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拒絕聖火來台 自己矮化自己 聖火來台好事傳 無端拒絕失輝煌 自孤國際無光彩 台獨花招未免狂 據聯合報四月廿七日頭版頭條新聞記者馬鈺龍、特派記者藍孝威台北—北京連線報 導︰政府決定拒絕北京奧運聖火來台,創下奧運史上國家奧委會(NOC)拒絕奧運聖 火入境的首例。 國際奧運委員會與北京奧運組織委員會昨晚在北京公布二○○八奧運會聖火傳遞路 線,聖火將從越南胡志明市傳入台北市,再傳進香港、澳門。 北京宣布後,我體委會及中華奧會隨即舉行記者會表示,這條路線有損我國主權且 有矮化之嫌。體委會主委楊忠和說,「如果北京奧組委的路線不做修改,台灣不歡 迎聖火入台。」 楊忠和表示,香港屬於中國特別行政區,政治上屬中國統轄,聖火路線經台灣再傳 進香港再進中國境內,容易被中國形容台灣是「國內路線」中的一站,不合我方預 期,且有被矮化之嫌,而且大陸媒體都以「中國台北」稱呼我國,所以體委會不能 接受。 至於明年會不會拒絕參加北京奧運,楊忠和不願回應。 同日同報A三版記者李志德分析︰民進黨政府拒絕北京奧運聖火來台傳遞,象徵綠營 內部的極端勢力,再一次主導了兩岸政策。但更進一步,這可能意味著去年下半年 以來,兩岸回暖的情勢,極可能受到綠營初選效應的波及,再度降溫。 值得注意的是,我方的「聖火傳遞」政策大改變,其實就在這兩個星期裡。當最早 傳出奧運聖火可能途經台灣時,我方訂定的底線就是「從第三國進或從第三國出」, 高層大陸政策官員不管公開或私下都不避談這個條件,這個調子一直維持到今年四 月上旬。 「一頭進出第三地的安排,可以保留一個各自表述的空間。」一位當時負責大陸事 務的高層官員曾經這樣形容。 但到了四月中,傳出新任國安會秘書長陳唐山可能推翻前任秘書長邱義仁的決定, 聖火傳遞政策開始生變。最明顯的,就是本月十七日民進黨召開府院黨會議後,與 會的立委王幸男出面轉述,表示我方可以接受的聖火路線是「第三國進,第四國出」, 而且不能包含港澳。 十七日府院黨會議後,中華奧會針對幾乎定案的路線,向大陸提出抗議,但問題是, 如果不滿這個路線,為什麼會這麼晚才提出抗議,這也是政策最近才告生變的另一 個跡象。 聖火傳遞政策由寬到緊、由「各自表述」到不留餘地,終歸要收攏到「民進黨黨內 初選」這個脈絡裡。從四月起,民進不論立委或總統候選人的黨內初選,都進入白 熱化階段。黨內初選除了排藍之外,也促成各陣營競相向深綠表態,謝長廷對「一 中憲法」被迫改口,就是最顯著的例子。部分敢在黨內發出異議的立委,不是被打 為「十一寇」,就是被批成「中國X」。聖火路線生變,不過是這種政治氛圍下的 另一盤祭品而己。 筆者認為奧運聖火來台,本來是相當光彩之事,台灣當局為不健全的意識型態誤導, 大失民心,相當可惜。 (二00七年四月廿八日發稿。) (2) 拒絕聖火來台 豈不自我矮化 聖火來台大眾歡 因何拒絕失輝煌 造成國際更孤立 矮化自家面乏光 據聯合報四月廿八日A三版記者林新輝、何明國、陳志平、姜炫煥連線報導︰行政院 長蘇貞昌昨天表示,中國稱我是「中國台北」就是破壞我主權、矮化國格,任何時 候任何場合國家主權不容矮化,我們絕不派運動員參加被矮化、侮辱的奧運會。 陳水扁總統昨天出席數位電器大展開幕時也表示,我方從一開始就堅持,聖火無論 如何都要國進國出,台灣不能被矮化。他強調,「這是大家的共識」,不是他個人 的決定。 同版記者馬鈺龍台北報導︰奧運聖火路線觸動了國安會、陸委會最敏感的「港澳台」 神經,成為胎死腹中的重要關鍵。中華奧會主席蔡辰威昨天表示,北京奧組委只告 知他聖火是從胡志明市入台,再進香港,他並不知道香港的下一站是澳門。 蔡辰威指出,如果聖火從香港直接進入中國境內,他覺得還妥當,結果是從香港再 進澳門,他就覺得怪怪的,他沒有辦法跟「有關單位」交代。 蔡辰威沒有明白指出是跟那些「有關單位」報告,二月十二日與北京奧組委簽定會 談紀要後,國安會在三月廿三日就決議拒絕台─港─澳的路線,可是三月廿七日蔡 辰威卻回函北京奧組委同意接受胡志明、台北再進香港的路線安排。 在三月廿三日到廿七日之間,顯然中華奧會沒有得知政府的立場,蔡辰威認定由台 北進香港再進中國是合理的,但不知這認知已被政策否決,更別提到奧組委公布的 路線是從香港再進最敏感的澳門。 筆者認為台灣當局拒絕奧運聖火來台,違反人民群眾意見,造成國際更加孤立,等 於自己矮化自己。誰曰︰「不然?」 (二00七年四月廿八日發稿。) (3) 大赦減刑是好事 分別異己肇爭端 大赦減刑受眾歡 暗分異己失群光 應該從善如流議 公正公平無異端 據聯合報四月廿五日頭版頭條新聞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陳水扁總統將實施全國性 減刑,估計至少上萬名受刑人受惠獲釋。這是我國歷來第五次減刑,預定五二○實 施。 法務部已研擬「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草案;政次李進勇表示,減刑對象將排除 重大危害治安及新興經濟犯罪等案件,預計下周送立法院審議。草案規劃的減刑幅 度:死刑減為無期徒刑,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廿年,有期徒刑、拘役、罰金均減 半。 陳水扁總統昨天下午接見南非總主教屠圖時,主動透露將推動全國性減刑赦免。 不過,減刑的對象並非統統有獎。法務部指出,惡性重大的槍砲、販毒、擄人勒贖、 殺人、組織犯罪、販賣人口、性侵未成年人、賄選、洗錢、部分民生犯罪如販賣斃 死豬肉等危害治安,及重大危害金融、企業掏空等犯罪,將被排除適用減刑。 目前判決定讞尚未執行的廿六名死刑犯,是否因減刑而死裡逃生,引起關注。依上 述原則,這些人都是「剝奪他人性命」的罪犯,法務部表示可能被排除適用。 此外,貪汙治罪條例第四、五、六條的重大貪汙犯罪,也在排除之列;換句話說, 包括國務機要費貪汙案的第一夫人吳淑珍與特別費案的馬英九,都不能享有減刑。 總統女婿趙建銘觸犯的內線交易罪影響社會金融重大,初步也被考慮排除適用。 同日同報A三版記者劉永祥、李順德台北報導︰陳水扁總統昨天下午接見南非總主教 屠圖時,主動透露將推動全國性赦免。府方人士表示,希望今年五月廿日總統就職 日能夠實施,但如果時程來不及,府方尊重朝野意見。 陳總統指出,距離上次全國性的減刑、赦免已有十六年,今年適逢二二八事件六十 周年以及解嚴廿周年,他以國家元首身分,特別在上周指示行政院轉令法務部,對 偶蹈法網罪犯,研究有關赦免的相關事宜。。 行政院發言人陳美伶昨晚表示,「九十六年減刑條例」草案最快下周三送交行政院 會通過。 依陳美伶所研究提供資料顯示,歷任總統或元首實施「減刑」者有四人,包括蔣介 石於第四任總統任內,事由為「紀念開國六十年」,實施日期為民國六十年十月十 日;嚴家淦繼任第五任總統,事由為「追念總統蔣公」,實施日期在民國六十四年 七月十四日;李登輝繼任第七任總統,事由「追念蔣故總統經國先生」,實施日期 為民國七十七年四月廿二日。第四次在李登輝任內,施實時間是民國八十年。 陳美伶表示,行憲前有過三次大赦,當時尚無赦免法,只有大赦條例。特赦至今有 三次,如李前總統特赦黃信介等美麗島受刑犯,減刑則有四次,四次的範圍都不一 致。 筆者認為大赦減刑是好事,但不宜分別異己,造成不公不平。綠委所謂邱毅、馬英 九、趙建銘不適用,未免武斷。 (二00七年四月廿八日發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