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獨”分子難逃歷史和人民的審判


(董拔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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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香港《大公報》報道,大陸有關方面正在擬定“台獨”頑固分子清單。對那些
涉“獨”言論囂張,謀“獨”行徑惡劣的頑固分子,及其金主等主要支持者,依据
《反分裂國家法》、《刑法》、《國家安全法》及有關“分裂國家罪”等條款繩之
以法,終身追責。筆者認為,這是實現國家統一前給“台獨”頑固分子最后的警告,
也是給予棄“獨”從善,悔罪自新的一次机會,在當前兩岸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情
況下,這一舉措非常及時,非常重要。

一、對“台獨”分子的罪行“記錄在案”,長期追懲,是歷史正義的必然。

16年前筆者在《就目前的局勢論<統一法>的必要性》(見菲律賓《世界日報》《聯
合日報》《商報》2004年7月31日)文中提出一些看法,其中有:《統一法》應該對
所謂的“中華民國”予以定性,對“台獨”定義,對搞分裂及支持“台獨”的行為
有明确的懲治條文。根据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
的唯一合法政府,“中華民國”已不被國際社會所承認,陳水扁的偽政權如果企圖
搞獨立,台灣則屬于叛亂地區,任何時候對其征討,都師出有名。當時有學者建議,
對“台獨”分子及其活動,應“記錄在案,長期追懲,追溯期為100年”。筆者在該
文表示贊同和支持,認為這是合理合法的建議。把“台獨”骨干及為虎作倀者釘在
歷史的恥辱柱上,可昭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更可警示后人,背祖忘宗,叛
國辱族,將遺臭万年。

今年4月12日,筆者在中國台灣网發表《紀念反<分裂國家法>頒行15周年》文章,再
次提出,今日之民進党當局,在島內制造“綠色恐怖”,迫害統派人士,嚴重地危
害兩岸同胞利益,危害國家安全和民族福祉,如果勾結外國勢力,挑起台海戰爭,
或讓外國軍事力量介入,犯我中國領陸領海領空,“台獨”主要骨干應列為恐怖分
子、叛國者及戰犯,對這些敗類的一切罪行記錄在案,公布名單,長期追懲,嚴懲
不貸。

日前,看到祖國大陸正在研究制定“台獨”頑固分子清單的報道,感到非常振奮,期
待相關政策法規适時出台,對在島內外組織、策划、實施分裂國家的首要分子及其
金主等主要支持者依法懲治。

二、“台獨”分子扑克牌与“台獨”分子群丑圖

日前又在网絡媒体看到曾引發熱議的2018年海峽衛視《今日海峽》推出的13張“台
獨”分子扑克牌,其中有:“台獨教父”、“兩國論”炮制者李登輝;“兩國論”
起草者、台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台獨工作者”、 “行政院長”賴清德;“一邊
一國”推動者、搞“入聯公投”的前台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曾任民進党主席、宣
稱“台灣已是主權獨立國家”的蘇貞昌;曾任台灣地區副領導人,搞“台灣正名”
運動的呂秀蓮;曾任民進党主席、“行政院長”、“恐怖平衡”發明者的游錫坤;
還有“台獨”金主、鐵杆“台獨”大佬辜寬敏;創立“獨立台灣會”、“台獨”著
作《台灣人四百年》的作者史明;推行“法理台獨”、曾任民進党主席的林義雄;
台灣媒体台灣民視董事長、“喜樂島聯盟”總召郭倍宏;“太陽花”幕后黑手、時
代力量党主席黃國昌;“台獨”激進分子、曾任台灣成功大學教授、號召學生反服
貿的蔡丁貴。這些“扑克牌”中的人物,只是“台獨”頑固分子的一小部分。2018年
還另有54張扑克牌的“台獨”分子名單。有關“台獨”組織与人物,2008年九州出
版社出版了全國台灣研究會副秘書長楊立憲編著的《“台獨”組織与人物》。該書
對2008年以前的“台獨”組織和參与“台獨”活動的主要領導人物有較詳盡的介紹。
10多年后,一些“台獨”分子的職位和狀況都有變化,也出現新的“台獨”頑固分
子。總之,無論老“台獨”或新“台獨”,其涉“獨”言論和謀“獨”行徑,同樣
都會被“記錄在案”,都必須為其曾經或現行的罪行付出代价。

2004年陳水扁由“319兩顆子彈”連任后,“台獨”活動更加瘋狂。出自對“台獨”
分子及其分裂活動的憤慨,筆者發表《群丑圖----詩12首為“台獨”分子寫照》
(見菲律賓《商報》2004年9月23日),對其時狂妄的 “台獨”分子以詩的形式
“記錄在案”,茲摘錄部分如下:“亡命天涯何處歸?華奸日犬李登輝。回光返照
魂將散,哭向東瀛路已非”。自稱“22歲前是日本人”的大漢奸,“台獨教父”、
“黑金教主”李登輝,在2003年恐懼陳水扁不能連任,其將受到清算,即哀嘆或將
“亡命天涯”。李登輝最終雖沒有“亡命天涯”,而作為至死不悔的“台獨”頑固
分子終其一生,雖已死亡,但將其“台獨”罪行公諸于世,依法追懲,釘上歷史的
恥辱柱上,是絕對必須的。

“誰曾評說筆如椽,此女有才廉恥鮮。為割陸台分兩國,南柯一夢杳如煙。”蔡英
文是“兩國論”起草者,在任“陸委會主委”之時,配合陳水扁推行“一邊一國”
路線,后來任台灣地區領導人,以抱特朗普大腿,跪舔美國政客為榮,挾洋自重,
倚美謀“獨”,把台灣推向戰爭邊緣,已無恥至令人不齒。“台獨”的最后一里路
必將以徹底滅亡為終結。

“超級流氓想變天,橫行寶島是非顛。看他因果今生報,孽海沉舟在眼前。”陳水
扁是臭名昭著的“台獨”分子,2000年任台灣地區領導人時,曾承諾“四不一沒有”,
卻不僅承襲李登輝“兩國論”,推行“一邊一國”的“台獨”路線,也大搞“黑金
政治”,既禍害台灣,也危害兩岸關系。果其然,陳水扁于2008年鋃鐺入獄,政治
流氓、超級騙子下場悲催。

“深宮怨婦水邊蓮,撒野罵街汝為先。叩拜淫祠追舊夢,爾曹行業臭万年。”呂秀
蓮任台灣地區負副領導人之時,力推“台灣正名”,政治上与陳水扁狼狽為奸,而在
權力的內斗中,卻淪為“深宮怨婦”。呂秀蓮既是激進“台獨”分子,也一副漢奸
嘴臉。曾在《馬關條約》100周年之際,率團前往日本簽約地為殖民者歌功頌德,無
恥地聲稱:“把台灣割讓給日本人,是台灣人的大幸”。并多次到靖國神社拜鬼,
呂女雖早已不在民進党權力中心,但“台獨”本質卻冥頑不化。

“禿賊之心似虎狼,偷雞摸狗夠荒唐。一毛不值混球甚,頭破血流是下場。”出生
于“漢奸家庭”的蘇貞昌,時任陳水扁辦公室主任,自我膨脹,狂妄至极,所謂的
“電火球”,“沖、沖、沖”,卻不少走暗路,為“台獨”竄訪多個國家。16年來,
蘇貞昌的“台獨”罪行惡貫滿盈,尤其是后來當上“行政院長”,不僅是島內制造
“綠色恐怖”的急先鋒,同時造成兩岸關系惡化,成為台灣民眾最為討厭的政治人
物,蘇貞昌無論被蔡英文拋棄与否,“電火球”黯然失色,撞個頭破血流或在眼前。

“行同瘋狗類狂徒,管領猢猻掌印符。俐齒伶牙精馬屁,任由差遣永為奴。”游錫
坤其時為台當局“行政院長”,效命陳水扁,為保烏紗帽奴性十足,曾提出“恐怖
平衡”,狂言要發射導彈攻擊大陸重要城市。16年后的今天,游錫坤任“立法院長”,
“台獨”的道路越走越遠,蘇、游和蔡英文公然推行“台獨”,全面“去中國化”,
勾連美國,以武謀“獨”,是十足的“台獨”頑固分子。

“既是奸雄亦頑冥,無緣入主小朝廷。扁長情結終為恨,自嘆其宗不顯靈。”謝長
廷2000年任民進党主席,2002年任高雄市長。所謂的“扁長情結”,眾所周知,而
在党內斗爭中是陳水扁的手下敗將。謝長廷在2016年任駐日代表,竟公然聲稱“釣
魚島是日本的”,是“台獨”頑固分子,也是媚日之漢奸。

筆者以詩“記錄在案”的另6人是:時任“國安會”秘書長,台當局“總統府”秘書
長的邱義仁。相信大家對“319槍擊案”邱義仁那陰森可怖的冷血面孔及露出得意奸
笑的鏡頭記憶猶新。另一位是陳水扁時期先后任民進党秘書長、“行政院長”,2000年,
2004年均任陳水扁“大選”競選總部總干事的張俊雄,也是激進的“台獨”分子。
再者是“僑委會委員長”張富美,其時為“台獨”奔忙于海外招兵買馬,分化僑社,
制造“兩個中國”,影響惡劣。還有一位是陳水扁當局的“金主”、“綠色台商”
許文龍,其不僅是陳水扁“台獨”政權的重要金主,而且還美化侵略我國台灣的西
方列強,污蔑民族英雄鄭成功。但后來許文龍在2005年3月25日發表“退休感言”稱:
“我認為台灣大陸同屬一個中國,兩岸人民都是同胞姐妹,台灣經濟發展离不開大
陸,搞“台獨”只會把台灣引向戰爭,把人民推向災難。我不希望人民再受戰爭的
創傷,也不希望奇美同仁因此而流离失所”。許文龍還表示,“有了《反分裂國家
法》,心里踏實了許多,我們敢到大陸投資,就是我們不搞‘台獨’”。能認識
“台獨”的要害,走到兩岸和平發展的正确路線上來,是明智的選擇。筆者《群丑
圖--詩12首為“台獨”分子寫照》發表于至今已過了16年,兩岸關系和人事都發生
了很大變化,一些曾經的“台獨”分子和支持“台獨”的人,有的迷途知返,走到
參与兩岸和平發展,支持祖國統一的正确道路上來,受到歡迎。有的“台獨”一路
走到黑,繼續瘋狂,將走向最后的滅亡。在不同時期,也冒出一些极為瘋狂的新的
“台獨”頑固分子,諸如“台獨金孫”、“務實的台獨工作者”賴清德,把台當局
“駐美代表”改為“台灣駐美大使”的蕭美琴,圍攻、推打以廈門大學新聞傳播學
院院長身份赴台灣進行學術交流的海協副會長張銘清的“台獨”黑打手王定宇,還
有為民進党“台獨”政權效命的軍政要員、“台獨”金主,“台獨”媒体大佬、名嘴、
网軍首要分子,“台獨”理論家,“台獨”精神領袖,以及任何形色的“台獨”頑
固分子。都應根据其危害性及情節的輕重,拉入“台獨”分子清單,受到人民的審
判和歷史的懲罰。

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台獨”分子難逃歷史和人民的審判。

中國政府對台政策是十分明确堅定的,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實現和平統
一。但如果出現“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
的事實,或發生將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
全喪失,國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或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我們要正告任何形式的“台獨”分子,“台獨”支持者及“台獨”金主,凡做過的
必留痕跡,不要認為船過水無痕。在台灣島內,或許在嚴重的“綠色恐怖”之中,
民眾暫時選擇沉默隱忍,但所有的“台獨”分子的一言一行,人們都看在眼里,記
在心里,時間一到,賬本翻出來,誰也賴不掉。任何破坏一個中國原則,勾結外部
反華勢力,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台獨”罪行,中國人民是一定要對
其清算的。任何流竄在海外進行分裂祖國的“台獨”分子,無論是所謂的“駐外代
表”、“僑務人員”,或以經濟文化交流及其它名目,在國際上制造“兩個中國”、
“一中一台”,勾連外國反華勢力搞“台獨”,海外每一個國家的僑胞也時刻緊盯
著,任何“台獨”言論和行徑也同樣會被“記錄在案”,同樣應被清算。

正告民進党當局及一切“台獨”分子,對中國政府的政策和有關部門的一次次的警
告,不要置若罔聞,無動于衷,這是國家和人民對你們仁至義盡的挽救,“苦海無
邊,回頭是岸”。在此時間節點,過了這個村就沒了那個店。應該把握好稍縱即逝
的机會,放下屠刀,好自為之。“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數十年來,“台獨”分
子及其分裂活動對國家民族造成嚴重危害,人力資源、物力資源的耗損難于估量。
是該到了“一切都報”的時候了。我們絕不能任由“台獨”分子勾連外國反華勢力,
把台灣變成外國反華的前進基地,寶島成為軍火庫,台海成為戰場。我們絕不能任
由民進党當局“去中國化”,讓新生代認賊作父,成為洋奴鷹犬,視祖國為敵國,
視同胞為仇讎,我們絕不讓民進党當局把寶島出賣給外寇成為殖民地,“台獨”分
子在寶島橫行,逍遙法外,所以說,解決台灣問題,對“台獨”分子的全面清算,
實現國家統一,勢在必然。

擬定“台獨”頑固分子清單,終身追責,依法懲處是歷史正義的体現,是依《反分
裂國家法》、《刑法》、《國家安全法》等相關法律對“台獨”精准打擊的重要措
施,嚴懲极少數惡貫滿盈、無可救藥的頑固“台獨”分子,挽救一部分誤入歧途,從
事支持“台獨”的人,教育被蒙騙的民眾,認清是非善惡,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是每一位中國人必然的責任。

筆者認為,對于一些由于社會環境影響,特別是青少年,他們從小接受“台獨”思
想教育,生活在“獨”氛嚴重之中,他們是無辜的受害者,要特別耐心地給予時間,
即使一時轉不過來,更要有耐心的宣傳教育,幫助他們認識“台獨”的要害,認同
自己的國家民族,走上正軌。雖然台灣經歷70多年的分离,特別是李登輝執政以后
30多年嚴重的“台獨”民粹的影響,但5000年中華文化在台灣的底蘊是深厚的,廣
大台灣同胞對國家民族的認同感是不會消失的。

無論什么人,不管他說過什么做過什么,只要放棄“台獨”主張,認同“九二共識”,
走到兩岸和平發展,促進祖國統一的正确路線上來,都還有棄惡從善,重新做人,
將功贖罪的机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台獨”分子都不要抱持僥幸心
理,幻想能逍遙法外。倘若無視高懸的法律之劍、正義之劍、最終必受歷史和人民
的審判,受到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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