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雜談“棄獨”、“力霸”、 “特別費”及其他 李登輝在上月二十九日、三十一日分別接受壹周刊及TVBS專訪時投出震撼彈,引起 綠營的激烈爭辯。李登輝選擇在此時發表所謂的“棄獨”言論,同時對扁出手,与 陳水扁提“釋憲”,“机要費案”是否能再辦下去,馬英九“特別費案”即將偵結 有一定的關系。因為,島內的局勢發展,藍綠气勢与力量的消長,都會因案情的變 化而變化。 年底“立委”選戰已拉開帷幕,所謂單一選區兩票制的實施,小党的生存發展空間 被壓擠,台聯岌岌可危。台聯雖然只是李登輝的傀儡,但李登輝也依賴台聯作為其 政治表演的平台,互相取暖的原因,使李登輝必須极為賣力,并以怪招為台聯爭取 選票。 李登輝可謂為不折不扣的“台獨教父”,其執政的十二年中,扶植民進党,暗助陳 水扁,沒有李登輝就沒有民進党的執政,也沒有連任二屆“總統”的陳水扁,李扁 的“父子關系”眾所周知。陳水扁執政七年,雖常常處於“跛腳”狀態,但畢竟羽 毛丰了,對於李登輝的“父恩”不但不思圖報,而且覬覦其“台獨教父”之封號, 欲取而代之。陳水扁從三級貧戶之子,成為億万富豪,同樣是得益於李登輝的衣缽, 若無李登輝的黑金脈絡,錢權交易通通遺其所用,其私庫通“國庫”也不能這么順 暢,發跡也就不會這么快。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的所作所為及其与扁的特 殊關系,這里無需贅述。就最近成為島內重要新聞的“力霸弊案”,被指掏空數百 億出逃的王又曾,雖然是李登輝時代即為國民党的中常委,卻在二??二年被陳水扁 聘為“國策顧問”,与陳水扁的關系非比尋常,陳水扁六年“出訪”十一次,王氏父 子隨行的就有七次。有人說過“有多少錢,就能交結多大的官”,同樣,“能詐取 多少錢,就有多大的背景”,亦可視為同理。筆者并不是臆測“力霸弊案”与陳水 扁會有不清不楚的關系,但是,若非王又曾經常与陳水扁左擁右抱,即使其手段再 高明,數百億的掏金也斷難得手。以高喊“打擊黑金”而得到政權的陳水扁,對此, 是否亦應有個說法?据報載陳唐山轉述,陳水扁“很憤慨”,指示一定要把王抓回來。 筆者認為,對於“力霸弊案”,陳水扁還是以轉移焦點分散對其本身的弊案及進行 “法理台獨”的注意力成份居多,真正要抓要辦可能是另一回事。陳水扁政權所謂 的“打擊黑金”,從一連串的弊案看出,其本身就是黑金政權。除了追討國民党產 是動真格,而且窮追不舍,往死里打之外,其他的并沒有什么較有說服力的“打擊黑 金”之舉。但是,對於追討國民党党產,卻是欲釜底抽薪,使國民党徹底破產,民進 党一党獨大,以達到長期執政為主要目的。 陳水扁的“一邊一國”,又何嘗不是李登輝“兩國論”的翻版,無論是權位的獨得, 或是金錢的獲利,李登輝都有功於陳水扁,陳水扁忘恩負義,難怪李登輝大罵其 “嚎嘯”,也就是辜寬敏所說的,李登輝心里有恨。筆者對於李登輝說他不是“台 獨教父”,有另一种解讀,事實上是李登輝沖著陳水扁發牢騷,言下之意是“台獨 教父”,非我莫屬,陳水扁恁你也想當“教父”,配嗎? 對於馬英九是否會因“特別費”被起訴,筆者在去年十一月的文章認為,對於“特 別費”的問題,檢察机關若起訴馬英九有法可依,若不予起訴情有可原。畢竟馬英 九“特別費”的處理不當,不等同於陳水扁“机要費”的蓄意貪墨,如果國民党采 取措施,使檢察机關對已被告上的三十多人同時立案,再把范圍擴大到有類似問題 的數千人也同時告上并使檢察机關立案審理,馬英九“特別費案”的偵結,其結果會 是不被起訴的可能性更大,這樣的措施“保馬”并不是所謂的政治干預司法,而是 既有理又有效的措施,而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實際上是“綠委”政治操作下的案 件。馬英九從“被起訴就下台”改口為“難於預料”,“法匠”的腦筋已有轉靈的 跡象。馬英九被起訴与不被起訴,在島內都會有一番更嚴重的廝殺。 二00七年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