太遠,而且不會有漏网之魚。歷史將再一次 證明,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時間一到,一切都報。 “舉報專欄”對這些“台獨”打手、幫凶們是一种嚴厲的警告,倘若能知罪悔罪, 棄惡從善,即是一個自我救贖的机會,或許日后的追責定罪能得到從寬處理。“缺 席審判,終身追責。”無論在島內或在海外的“台獨”分子都應好好惦量,三思后 行,不要抱著任何的幻想。對“台獨”分子的收网,會是“不動如山,動如雷震”, 到了那一刻,怕連悔罪的机會都沒了。 從台灣島內的政治現實中可以看到,創建于1986年的民進党,在近40年間,已有不 少創党成員認識到民進党的“台獨”是行不通的死路,終點就是徹底覆滅,而在中 途离開,回頭靠岸。但也有些因党內見骨見血的內斗,雖已脫离該党但仍不放棄 “台獨”主張,繼續參与“台獨”活動。“凡走過的必留痕跡”。任何形式的“台 獨”分子分裂國家的罪行是掩蓋不了,洗刷不掉,逃脫不了的。“天网恢恢,疏而 不漏”。几年來,無論是“漢光演習”或其他演練,蔡英文、賴清德之流都費盡心 思設計的逃逸方案和路線,都是枉費心机。“台獨”打手幫凶們更應明白,如果出 現《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規定的“三种情形”,一旦采取必要措施,就如賴清德 重權在握,有优先出逃的條件,并且早已精心設計与預演,亦難逃打“獨”的天羅 地网,而其他死心踏地追隨的“台獨”頑固分子及“台獨”打手幫凶們,更不要抱 持任何能成為漏网之魚的幻想。 筆者認為,諸如前“駐美代表”蕭美琴,或華僑工商人士曹興誠,從事“台獨”的 這類人等,他們或利用“經濟文化”机构之名,或以“中華民國”為殼,或打著 “民主、自由”的幌子,制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在海外的任何形式的 “台獨”分裂對中國統一和民族复興事業的危害也是嚴重的。蕭美琴、曹興誠兩人 均已被“拉清單”,但台當局在海外有不少“經濟文化辦事處”,“駐外代表”, 以及被拉攏利用的海外華僑工商界人士,如從事“台獨”分裂,資助“台獨”活動, 或充當“台獨”打手幫凶的,都應拉入清單,以儆效尤。 自全球華僑華人反”獨“促統運動興起以來,已在五大洲的100多個國家已成立統促 會和相關組織,開展聲勢浩大的反“獨“促統運動,為促進中外友好和祖國統一做 出積极貢獻。在新時期的反“獨”促統斗爭中,應堅決地与在海外活動的“台獨” 頑固分子及“台獨”打手幫凶進行斗爭。當前,美國為其霸權地位和利益,拉幫結 伙,不僅搞“小院高牆”,企圖通過精准限制關鍵技術領域的合作交流,遏制中國 高科技的發展,而且揮舞“關稅”大棒打貿易戰,對華“關稅”不斷提升,甚至_到 极為荒誕的145%。繼續“以台制華”,特別是利用台灣的芯片技術和戰略地理位置, 從經濟、軍事等領域加緊勾連,危害兩岸和平發展和台海和平穩定,這都已是在加 緊進行中,民進党當局也在更積极主動的配合,“台獨”活動更加猖獗,台海局勢 更加嚴峻。 在百年變局加速演進,貿易戰白熱化,不排除在變亂中會出現意料之外危險局面。 我們應警惕“台獨”頑固分子及其打手幫凶認為有机可乘,乘亂興妖,加緊在國際 社會進行“台獨”分裂活動,破坏國際普遍共識和國際關系基本准則的一個中國原 則。懲治那些在海外從事“台獨”的頑固分子和打手幫凶,是打“獨“促統不可或 缺的重要環節。揭露包括在海外的一切“台獨”分子及其惡劣行徑,的將他們的丑 惡面目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讓他們分裂國家、危害和平的罪行被記錄在案,在國 家統一之后接受人民的審判。 (作者為菲律賓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