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重啟“國家統一綱領”是順潮應勢之舉


(車英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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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拿大著名僑領,南中國戰略研究所理事長,加拿大中國統一促進會梁偉洪會
長,在5月7日接受“中國評論”采訪時,提出台灣應重啟“國統綱領”。中國著名
研究台灣問題專家,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余克禮所長在7月2日發表“破解政
治難題,應預作准備”,這篇文章強調:解決兩岸政治難題,台灣是离不開“國統
綱領”規定的目標宣示。筆者認為:台灣重啟“國統綱領”是推動兩岸繼續發展,
破解制約兩岸關系發展和反對“台獨”,撥亂反正的需要,對“增進互信,求同化
异”是有著重大歷史和現實意義,它對兩岸關系未來的發展將產生積极影響。
     
“國統綱領”不失為兩岸關系發展史上的重要文獻

     1991年2月23日,李登輝主持正式通過“國家統一綱領”。這個綱領強調:大
陸和台灣均是中國領土,促成國家的統一,應是中國人共同的責任。中國的統一,
應以全民的福祉為依歸,以發揚中華文化,維護人權尊嚴,保障基本人權,實踐民
主法治為宗旨。

     實行中國統一分三個階段逐步達成。 近程(互惠交流階段):以交流促進了
解,以互惠化解敵意,在交流中不危及對方的安全和安定,在互惠中不否定對方為
政治實体,以建立良性互動關系;建立兩岸交流秩序,制定交流規范,建立中介机
构,以維護兩岸人民權益;逐步放寬各种限制,擴大兩岸民間交流,以促進雙方社
會繁榮;在國家統一目標下,為增進兩岸人民福祉,大陸地區應積极經濟改革,逐
步開放輿論,實行民主法治,台灣地區加速憲政改革,推動國家建設,建立均富社
會;兩岸應摒除對敵狀態,并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以和平方式解決一切爭端,在
國際間相互尊重,互不排斥,以利進入互信合作階段。中程(互信合作階段):兩
岸應建立對等的官方溝通机构;開放兩岸直接通郵,通航,通商,共同開發大陸東
南沿海地區,并逐步向其他地區推展,以縮短兩岸人民生活的差距;兩岸應協力互
助,參加國際組織与活動;推動兩岸高層人士互訪,以創造協商統一的有利條件。
遠程(協商統一階段):成立兩岸的統一協商机构,依据兩岸人民愿意,秉持政治
民主,經濟自由,社會公平及軍隊國家化的原則,共商統一大業,研訂憲政体制,
以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中國。

     “ 國統綱領”是在當時兩岸還沒有互信的情況下,由台灣單方提出的,在基
本原則上得到了大陸方面實事求是的肯定和認同。現在看來,大陸堅持胡總書記的
“四點意見”,“四點建議”和推動兩岸關系發展總体規划,即“胡六點”与“國
統綱領”在重大原則和統一進程內容等方面都有交集。盡管“國統綱領”強調以台
灣主体性自居,忽略了大陸方面的感受,甚至有以“台灣模式”轉變大陸等原則問
題和不足之處,仍然不失為兩岸關系發展史上的重要文獻。

     
“國統綱領”得到兩岸領導人和台灣同胞共同肯定

     “國統綱領”草案發表不久,大陸方面對這個綱領本著“擱置爭議”“求同存
异”的原則,還是作了實事求是的評論。人民日報于2月6日發表評論:“台灣當局
認同“一個中國”原則,并進行探討,制定實現統一的一些設想,不失為一种順潮
應勢之舉”。“國統綱領”于2月23日通過后,3月15日大陸有關方面負責人就“國
統綱領”發表談話,肯定這是台灣當局在統一問題上做出的一個有意義的行動,對
其贊成“開放直接三通”,推動“兩岸高層互訪”,表示贊賞。2005年胡主席指出:
“1949年以來,盡管兩岸尚未統一,但是,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
變。這就是兩岸的現狀,這不僅是我們的立場,也見之于台灣現有的規定和文件”。
這個“規定和文件”包括“國統綱領”。這個曾是台灣內政有關大陸政策的最高指
導原則,被李登輝束之高閣,甚至,完全背棄,逆兩岸關系發展趨勢,走上“台獨”。
陳水扁上台在承諾“四不一沒有”(包括沒有廢除國家統一綱領和國家統一委員會)。
但是,“國統綱領”是“台獨”推動急獨路線最大障礙,在2006年春節陳水扁表示
廢除“國統會”和“國統綱領”,立即遭到島內外的強烈反對,他最后把“廢除”
改為“終止”。當時任中國國民党主席馬英九先生与多數台灣同胞,堅決反對終止
“國統綱領”和“國統會”。國民党立委丁守中發起聯署的罷免總統案超過成案門
檻,馬英九全力發動在野聯盟推動罷免案。胡錦濤主席指出:“台灣當局不顧島內
外的強烈反對,一意孤行,決定終止“國統會”,“國統綱領”,是對國際社會普
遍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台海地區和平穩定嚴重挑釁,是走向“台獨”的道路邁出危
險的一步”。美國國務院強烈要求陳水扁毫不含糊的确認,“國統會”沒有廢除;
沒有改變現狀;各項承諾仍然有效等。新加坡,日本和德國等都反對陳水的舉動。

破解制約兩岸關系發展難題需要重啟“國統綱領”

    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繼續深化,与台灣重啟“國統綱領”互為條件。兩岸關系和
平發展不斷深化,為重啟“國統綱領”創造了條件,台灣重啟“國統綱領”有利于
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為破解難題鋪平和拓寬了道路。胡錦濤總書記最近接見中國國
民党榮譽主席吳伯雄時指出:“只要雙方良性互動,平等協商,就能夠推動兩岸關
系不斷向前發展,也能夠為逐步解決制約兩岸關系發展的難題找到可行的辦法”。
胡總書記的講話強調,破解制約兩岸關系發展的難題,是推動兩岸關系不斷發展迫
切需要;破解政治難題需要強化兩岸關系的政治基礎,凝聚島內共識,堅持“九二”
共識,反對“台獨”,撥亂反正,醫治“台獨”大搞分裂活動,“去中國化”和撕
裂族群,給台灣同胞造成的傷痛,始終堅持積极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大方向;
兩岸都從中華民族長遠利益出發,增進互信,求同化异,為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創造
更有利的條件。總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复興和加快祖國統一進程中,有許多重要
問題必須面對。“國統綱領”堅持兩岸“一中”,推動兩岸統一,不斷擴大兩岸交
流合作,建立互信,摒除敵對狀態,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建立對等的溝通管道,
共同開發東南沿海地區,推動高層互訪,成立兩岸的統一机构,軍隊國家化,研制
憲政体制等問題的宣示,為雙方協商,談判和政治對話提供了政治基礎。現在台灣
重啟“國統綱領”可以說万事俱備,只欠東風。首先是兩岸的領導人和台灣同胞對
“國統綱領”的共同肯定,共同捍衛,共同努力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完成了
“國統綱領”中的近程和中程規定的許多目標,這些為兩岸關系不斷發展和台灣重
啟“國統綱領”奠定了堅實的政治基礎;其次是兩岸的經濟融合,特別是“ECFA”
的簽訂和實施,大陸方面履行了對台灣同胞做出的鄭重承諾,台灣同胞体會到血濃
于水的骨肉親情,為台灣重啟“國統綱領”提供了极好的條件;第三,“台獨”終
止“國統會”和“國統綱領”,成了反面教員,為台灣重啟“國統綱領”凝聚了多
數民意。第四,中國國民党已經渡過重新執政的困難期,台灣同胞認清了發展兩岸
關系就是“愛台”,就是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台灣重啟“國統綱領”,
在推動兩岸關系不斷發展過程中,能夠減少許多阻力和更快凝聚島內共識。推動重
啟“國統綱領”對大陸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推進祖國統一進程有利。對台灣方
面更有利。正如梁會長指出:“台灣方面一定要從‘國統綱領’入手,依据‘國統
綱領’的原則重新出發,确認‘國統綱領’的政治地位,只有善用‘國統綱領’,
才能尋求真正的“對等和尊嚴”,才能真正為兩千三百万台灣同胞謀求永久和平,
穩定和發展”。

     台灣通過“國統綱領”近20年,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實踐證明,這個綱領反映
了台灣同胞堅持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愿望。現在兩岸關系的形
勢發生了變化,馬英九先生再三強調“正視現實”。現在兩岸的現實是積极推動兩
岸關系和平發展,堅決反對“台獨”,撥亂反正,堅持中國國民党的党章,“憲法”
等規定的條文。現在共同推動台灣重啟“國統綱領”也是順潮應勢之舉。“國統綱
領”也要与時俱進和化异求同,為進一步适應兩岸關系繼續不斷深化需要,這個綱
領需要修改和充實許多新的內容,根据目前兩岸的現實,很有必要增加反對“台獨”
分裂活動等等條文。我們海外同胞期待,兩岸繼續實現“國統綱領”中規定的各項
目標,如果兩岸能共同制定新的“國統綱領”和兩岸共同建立“國統會”達成一致,
更有利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复興和加快實現祖國的統一大業的進程。

(作者為加拿大中國統一促進會執行副會長﹐ 華盛頓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高級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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