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軍國主義復甦,粉破了戰敗國承諾


(梁伟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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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戰是一場人類社會有史以來破壞最嚴重的戰爭,死亡人數近8千多萬人,
烽煙遍及四大洲五大洋,涉及國家近60個,受影響及全球被捲入戰火人數就達15億。
二戰結束後,中國軍民傷亡人數統計達3500萬人,直接被小日本屠殺的中國軍人和
平民百姓共有1800多萬人,被盟軍美國以兩次核武空襲廣島市和長崎市後,迫令小
日本無條件投降,1945年8月15日中午由小日本裕仁天皇以廣播方式向日本全國宣讀
《終戰詔書》接受無條件投降,小日本戰後統計共有軍民死傷2百多萬人,是中國人
死傷的九份之一。 

《日本和平憲法》 背景 

 1945年,戰敗的日本國被盟軍集團國聯合佔領,並軍事接管日本政權及商議二戰後
一切事務安排,盟軍軍管期間經歷近二年商討談判和安排,並於1947年5月3日迫令
日本公佈全新的《日本國憲法》取代了《大日本帝國憲法》,也就是沿用至今的
《日本和平憲法》,並於同年9月2日在美國戰艦 MISSOURI 艦上舉行小日本戰敗投
降儀式,由日本政府官員代表天皇向各戰勝盟國簽署《降伏文書》,同盟國和日本
各存一份,正式宣佈小日本無條件投降,接受《菠斯坦公告》一切條款,戰勝盟國
即時宣佈“第二次世界大戰”正式結束。

1956 年 12 月18 日,聯合國安理會一致通過推薦 51個成員附議接納日本國以《日
本國憲法》為主權獨立國家晉身聯合國。

《日本國憲法》於1956年得到聯合國安理會一致推薦和接納,主要是因為在憲法的
第9條第二章有三大和平基本原則:

(1)放棄戰爭和不擁有宣戰權 ,(2)不維持不發展任何武力,(3)不擁有軍隊
及發展軍武。 
之後被稱為《日本和平憲法》,沿用至今。

日本自民黨鼓吹修憲“軍國主義亡魂復甦”的啟示: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連任後積極鼓吹修改《日本和平憲法》的第9條,如一旦成功通過,
不但嚴重傷害日本二次大戰後的一切承諾,更單方面推翻1972年在北京簽署的《中
日建交聯合公報》精神,其中主要內容之一就是中日發展兩國人民世代友好關係的
同時,擱置東海問題爭議,中國並放棄就第二戰世界大戰向戰敗國日本的索償問題,
嚴格遵守《菠斯坦條約》精神。

總結

筆者認為日本修改憲法第9條的主要原因是:

(一)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無條件投降,同盟國中、美、英、蘇無法就瓜分日本國
土達成共識。

(二)1972年《中日建交聯合公報》中國放棄日本戰後賠償。
日本從沒有反思對中華民族歷史上侵略造成千千万万家庭破碎,家散人亡的事實,
他們否認歷史,逃避歷史責任。

我們可從日本侵華歷史中“甲午戰爭”《馬關條約》小日本向中國晚清政府無理索
償割地賠款中吸取悲痛教訓。

南中國戰略研究所理事長
加拿大中國統一促進會會長 梁偉洪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理事

2013 年7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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