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錯誤解讀民意与誤判形勢 __談國民党欲修改党章“去統加台灣” 据報載,國民党將在六月二十四日第十七屆第二次代表大會期間修改党章,提出 “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作為該党的信念,其中備受關注的是首次把“台灣” 寫入党章,并以“致力國家和平發展”取代“致力國家統一”。筆者認為,無論出 自於什么樣的考量,被外界解讀為“去統加台灣”的修改党章,都絕非明智之舉。 國民党若是為了不讓民進党以“本土”自居,不被作為“外來政党”的非本土“原罪” 受攻擊,在選戰中爭取選票,贏回政權的權宜之計,事實上大可不必如此。 馬英九要爭取胜算,必須加強在党內和泛藍陣營的整合,調整“特別費”案的應對 及對於綠營在此問題上的攻防策略,特別在“本土”与“統一”議題上要能有說服 人的論述。畢竟“台灣本土”与“國家統一”兩者的關系,并不是水火不相容, “台灣為主”并不是“台灣獨立”等等問題上,馬英九都有可展現智慧与魄力,為 打贏選戰積分的用武之地。在現階段,類似“正名”的修改党章,后果將适得其反。 若在根本上放棄“統一終极目標”,以謀求在遠期的發展中尋求更多的支持,那是 完全錯誤的解讀島內的民意及誤判發展中的兩岸局勢,必將鑄成大錯而毀了國民党。 下面對於島內的選情及民意談些拙見。 (一)境況相若,馬居优勢 二零零八年馬英九与謝長廷代表藍綠對決,雖存在著包括因“特別費案”及“高捷 弊案”等案件的審理結果導致馬、謝被王、蘇取而代之的變數,但這种可能性不大, 馬、謝對決几已成局。 馬英九被起訴時,憤而宣布競選。這一決定,盡管對日后“馬王配”的協調及內部 團結有負面影響,但泛藍民眾普遍支持,島內輿論的評价也是較正面的。國民党相 信馬英九的清白,為避免馬英九因“特別費”,獨吞“歷史共業”的苦果,喪失頗 有胜算的机會,特地与其量身定做修改“排黑條款”。雖然“馬王配”正式破局, 內部矛盾不斷,但筆者認為,馬、王不會分道揚鑣,國民党不會因此分裂,“馬王合” 有其必然性,尋找“副手”,也不會是太大的問題,競選二零零八年,非馬莫屬, 仍然是藍營不可輕易改變的共識。 謝長廷在其党內“總統”初選刀刀見血見骨的內訌中出線,但謝不是扁的口袋人選, 不是其想要的接班人,加上派系的惡斗后遺症難於消弭,謝長廷欲成為新的共主還 欠火候,同時,也面臨“副手”難產的問題。他雖屬意葉菊蘭,但基於權力的勾心 斗角,至今仍不敢表白。藍綠陣營各自有內部的團結問題,普遍認為綠營有較強的 凝聚力,較易於整合,泛藍方面會較成問題。筆者認為,其實不然,選舉所逼,局勢 所逼,勉強湊合也好,真誠團結也罷,綠營的“新蘇系”或“十一寇”沒有另起爐 灶的可能,藍營的王金平也沒有所謂組“第三勢力”的條件,時間一到,都必須各 就各位,為各所屬陣營打選戰。就目前而言,馬英九被确立為泛藍共主的地位略胜 於謝長廷在綠營的地位。 “特別費案”成為馬英九參選的最大障礙与變數,同樣有“特別費”問題的謝長廷 對自己可望過關有信心,但涉及政治獻金案、高捷弊案等逾十件已被特偵組立案偵 辦的其他案件,是否能全身而退,絕對不敢樂觀以對。在這一方面,無論是涉案的 件數、輕重,或是社會風評、媒体輿論,在檢視清廉的標竿前,馬英九雖不可能無 瑕疵,相對而言,同樣處于优勢。 島內輿論仍然認為扁政府有干預司法之嫌,擔心是否會雙重標准,對馬英九“特別 費”不考慮屬“歷史共業”,對謝長廷“特別費”作技術上處理,或對謝的其他案 件緩辦或不辦。筆者認為,天日昭昭,眾目睽睽,即使司法對馬英九不公,社會將 會以其他形式為其討個公道。謝長廷出線作為對手,某种程度減輕了“特別費”案 對馬英九的沖擊。綠營把告發馬英九的“特別費”作為“滅馬”的絕招,但是,只要 國民党、馬英九在應對司法及反擊綠營做足功課,“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化險為夷的机率不小,綠營最終討不到便宜。需要補充說明的是,“特別費案”已 不是平常的司法案件,更多的是已成為政党攻防的政治事件。簡而言之,國民党應 在以上諸方面著手,認真打好選戰,切莫誤判形勢為爭“本土”而棄“統一”。反 對“台獨”,以“致力國家統一”為終极目標,應是國民党的党魂,如果改變目標, 喪失党魂,在理念上靠近民進党,走回李登輝的路線,必然會失去目前絕大多數的 支持者,今明兩年的選戰,不但不能多爭取到選票,而且會輸得很慘。 (二)認同“台獨”非島內主流民意 几年來,扁政府處心積慮的把“台獨”移花接木於“本土”,把“台獨意識”灌輸 於“台灣主体意識”,綠營的民眾被引入認同“台獨”即是認同台灣、愛台灣的誤 區。在沒有重大事變而引起深刻思考的情況下,縱然“台灣”与“台獨”所代表的 意涵有云泥之別,在怪异的綠色氛圍里,意識的模糊,概念的混淆,使一些人追隨 “台獨”,支持“台獨”,而沒有背叛民族、分裂祖國的羞恥感与罪惡感,他們反而 認為理所當然,不容置疑。時至今日,“台獨”气焰讓人感到已甚囂塵上,“台獨” 气氛似乎彌漫全島。筆者認為,不可否認有這种現象。但實質上,這是“台獨”團 伙惡意操弄的虛張聲勢,“台獨”勢力在島內實際上外強中干。主流民意并非認同 “台獨”,而是希望目前維持現狀,今后在适當的時期國家完全統一。 五月七日,民進党二零零八年“總統”候選人初選結果出爐,游錫_以22011票大幅 落后於蘇謝而黯然出局。深綠輿論強調,初選游与蘇、謝的決斗,是党內的路線之 爭。蘇貞昌的“蘇修路線”,謝長廷的“憲法一中”、“和解共生”被視為异端, 有“親中賣台”之嫌,最能代表民進党核心价值的非游錫_莫屬。游錫_在与“台獨” 團体南社簽定所謂的“台灣前途約定書”,承諾若擔任“總統”,在四年內要“完 成更改國號成台灣國”,要“确認台灣中國,一邊一國”,也要廢掉民進党承認“中 華民國”的“台灣前途決議文”。游錫_自不量力的要改“國號”、廢“憲法”、制 “新憲”,也要廢“台灣前途決議文”,正式主張“台灣獨立建國”,如此之大言 不慚,得到獨派大佬的加持,“綠媒”及深綠人士為之叫好。曾被視為陳水扁在党 內的代言人,既是扁的心腹,又是傀儡的游錫_,在初選初期,可謂信心滿滿,勢在 必得。一時之間,深綠极“獨”主導輿論,也掌握主動權,“台獨”競賽之劇烈有目 共睹,民進党的急“獨”极“獨”似乎完全支配党員的思想及左右該党的路向,但 現實并非如此。 “獨派名嘴”汪笨湖認為,初選投游錫_的党員票若低,即顯示民進党墜落。如果選 游錫_,即是給國際社會、給美國、日本傳遞訊息,台灣的主流民意要“獨立”。對 於民主結果,美國不得不承認,國際社會也會承認,更可寄托在這种情況下,國際 社會重新考慮“一中政策”。汪笨湖所謂的“墜落”,即民進党的“台獨”立場不 夠堅定。我們可分析初選結果,讓數字說話。 据統計,民進党有資格投票的党員有二十五万四千名,預計有十五万名投票,而實 際參与投票的只有十三万五千名,投票率為55%。民進党把這次初選當“大選”,同 樣提到是否能延續“本土政權”來看待,傾力全面動員,千方百計刺激党員的投票 意愿及“台獨”意識。如此的催逼煽動,仍有45%的党員冷漠以對。這里可看出二點: 其一,對民進党失望,認為民進党已從清廉、民主的政党淪為腐敗,一人獨大的政党; 其二,對“台獨”產生怀疑或不再認同。大多數基層党員對“台獨”可行性的政治判 斷能力不遜於陳水扁,“台獨是自欺欺人”、“台獨做不到就是做不到”同樣在他 們的潛意識里,若非想在“獨”政權的利益上分一杯羹,繼續陪陳水扁之流玩下去 已大可不必。主張急“獨”极“獨”的游錫_得票率不到党員人數的10%,大可說明 這個問題。陳水扁所謂的逾60%的民眾認同“台灣獨立”的假民調、假民意也因此不 攻自破。 筆者認為,國民党、馬英九切莫被虛張聲勢的“台獨”煙霧所困惑,錯誤的解讀民 意及錯誤的判斷局勢而做出去“統一”的錯誤決定。對於“台獨”的認同,民進党 党員的比例尚且如此,島內的主流民意不追求台灣獨立,不愿意祖國分裂,恥於背 祖忘宗的深層意識毋庸置疑。國民党應是努力為島內的民眾創造條件,使這种意識 能自然流露,敢於大膽表白,匯成潮流,推進兩岸統一,造福兩岸人民,這才是能真 正的做到“對人民有利”,而不是与民進党爭“本土”而棄“統一”。筆者認為, 國民党修改党章,應理直气壯的堅持追求國家統一為終极目標,并為之以不懈努力。 沒有堅定的信念,沒有明确的目標,所暴露失去自信的弱點,必然讓民進党有机可 乘,有懈可擊,所得到的結果是在民進党的冷嘲熱諷中更加被動,處境更加尷尬, “台獨”亦因此在島內更加肆無忌憚。 二零零零年國民党喪失政權以后,可謂一蹶不振。雖然是島內的第一大党,又在 “國會”占居多數席位,不但不能有效的監督制衡胡作非為的陳水扁當局,反而事 事被動,處處挨打。連戰先生訪問大陸之前,國民党的處境可謂“山窮水盡疑無路”。 這并不是說國民党失去政權,也完全失去其支持者,而是民眾看不到國民党將何去 何從而失去熱情。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四日,中國政府頒布《反分裂國家法》,連戰先 生率國民党在四月二十六日至五月三日成功訪問大陸,与胡錦濤總書記達成五點共 同愿景,建立國共溝通平台,開啟國共合作,民眾看到國民党走有光明前景的路向。 在“三合一”選舉中,民眾熱情高漲,泛藍士气大振,“三合一”選舉大獲全胜, 國民党重現生机。類似這樣的情況,應該是值得認真加以總結的。 筆者認為,在修改党章所提的“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并沒錯。但要如何對台 灣以正确定位,要如何真正做到對人民有利都是應慎重思考的。同時,筆者認為, “統一”的字眼刪不得,“致力國家統一”的目標更是棄不得。“中華民國”和中 國國民党的締造者,中國民主革命先驅孫中山先生說過:“統一是全中國人民的事。 統一,中國就和平、繁榮、昌盛;統一,中國就民主、民生、民富、民丰;統一,是 中國的前途、使命、歸宿、光榮。”國民党若為迎合党內少數的“本土派”及爭取 一部分所謂的淺綠選民,修改党章進行“刪統”、“去統”,這种近乎荒唐的因小 失大,任何理由都難於自圓其說,任何其他的努力也無可彌補因此而產生的后遺症。 二00七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