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二月十九日台灣新的立法機構開議以來,民進黨籍“立委”可謂幹勁十足,不甘寂寞, 紛紛提出議案,要求删除或廢止一系列現行的法律。其中最引人注目者,是高志鵬提出 的廢止懸掛“國父”遺像案。但筆者認為,其實更值得外界保持高度警惕的,莫過於由 高志鵬、葉宜津、林淑芬提出的三個“公投法”修正案。 眾所周知,2003年11月陳水扁主政時期通過的“公投法”,在當時藍營在“立法院”占 絕大多數席位的情況下,為防止民進黨利用“公投法”搞“法理台獨”,不僅對公投的 具體事項作了嚴格規定:“中央”事務僅限法律複決、立法原則創制、重大政策創制和 複決、“憲法”修正案複決等,而且設置了很高的公投門檻:公投案的提出,必須要有 “總統”選舉人數千分之五提案,總數百分之五連署。成案後,則要具投票權人總數一 半以上投票,獲過二分之一同意才能通過。也就是說,公投提案至少要有近94萬人連署、 約470萬人投票同意,才能過關。 人們應還記得,2004年3月20日,陳水扁為了競選連任,面對不利選情,曾冒天下之 大不諱,強行利用這部“公投法”,“公投綁大選”,搞所謂“防禦性公投”,猖狂挑 釁大陸,即因門檻過高而未能過關。正因為如此,以民進黨為首的綠營人士,一直對這 部“公投法”耿耿於懷,攻擊其為“鳥籠公投法”,不斷要求加以修改,但苦於在“立 法院”中處於少數席位,始終無法得逞。 現在情況發生了逆轉,通過這次勝選,民進黨在新的“立法院”取得了穩定多數席 位,再加上激進獨派時力黨,完全掌控了“立法院”的議題主導權,於是一些不知天高 地厚的民進黨“立委”,便利令智昏,不顧黨主席蔡英文要求“通盤考量”、“把握節 奏”的裁示,競相跳將出來,提出一大堆政治敏感度極高的意識形態議案。 據島內媒體報道,高志鵬、葉宜津、林淑芬三人分別提出的“公投法”修正案版本, 有如下兩個最值得關注的內容: 其一,“公投”幾乎不設門檻。如葉宜津的版本,提案只需100人;而林淑芬的版本, 更是連提案、連署都沒有門檻。換言之,只要政治人物願意,台灣隨時都可以搞這種形 同兒戲的“公投”! 其二,嚴重性還不在於此,葉、高、林提出的三個“公投法”修正案,全都主張可 就“憲法變更”、“領土變更”和“主權讓渡”案進行公投。其中,高志鵬和林淑芬兩 人的版本,對“憲法”和“領土”變更的公投,還設定較一般議題的公投略高一些的門 檻,而葉宜津的版本,居然對“憲法”和“領土”變更,這種高政治敏感性的公投與一 般議題的公投,訂定完全相同的通過門檻。 可以設想,這種版本的“公投法”修正案一旦通過,並付諸實施,特別是推動“憲 法變更”、“領土變更”和“主權讓渡”的任何一個法案進行公投,無論通過與否,兩 岸關係都勢必“地動山搖”! 有人認為,葉、高、林等人只是在政治“作秀”,成不了氣候,不必理睬。此言差 矣! 其一,利用“公投”搞“法理台獨”,是“台獨”基本教義派夢寐以求的終極目標。 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老牌“台獨”人士張燦洪即曾赤裸裸地說過:台灣能否獨立, 不在國民黨,不在民進黨,也不在中共,而在台灣民眾。因此他主張“多在民間,透過 運動,將目前已十分普遍的‘台灣意識’轉化為支持‘台灣主權獨立’的政治意識,為 未來進行‘住民自決’鋪路。”—— 張燦洪這裡所說的要在“民間”推動的“運動”, 就是當年“台獨”人士所極力倡導的所謂“新台灣運動”。其揭櫫的“台獨”路線圖是: “新台灣運動”——“政治台獨”——“法理台獨”。 二十多年來,以民進黨為首的島內“台獨”勢力,無論在朝在野,順境還是逆境, 為推動“新台灣運動”,實現這一“台獨”路線圖,可謂處心積慮,不遺餘力。其中, 推動以“文化台獨”為中心的“去中國化”運動,更是成果顯著。近年來發生的以青年 學生為主體的所謂“太陽花運動”和“反課綱微調運動”,以及目前彌漫於台灣社會 “防陸”、“反陸”、“仇陸”的不正常氛圍,說明“台獨”基本教義派所追求的“台 獨”路線圖,業已進入了“政治台獨”的新階段。如今,更欲趁民進黨“完全執政”的 大好機會,圖謀下修高門檻的“公投法”,再選擇適當時機,通過所謂“住民自決”, 最終實現“法理台獨”。說穿了,圖謀修改“公投法”,乃是妄圖實現“法理台獨”的 前奏曲! 可見,民進黨新一屆“立委”此刻如此熱衷於修改“公投法”,決非一時的心血來 潮,僅僅是為了“作秀”而已,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警惕! 其二,蔡英文雖然一再宣稱,她上台主政後將“堅持中華民國現行的憲政體制”、 “維護兩岸現狀”,但她在進一步銓釋她的兩岸政策時,又提出所謂四個“關鍵元素”, 其中特別強調“台灣的民主原則以及普遍民意”。而這個“民主原則”和“普遍民意”, 語義含混,既可理解為蔡英文要跳脫民進黨的一黨綱領,放棄追求“台獨”,也可理解 為蔡英文暗含要打著“民主”的旗號,通過“公民投票”,決定台灣前途。 再進一步分析,蔡英文從來不說“憲法”,只提“憲政”,這顯然是經過深思熟慮 的。“憲法”與“憲政”雖一字之差,意涵卻大不相同。“憲法”本文是死的,靜態的, 不得輕易更改,而“憲政”則是動態的過程,其含蓋的範圍要大得多。因此,蔡英文宣 稱“堅持中華民國現行的憲政體制”,並不等於她將謹守“中華民國憲法”,更不意味 著她已默認“憲法一中”。可以設想,倘若“公投法”修正案得以通過,一旦她認為形 勢需要推動“統獨公投”,她便可以堂而皇之的宣稱,她並未違背當初“堅持中華民國 憲政體制”的承諾。 難怪有輿論認為,蔡英文的兩岸政策論述含糊其辭,至今拒絕明確承認“兩岸同屬一中”, 這是一個很大的“陷阱”! 蔡英文挾競選大勝之威,已然成為綠營高人氣的“共主”。就連一向趾高氣揚的綠 營大佬,都紛紛對她禮讓有加。然而,人們所看到的表面現象,卻是蔡英文居然管不住 民進黨籍的幾個“立委”,任其小丑跳梁,豈不怪哉!日前,台灣“中央日報”發表社 論說:“如今,在大陸對蔡英文並不信任,兩岸關係可能重陷‘冷對抗’之際,民進黨 應要求其黨公職人員格外謹言慎行,然而民進黨中央卻縱容其‘立委’提出這些可能更 加刺激中國大陸反彈的法案,令人不得不懷疑,究竟是民進黨中央沒有政治智慧,還是 故意跟‘立委’唱雙簧?” 蔡英文和民進黨中央究竟如何處理“公投法”修正案,人們正在拭目以待。 (來源:中國评论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