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19年1月2日,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告台灣同胞書》發布40周年紀念會上的 講話中,鄭重倡議探索“一國兩制”台灣方案,丰富國家統一理論,并倡議兩岸各 政党、各界別推舉代表性人士開展廣泛深入的民主協商。這段重要講話丰富了新時 代堅持“一國兩制”和推進國家統一基本方略的內涵。四年多時間倏忽而過,一方 面因島內民進党當局恐嚇各政党、各界人士不得与大陸展開民主協商,另一方面又 因疫情隔离措施,導致兩岸協商迄今尚未正式啟動。 2023年6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 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王滬宁在接見新党訪問團時說,“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 針是實現兩岸統一的最佳方式,對兩岸同胞和中華民族最有利。同日,國台辦主任 宋濤在“兩岸關系前瞻与思考”研討會致詞時提出四點意見,其中第四點為:台灣 問題是中國人的家里事,愿与島內同胞積极探索“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兩岸協商 可分階段進行,方式可靈活多變。這預告了大陸今后將積极推動兩岸民主協商,而 “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是協商的重點之一。 筆者于2003年底在台灣出版《“一國兩制”在台灣》,至今即將滿20周年。這20年 來,大陸始終堅持以“一國兩制”作為和平解決台灣問題、實現國家完全統一的制 度安排,不斷地在論述上与時俱進,并創新、丰富其內容。這促使筆者動筆,回顧 中國共產党十八大之后的政治報告及國家領導人的重要講話,嘗試解析何以“一國 兩制”在新時代仍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最佳方式;港澳實踐“一國兩制”提供了哪些 經驗及啟示,以及應如何矯正台灣民眾對“一國兩制”的誤解,最后則對“一國兩 制”台灣方案將涉及的具体內涵提出几點不成熟的意見。 一、“一國兩制”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最佳方式 “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之所以是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實現國家統一的最佳 方式,至少有以下几個理由。 (一)“一國兩制”有助于兩岸以和平方式實現統一 2005年3月14日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第五條規定,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 符合台灣海峽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國家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實現和平 統一。 2012年11月8日,中共十八大報告指出和平統一最符合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中華民族 的根本利益。實現和平統一首先要确保兩岸關系和平發展;要鞏固和深化兩岸關系 和平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基礎,為和平統一創造更充分的條件。 2014年9月2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會見“台灣和平統一團体聯合參訪團台灣和平統一 團体聯合參訪團”時說,我們將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因 為以和平的方式實現統一,最符合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中華民族的整体利益。 2017年10月18日,中共十九大确立了堅持“一國兩制”和推進祖國統一的基本方略, 強調:“絕不允許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政党、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形式、把任 何一塊中國領土從中國分裂出去!” 2019年1月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布40周年的紀念會上提出,中 國人不打中國人;愿意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因為以和平 方式實現統一,對兩岸同胞和全民族最有利。兩岸同胞要共謀和平、共護和平、共 享和平。他并首度鄭重倡議(1)探索“兩制”台灣方案,丰富和平統一實踐;(2)兩 岸各政党、各界別推舉代表性人士,就兩岸關系和民族未來開展廣泛深入的民主協 商。這次講話引起島內民進党當局恐慌,蔡英文親上火線說“反對一國兩制是台灣 社會的共識”、并刻意誤導“九二共識就是一國兩制”, 陸委會也立即嚇阻台灣政 党及各界人士不得与大陸進行協商,立法院又于2019年先后通過“國安五法”修法、 制訂《反滲透法》,并藉香港“反修例”風波強力宣傳“一國是真,兩制是假”, 使“一國兩制”在台灣進一步被污名化。 2022年8月10日,國台辦与國新辦聯合發布《台灣問題与新時代統一事業》白皮書 (以下簡稱2022白皮書),指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的理由是:(1)以和 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符合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中華民族整体利益,最有利于中 國的長期穩定發展,是中國共產党和中國政府解決台灣問題的第一選擇。(2)實現兩 岸和平統一,必須面對大陸和台灣社會制度与意識形態不同這個問題;“一國兩制” 正是為解決這個問題而提出的最具包容性的方案,它既充分考慮台灣現實情況,又 有利于統一后台灣長治久安;它是一個和平的、民主的、善意的、共贏的方案。 2022年10月16日,中共二十大報告指出“堅持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 一的前景,但絕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選項”。這是繼十 六大報告后首次重申絕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足見兩岸形勢緊張嚴峻。 綜上可知,首先是基于民族情、同胞情,避免骨肉相殘、兵戈相向的悲劇發生,兩 岸應以和平方式統一,而要實現和平統一,就須以“一國兩制”來解決大陸和台灣 社會制度与意識形態不同的問題。 其次是符合大陸發展戰略的要求。2015年3月4日,習近平總書記說:“從根本上說, 決定兩岸關系走向的關鍵因素是祖國大陸發展進步”。無論是集中精力進行改革開 放和現代化建設,還是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复興,中國 都需要有和平的環境,包括國內、國際及台海之間。海協會副會長孫亞夫今年6月指 出,“爭取和平統一,不但是服務于國家發展戰略全局的需要,也是出于對國家安 定、同胞團結的道義”;他又說如一旦發生《反分裂國家法》規定的三种嚴重情況, 我們將依法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但在那之前,將實行對全民族發展最 有利的和平統一的方針政策。 再者是國際社會期待以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美國近年來為遏制中國和平崛起, 大打“台灣牌”,在全世界拉幫結派,叫囂“台灣問題應以和平方式解決”,中國 不得“片面改變台海現狀”。盡管“解決台灣問題是中國人自己的事,要由中國人 來決定”,但作為倡導和平發展与世界大同的領頭羊,中國應盡量避免以非和平方 式解決台海問題,以免傷及形象,制造地區緊張。 最后是台灣民心開始思變,和平統一未必不能期待。民進党2016年執政以來,經濟 方面,因施政不力,導致經濟不振,缺水缺電缺工缺蛋,實質薪資只跌不長,民眾 叫苦連天;政治方面,蔡英文种种舉措又与民主法治背道而馳,政治亂相叢生,也 使得台灣一向引以為傲的民主經驗成為“失敗的民主”范例;兩岸方面,因民進党 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又“倚美謀獨”,導致兩岸關系惡化、台海兵凶戰危,加 上俄烏戰爭的慘狀令人触目惊心,“求和避戰”、“以對話取代對抗”、“下架民 進党”已成為主流民意。吾人應把握時机,讓台灣民眾知道統一乃大勢所趨,無可 回避,而“一國兩制”可讓兩岸得以和平統一,又可讓統一后的台灣長治久安。 (二)“一國兩制”是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最佳方式 2005年《反分裂國家法》第三條規定,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遺留的問題。 2014年2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會見中國國民党榮譽主席連戰時表示:台灣同胞因 自己的歷史遭遇和社會環境,有著自己特定的心態,包括特殊的歷史悲情心結,有 著強烈的當家作主“出頭天”的意識。我們尊重台灣民眾自己選擇的社會制度和生 活方式,也愿意首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机遇。 2014年9月26日,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理解台灣同胞因特殊歷史遭遇和不同社 會環境而形成的心態,尊重台灣同胞自己選擇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愿意用真誠、 善意、親情拉近兩岸同胞的心理距离。他也首度提出,“一國兩制”在台灣的具体 實現形式,會充分考慮台灣現實情況,充分吸收兩岸各界意見和建議,是能充分照 顧到台灣同胞利益的安排”(以下簡稱“三個充分”),扼要地闡述了“一國兩制” 的核心精神,又對台灣同胞做了新的承諾。他又說,“我們所追求的國家統一不僅 是形式上的統一,更重要的是兩岸同胞的心靈契合”。 這段話引起台灣高度關注, 認為大陸對台政策轉趨強硬,島內《聯合報》發表文章稱“一國兩制”在台灣沒有 行情,《自由時報》則指大陸再提“一國兩制”是“包藏并吞禍心”。 馬英九的發 言人馬瑋國表示,“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至今已有103年歷史”,“政府”堅持在 “中華民國”憲法架构下,維持兩岸“不統、不獨、不武”現狀,在“九二共識、 一中各表”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一國兩制”的說法,“政府”和人民都 無法接受。陸委會也表示台灣主流民意不接受一國兩制。 2017年7月1日,習近平主席在慶祝香港回歸20周年大會上表示:一國兩制偉大构想, 通過同英國的外交談判,順利解決了歷史遺留的香港問題;20年來的實踐充分證明, 一國兩制是歷史遺留的香港問題的最佳解決方案。 2017年10月18日,中共十九大報告指出,一國兩制是解決歷史遺留的香港、澳門問 題的最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是中華民族偉大复興的歷史必然。 2019年1月2日,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兩岸迄今尚未完全統一是歷史遺留給中華民族 的創傷;台灣問題因民族弱亂而產生,必將隨著民族复興而終結!他同時提出“制 度不同,不是統一的障礙,更不是分裂的借口”。 綜上可知,習近平把台灣問題与港、澳回歸都界定為歷史遺留問題,而“一國兩制” 是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最佳方式。台灣雖早在1945年就已脫离日本50年的殖民統治, 重回中國版圖,与港澳在回歸前仍屬殖民地不能相提并論。不過,台灣光复僅僅四 年,兩岸同胞就因國共內戰分隔至今,各自經歷了不同的政經發展,實行了兩种不 同的制度,也因此形成不同的意識形態。不論是國民党早期講的“三民主義統一中 國”,或陳長文提出的“良制一國”,或黃年提出的“大屋頂中國”,均主張大陸 要“實現自由民主均富”,亦即西方民主制度時,兩岸才具備統一的條件。唯有 “一國兩制”可望解決這种歷史造成的難題。 (三)“一國兩制”符合台灣同胞利益,也符合國家根本利益 先說符合台灣同胞的利益。在大陸改革開放前,不少台灣民眾因“不愿意認窮親戚” 而排斥統一,隨著大陸崛起壯大,特別是躍升為世界第二大經濟体,又成為台灣貿 易順差的最大來源后,台灣相信統一會帶來好處者明顯增加,近年來更有不少人為 台海情勢感到焦慮不安,希望快快統一。 2017年中共十九大報告強調,愿意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机遇。2018年2月 28日國台辦公布了“31項惠台措施”,提供到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的台胞 “同等待遇”,這吸引了無數台灣青壯年到大陸發展,他們极可能會成為兩岸統一 的尖兵。 2019年1月2日,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在确保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前提下, 和平統一后,台灣同胞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將得到充分尊重,台灣同胞的私人 財產、宗教信仰、合法權益將得到充分保障”。 2022年白皮書具体指出,“一國兩制”將給台灣同胞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1)台灣 經濟將以大陸市場為廣闊腹地,發展空間更大,競爭力更強,產業鏈供應鏈更加穩 定通暢,創新活力更加生机勃勃。台灣財政收入盡可用于改善民生。兩岸同胞共同 傳承中華文化、弘揚民族精神。(2)台灣同胞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將得到充分尊 重,台灣同胞的私人財產、宗教信仰、合法權益將得到充分保障。(3)兩岸同胞可以 發揮各自优勢,實現互利互補,攜手共謀發展。(4)統一不會損害任何國家的正當利 益包括其在台灣的經濟利益,只會給各國帶來更多發展机遇。經中國政府批准,外 國可在台設立領事机构,國際組織和机构可在台設立辦事机构,有關國際公約可以 在台灣适用,有關國際會議可以在台灣舉辦。 此四項好處表明,台灣在統一后不僅可保有原有權利,還可享有目前沒有的權益, 例如台灣民眾可獲得空前的國際活動空間及實質便利。不過,由于四項好處未包括 “不會派駐軍隊和行政官員駐台”,引起台灣社會普遍關注,也說明盡管台灣政治 人物,不分藍綠,都說“反對一國兩制”,但民眾卻极為關心“兩制”的具体內涵。 其次是符合國家的根本利益。2017年7月1日,習近平主席說深入推進一國兩制實踐, 不僅符合香港居民利益,也符合國家根本利益,符合全國人民共同意愿;既要把實 行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地建設好,也要把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的香港建設好。中共十九 大報告強調,以和平方式實現統一代价最小,最有利于兩岸同胞和中華民族根本利 益;其次是戰略全局的要求,對台工作要服從、服務于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 標。2022年7月1日,習近平主席又表示“一國兩制符合國家、民族根本利益,符合 香港、澳門根本利益”。 兩岸統一實踐“一國兩制”符合國家、民族根本利益,首先是能化解兩邊實施不同 制度的難題。2018年3月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修憲案,寫入“中國共產党 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中國共產党領導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協 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中共十九大又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 想”納入党章。這標志著中國將繼續走一條与西方不一樣的道路,而台灣一向以實 施“美式民主”為傲,雖然近年來這种自我感覺良好的“制度自信”已逐漸失效, 但要台灣民眾在統一后放棄自己熟悉的制度,立即接受政治經濟制度的根本變革是 不現實的。 再者,兩岸統一若不實行“一國兩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也可能受到台灣或西方 有心人士的干扰。對此,北京學者王英津提出“‘一國兩制’是一道必要的防火牆, 既能防止大陸對台灣的‘侵蝕’,也能防止台灣對大陸的‘侵蝕’” ,筆者至為同 意。 不過,習近平總書記2014年9月26日說,“台灣同胞也需要更多了解和理解大陸13億 同胞的感受和心態,尊重大陸同胞的選擇和追求”。台灣民眾應設法了解大陸的政 治体制,包括全過程民主、中國式現代化及人權、少數民族等政策。 (四)“一國兩制”最能反制“台獨”与外來勢力干涉 面對美國把中國視為最大的“戰略競爭對手”,全面圍堵打,近年來除加大對台軍 售,還派軍机艦穿行台灣海峽、派遣教官訓練台灣軍隊,7月28日美國總統拜登首度 宣布對台提供价值約108億台幣的軍事援助,同日,跨党派的眾議員又要求美方优先 處理對台軍售案,還要求修改《与台灣關系法》,對台軍售今后不再限于“防御性 武器”,企圖將台灣打造成軍火庫和刺蝟,威脅到台海和平及國家的核心利益,因 此,要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統一就必須有效反制“台獨”与外來勢力干涉。 《反分裂國家法》第三條規定,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統一,是中國的內部事務, 不受任何外國勢力的干涉。 中共十九大報告強調:“我們絕不允許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政党,在任何時候, 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塊中國領土從中國分裂出去。”警告的就是島內“台獨”分 裂勢力与外來干涉勢力。 2019年1月2日,習近平總書記首度將“外部勢力干涉”与“中國內戰延續”,并列 為“海峽兩岸陷入長期政治對立的特殊狀態”的肇因,凸顯必須遏制外部勢力干涉, 兩岸才能結束政治對立、复歸統一。 中共二十大政治報告指出,“我們堅決開展反分裂、反干涉重大斗爭,展示我們維 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反對‘台獨’的堅強決心和強大能力”、“解決台灣問題 是中國人自己的事,要由中國人來決定”,這除警告“台獨”分裂勢力,也警告外 國勢力不得繼續干涉,否則必將遭到嚴厲反制。 2022年10月22日,中共二十大閉幕會上通過党章修正案,加入“全面准确、堅定不 移貫徹‘一個國家,兩种制度’的方針”、“堅決反對和遏制‘台獨’,完成祖國 統一大業”。大會稱“充實這些內容,有利于推動‘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推 進祖國統一”。党章寫入“一個國家,兩种制度”凸顯了台灣和大陸同屬一個國家, 這是對兩岸關系根本性質的最精确表述。而這樣的表述已有一段歷史。 2012年7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在“第八屆兩岸經貿文 化論壇”開幕式上,提出“一個中國框架的核心是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國家”。2013年 2月,習近平會見中國國民党榮譽主席連戰時說,“兩岸雖然尚未統一,但我們同屬 一個國家、同屬一個民族從來沒有改變,也不可能改變”。2015年11月7日,習近平 總書記与台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在新加坡會面時表示,“‘九二共識’之所以重要, 在于其体現了一個中國原則,清晰界定了兩岸關系的根本性質,表明了大陸与台灣 同屬一個中國,兩岸關系不是國与國關系,也不是‘一中一台’,而是一個國家內 部的關系”。2016年11月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會見國民党主席洪秀柱時指出,“承 不承認体現一個中國的‘九二共識’,關系認定兩岸是一個國家還是兩個國家的根 本問題。” 本文以為,在兩岸形勢复雜嚴峻的當下,堅持“一國兩制”和加強表述“兩岸同屬 一個國家”格外重要。 (1)顧名思義,“一國兩制”就是一個國家的兩個地區實行兩种不同的制度;“一國” 是“兩制”的前提;沒有“一國”,何來“兩制”? (2) “兩岸一國”可避免兩岸因政治分歧而被忽視的根本性質。民進党聲稱“台灣 是主權獨立國家”,近年來又以“中華民國台灣”掩飾其“台獨”本質。馬英九當 政八年雖認同“九二共識”,但他堅持“一中各表”、“一中是中華民國”,又主 張“不統不獨不武”,這使“一中”在台灣被虛化、异化了,維持現狀反成了台灣 的主流民意,但兩岸分隔的現狀若持久化或固化,与“台獨”何异? (3)“一中原則”早已成為國際共識,但唯獨在台灣,“一個中國”指的可能是“歷 史上、地理上、文化上、血緣上的中國”,也可能是“未來兩岸共同締造的中國”, 或“主權獨立的中華民國”,而“兩岸同屬一國”則有具体的地理界線与法理基礎。 而且,“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及“兩岸人民關系條例”也定義,兩岸 是一國之下的兩個地區,台灣有理由反對“兩岸一國”? (4)強調“兩岸一國”可讓台灣民眾及國際社會切實了解,“台灣是中國的台灣”、 “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不容任何外來干涉兩岸一國”,也可警告美國一再把中 國捍衛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正當行為,扭曲成“片面改變台海現狀”,嚴重違反了 “不得干涉他國內政”的國際准則。 (5)台灣及海外一直有人提議以邦聯、歐盟、國協或“大屋頂中國”作為兩岸的統一 模式,“兩岸一國”應可化解這些先把中國拆成兩個國家,再進行統合的种种方案, 也有利于海內外有識之士轉而為“一國兩制”台灣方案進言獻策。 當然,加強表述“兩岸一國”,會提早引發“中華民國定位”、“一國兩區”、 “一國兩府”等問題,但誠如習近平總書記2019年1月2日講的“兩岸長期存在的政 治分歧是影響兩關系行穩致遠的總根子”,我們這一代人應本著對民族、對后世負 責的態度,盡力化解兩岸政治分歧,為探索“一國兩制”台灣方案貢獻心智。 二、港、澳“一國兩制”實踐提供的經驗及啟示 李登輝、陳水扁經常以“香港化”三個字攻擊“一國兩制”,2019年香港爆發“反 修例”風波后,時任“行政院長”的賴清德4月25日在他個人臉書表示,北京承諾給 香港人民“一國兩制”,其實只有“一國”、沒有“兩制”。蔡英文2019年初開始, 一直用反對“一國兩制”響應中國大陸,香港示威6月開始,她將“一國兩制”議題 搬上兩岸三地的政治討論核心。2020年元旦,蔡英文在祝詞中說,“台灣人民不可 能接受一國兩制。看到香港局勢不斷惡化,政府濫權證明一國兩制破產,也說明民 主与威權無法同時存在一個國家”。外媒甚至認為蔡英文的“今日香港,明日台灣” 競選策略影響了2020年選舉結果。而卸任的馬英九則說“香港一國兩制已死”。或 許因此,有大陸學者提醒,“大陸不宜僅僅用港澳模式對台灣宣講,因為那樣會引 起台灣人反感‘一國兩制’”。這固然是事實,但即使大陸不提香港,台灣媒体及 政治人物也不會放過香港,所以探索“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無需避開港澳“一國兩 制”實踐,反倒應務實來看港澳20多年來的實踐,對台灣方案有哪些可資借鏡之處, 也應將台灣与港澳的不同之處做個比較。 (一)“一國兩制”核心是國家統一,關鍵是兩制并存 2017年7月1日,習近平主席強調,“一國兩制的提出就是為了實現和維護國家統一, 中國在中英談判時期旗幟鮮明提出主權問題不容討論”;“在具体實踐中,必須牢 固樹立一國意識,堅守一國原則”。兩岸要和平統一必須經過兩岸雙方政治談判, 但主權問題不容討論。 有關“兩制并存”,鄧小平1984年6月在《談“一個國家,兩种制度”》中就指出: “我們的政策是實行‘一個國家,兩种制度’,具体說,就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 大陸十億人口實行社會主義制度,香港、台灣實行資本主義制度。”這顯示港、澳、 台三地皆因歷史因素,可實行不同于大陸的制度,在特別行政區內維持原有的社會 經濟制度、生活方式,但這不表示在台灣實行的制度,會与在港、澳的制度一樣, 更何況港、澳二地回歸后實行的制度也不一樣,例如,回歸后,香港法律制度繼續 實行英美法系,大律師及小律師各職所司,而澳門則繼續實行大陸法系;澳門可合 法博弈,香港則不可等等。 “兩制”指的是一國之下的港澳台三地,与大陸實施不同的制度。此道理淺顯易懂, 但為強調台灣的“兩制”會与港澳不一樣,美國亞太事務的助理國務卿謝淑麗(Susan L. Shirk)1999年提出“一國三制”。2022年《中國共產党章程》寫入“一個國家, 兩种制度”,應可為不了解“一國兩制”內涵者解惑,也可杜絕有心人士繼續混淆 視听。 (二)兩岸統一与港澳回歸在本質上有所不同 兩岸統一与港澳回歸至少有以下几點相异處。一是問題的成因不同。香港澳門分別 被英國、葡萄牙長期侵占,台灣則早于1945年回到中國怀抱,兩岸分隔是中國內戰 遺留并延續的政治對立。二是統一的性質不同。港澳回歸是中國政府恢复對港澳行 使主權,兩岸复歸統一則是結束政治對立,實現兩個政權的統一。三是統一的路徑 不同。港澳回歸是通過中國政府分別与英、葡政府進行國与國談判解決,而兩岸統 一則完全是兩岸中國人的事,只需由兩岸雙方平等協商、共議統一。四是統一的主 体不同。中國在与英、葡談判時,雖考慮了港澳的特殊情況,但港澳居民不是談判 的主体,兩岸統一的主体則是兩岸人民,需要得到台灣人民的支持和參与。 (三)香港實踐“一國兩制”的几點啟示 2022年7月1日,習近平主席指出“一國兩制”在香港25年的實踐,留下四點寶貴經 驗及啟示:(1)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前提下享有高度自治權,但港澳 同胞必須尊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制度。(2)落實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區 的高度自治權,才能夠把特區治理好。(3)必須落實“愛國者治港”,把香港管治權 掌握在愛國者的手中,才能保證香港長治久安。(4)香港的根本利益同國家的根本利 益是一致的,中央政府完全支持香港長期保持獨特地位和优勢。這四點將是探索 “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時應遵守的准則。其中第三點,中共二十大報告指出“堅定 支持島內愛國統一力量”,統派的當前急務是在台灣加強倡導“愛國愛台意識”, 培養“愛國愛台者”,以确保統一后台灣的管治權能掌握在愛國愛台者手中,落實 “愛國者治台”。 香港問題錯綜复雜,有歷史因素,也有外部勢力介入,自不能將所有問題歸吝于 “一國兩制”實踐,但這兩年不少學者專家對香港的實踐做了深刻檢討,也提出不 少建議。例如王英津認為香港的實踐表明,中央對特別行政區的治理僅僅靠管治和 自治是不夠的,因此中央治港方略開始從“管治和自治”,向“管治、自治和共治” 方向拓展。這啟示我們,兩岸統一后,在實施兩种不同制度“并立存异”時,一定 要适時鋪設一些向“求同共治”發展和轉化的政策軌道。 三、必須矯正台灣民眾對“一國兩制”的誤解 要矯正台灣民眾對“一國兩制”的誤解,必須先了解“一國兩制”在台灣長期遭到 排斥且被污名化的原因,以及點出其謬誤所在。 (一)對統一有疑懼 李登輝、陳水扁先后說過,“一國兩制”會使台灣“被并吞”、“被矮化”、“地 方化”、“邊緣化”、“香港化”。2017年7月1日,香港回歸20周年,台灣陸委會 表示,“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与香港的情況完全不同。中共當局片面提出的政治 前提,均地方化、矮化台灣,漠視兩岸現實,早与台灣民意相違”。2023年7月3日, 國民党2024年“總統”參選人侯友宜提出“一個接受,兩個反對”,即接受合乎 “中華民國憲法”的九二共識,反對“一國兩制的九二共識”、更堅決反對蔡英文 污名化的九二共識。其實,台灣現只剩13個“邦交國”,又進不了聯合國及其下屬 机构,難道不算“被邊緣化”?每逢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几乎每一個候選人都得 遠赴美國去交心;台灣以天价向美國采購軍備,還被美國譏諷“缺乏自衛的決心”, 連兵役長短都得听美國的,難道不是“被矮化”?“香港化”已在前段討論,不再 重复。 (二)害怕“中華民國”被消滅 “中華民國”确曾是台灣的最大公約數,2015年9月29日馬英九出席海基會舉辦的台 商秋節座談聯誼活動時表示,他上任后“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推動兩岸關系, “一中各表”表的就是“中華民國”。 不過,李登輝1995年在美國康乃爾大學發表 演講時就提出“中華民國在台灣”,1999年7月又說兩岸關系定位是“特殊國与國關 系”,卸任后更于2003年8月公開說“中華民國已不存在”,并因此發動“台灣正名 運動”。2002年8月,陳水扁執政的第二年就稱兩岸是“一邊一國”、“一中一台”。 蔡英文上台七年多來,基本論調是“中華民國台灣”、“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 家,名字叫中華民國”,2022年10月10日,蔡英文“雙十”演說,提到51次“台灣”、 “中華民國”僅3次,“中華民國台灣”3次。張亞中建議兩岸應簽署和平協議,邁 向“整個中國”,王曉波等認為兩岸或可放棄各自“國號”,另行定立一個新國號, 或簡稱為“中國” 。不論如何,這些可證明即使仍有少數藍營人士在捍衛“中華民 國”,但“中華民國”已不再是台灣社會的最大公約數。 (三)認為現在即可維持現狀,何需“一國兩制”? 從歷年民調可知,台灣支持維持現狀者始終占大多數,他們認為“不統不獨不武” 的現狀本可永遠維持下去,何需“一國兩制”來綁手綁腳。不過,何謂“現狀”? 兩岸有不同的理解和界定。從大陸的角度看,統一是70多年來的使命和追求,并不 是改變現狀。何況,世界上根本沒有不變的“現狀”,而且現狀的改變通常往往操 之在己,就像台灣誰會在2008年至2016年間想到台海會變得如此危險,誰又敢保證 台灣的明天會變得比今天好。“一國兩制”可以解除台海危机,又可保證台灣統一 后長治久安,當然比維持現在已經不好,未來可能更坏的現狀好。 (四)質疑“一國兩制”系由大陸單方片決定,缺乏民主性 王曉波認為,統一后的“一國兩制”是“現狀的合法化”,但由于台灣人民未對中 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所制定的特別行政區行使過同意權,因此兩岸人民應協商 制定新憲法,列出“台灣專章”,規定“一國兩制”。張亞中也提出“一中三憲” 才符合民主。這些台灣學者的觀點并未引起台灣社會廣泛討論,但“三個充分”包 括“充分吸收兩岸各界意見和建議”,听取和吸收台灣各界意見和建議,絕對有助 于优化和完善方案的研究。 (五)質疑“一國兩制”內容未必能兌現 台灣不少人對大陸能否信守諾言感到怀疑。其實,中國作為一個泱泱大國,能否信 守諾言攸關其國際信譽。事實也證明,大陸從未撕毀任何協議或條約,連有些國民 政府時期所簽的合約都咬牙承認,何況,台海兩岸事務受到國際高度關注,一旦兩 岸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必將成為世界關注的大事,大陸絕 不可能違背方案內容而破坏其國際信譽。 總之,台灣民眾抗拒“一國兩制”,主要是不承認“兩岸同屬一國”或拒絕統一, 對“兩制”基本上缺乏了解,說不上反對或排斥。也因此可斷定,只要台灣民眾知 道統一乃勢在必行時,即可能將注意力放在統一的方式,并渴望知道“一國兩制” 台灣方案是否能保障自身權益。以下几個例子可作為佐證。一是2022年白皮書未提 及“不會派軍隊和官員駐台”,引起台灣社會的高度關注。二是《觀察》不少讀者 對雜志中的“兩制台灣方案”專欄特別感興趣,也有多位學者來稿探討台灣方案。 三是今年5月《中國時報》記者報導,王英津在《台海研究》期刊上發表的文章提及 東西德統一時的貨幣兌換問題,居然引起台灣社會廣泛討論。 四、應及早推出“一國兩制”台灣方案 “一國兩制”是為實現和平統一所設計的方案,但筆者相信,基于以上理由,即使 未來國家依《反分裂國家法》采非和平方式統一,“一國兩制”仍將是兩岸統一后 的最佳安排。因此,在中美及兩岸關系日趨嚴峻复雜、不能排除統一隨時可能到來 的當下,兩岸應攜手探索“一國兩制”台灣方案,顯示國家有實現統一的決心与能 力,并愿釋出照顧台灣同胞利益和感情的最大善意,這不僅可望降低台灣民眾對統 一的抗拒,亦可削減外部勢力干涉的所謂“正當性”。 “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研討工作涉及复雜的理論和現實問題,牽涉的范圍又极廣泛, 有必要以提綱挈領方式分門別類,由兩岸各領域的專家學者先針對不同專題研討, 然后再加以匯整。另外,盡管葉劍英1981年9月30日就兩制內涵提過九條建議,鄧小 平1983年6月26日提過六條构想,但因台灣方面從未做過任何回應,加上時間已逾40余 年,島內政治生態丕變,國際形勢又發生巨變,之前的提議具有高度的參考价值, 但無須照搬照用。 由于鄧小平說過“解決台灣問題可以比香港問題更加寬松”,有大陸學者把鄧的想 法“變成台灣模式与港澳模式相互區隔的思想”,因此表示“构建台灣模式是需要 就台灣問題的性質、特點和兩岸關系的內在邏輯來尋求解決之道”。王英津建議探 索“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時,應積极推動中央(或大陸)与台灣特別行政區的共治, 即中央政府在堅持“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基礎上,通過“增量改革”來搭建兩岸 合作共治的平台,進一步推動兩岸一体化建設,讓台灣同胞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參 与國家治理實踐,共享國家發展机遇。 以下筆者就“兩制”台灣方案若干議題提出不成熟意見,敬請學者專家不吝指正。 (一)區分主權和治權。兩岸本一國,領土与主權從未分裂,但要化解兩岸政治分 歧難題,無法繞開“中華民國定位”、“一國兩區”、“一國兩政權”等敏感問題。 港澳回歸時用的是“中國在香港、澳門恢复行使主權”,兩岸复歸統一不是主權与 領土的再造,若兩岸雙方同意是主權与治權的統一,可考慮定義為“中國在台灣恢 复行使治權”。為考慮台灣已擁有諸多權力,王英津建議台灣特區可擁有一些來自 中央政府授權的特殊權力,也有大陸學者建議采納聯邦或邦聯制中的一些設計,以 表對台灣方面的尊重。在國號問題上,台灣方面會希望保留“中華民國”,或簡稱 為“中國”,但民主就是少數服從多數,台灣方面若太過強求,恐失民主精神。 (二)中央權限。行政權方面,台灣應享有高度的行政管理權,落實“愛國者治台、 高度自治”,但其對台、澎、金、馬及其附屬島嶼的管理權,不得危及中央政府在 台灣特別行政區行使主權的權力、國家的整体安全及兩岸的發展利益。立法方面, 台灣應享有高度的立法權,但任何立法不得違背“一國兩制”原則及台灣特別行政 區基本法。司法方面,台灣應享有相對獨立的司法權及終審權,并應調整台灣現行 的家事法、婚姻法、繼承法及相關法律,以避免任何人受到歧視待遇。 (三)愛國者治台。鄧小平在1984年就提出“港人治港的標准必須是愛國者為主体 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愛國者的標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复行使 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該標准簡單明确,今日仍可适用于台 灣,也可明定于台灣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內。 (四)政治制度。台灣目前實行的“雙首長制”,其實是“大總統制”,有權無責, 備受批評。未來台灣特別行政區的行政首長對內可治理台、澎、金、馬,對外可代 表台灣特區,務必注意權責相符。在掌管行政事務之外,台灣還有另外“四院” (立法、司法、監察、考試),可維持其功能、職權,只需在名稱上做必要的更動, 例如“立法院”改成立法會、“司法院”改成司法會等。統一后,台灣特別行政區 應在全國政協、全國人大,以及福建省和其他省分的政協、人大有一定席次;由誰 推選及如何產生應在基本法明定,也應力求公開公平,以昭公信。 (五)政党制度。政党政治在台灣行之多年,可予以保留,但必須防堵弊病以免后 患無窮。例如,應明定限制政党不能在其党綱、党章中有“台獨”分裂或違背“一 國兩制”的主張,也應禁止“台獨”分裂主張列入政党的競選政見。統一后,政党 除可繼續提名參選島內各項公職人員,亦可推選全國政協委員及全國人大代表,以 及福建省和其它省分政協委員及人大代表,間接參与國家的參政議政工作。 (六)選舉制度。各級普選在台灣已有悠久歷史,可予以保留,但必須限制候選人 的政見不能違背“一國兩制”原則,民意代表在問政時亦不得以非理性態度破坏兩 岸關系。海協會副會長孫亞夫指出:“兩岸統一后台灣選舉照樣進行,但支持台獨 的政党、人不能參選”。台灣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也應采普選方式產生,當選后須 經中央政府認命,須明訂于台灣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七)經濟制度。台灣可保有自己的貨幣、金融政策,保障各行各業和金融市場的 經營自由。台灣財政應完全獨立,財政收入全部用于島內需要,中央政府不在台灣 特別行政區征稅。兩岸實現經貿一体化,視市場需要有序整合兩岸分工机制,協助 台灣產業升級,提升台灣民眾生活水平。 (八)教育科學文化制度。應加強宣揚中華歷史文化,重新建立國族認同,增進兩 岸同胞精神紐帶。教育方面,兩岸應共同培養專業人才,全面相互承認學歷,開放 教師至對岸教學,促使兩岸在人才培養上优勢互補,也應積极推動愛國主義教育, 這可從兩岸共享史料、共寫史書做起。科學方面,兩岸應共享科技研發成果,共同 促進高科技產業進一步發展。 (九)社會福利制度。台灣特別行政區應保留全民健保、勞保、老人年金等社會福 利政策。台灣特別行政區政府應將省下的龐大軍費用于加強社會福利、提高基本工 資上,以緩解社會貧富不均問題。 (十)涉外制度。在台灣當局長期宣傳下,台灣人民极為重視“國際活動空間”。 2022年白皮書對相關權益已提出諸多具体措施,應寫入台灣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內。 至于聯合國的中國代表團是否可有台灣代表參与,也可列入討論。 五、結語 推動國家統一的根本性力量在人民,即使台灣現在或未來的當政者基于“宁為雞首, 不為牛后”心理,不情愿兩岸統一,但只要台灣社會支持統一的民意夠大夠強,政 治人物將不得不尾隨主流民意。因此,筆者期待兩岸各界探索“一國兩制”台灣方 案的工作能加快進度,并廣泛听取、全面吸收台灣同胞的意見和建議,讓和平的、 民主的、善意的、共贏的方案早日成形,作為爭取台灣支持統一的催化劑。 在兩岸政學界探索“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同時,應擴大兩岸全方位交流合作,构 建“兩岸一家親”的情感連結,也讓台灣民眾能深刻認識大陸的社會經濟發展成果 和治理績效,并應加強倡導“兩岸同屬一個國家”的歷史和法理事實,讓台灣民眾 体認統一乃勢在必成,無可回避,選擇“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既可讓台海永保和 平穩定發展,也可确保統一后台灣的長治久安。 本文源于“台海研究 2023-10-12 ﹐上海” (中評社特約作者紀欣,《觀察》雜誌發行人兼總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