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選式民主”決不是人為強求的


李家泉




中國有兩句著名的成語:“瓜未熟而摘之必傷其根,孕末滿而催之必戕其母”。民
主和普選是上層建築,必須與經濟基礎相適應。它和其它許多事物一樣,有自己客
觀的發展規律,涉及到許多因素和條件,這一點後面還會談到。如果不顧這些客觀
條件和因素是否民熟,一味強力為之,就一定會產生相反的效果。 
     
  (一) “民主”和“普選”,是不可以強求的,這可以港台為例來說明: 
  以香港來說,它原是一個殖民地社會,英國統治155年,那裡的人口很雜,價值
觀念不一,許多人已習慣於這種統治方式,從未發生過所謂“民主”和“普選”問
題。中國政府收回香港才不過17年,很多事情還沒有理順,不知道是什麼力量在從
中推動,一些人竟強求盡快實行“普選式的民主”,並對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規劃
在2017年開始試辦的普選說三道四,評頭論足,似乎一切按照他們說的去辦,就是
“真民主”,否則就是“假民主”。“佔中”和反“佔中”、示威和反示威,抗議
和反抗議,相互呼哮,擾嚷不安。今年“十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六十五周年
紀念,所謂“佔中”派竟舉行大規模遊行,造成警民對立,官民對立,市民對立。
好一個原本和平安定的香港社會,竟被攪得烏煙瘴氣,社會動蕩,人心不安,雞犬
不寧。凡此,“熟令為之,熟令使之”? 

  再以台灣來說,日本統治50年,也就是“皇民化”50年,李扁統治時期接著搞
“去中國化”20年,實際是“皇民化”的繼續。這時,國共內戰,隔海對峙,還沒
有結束,人們思想十分混亂。而就在這個時候,受皇民化思想毒害很深的李登輝,
靠欺騙手段,掌握了國民黨的領導權,匆忙地搬來西方的“政黨政治”,也就是
“民主政治”,以“民主”為名,行“分裂”之實。數十年來,台灣兩次政黨輪換,
統不了獨不了,打不了也和不了,兩岸對峙,藍綠對峙,同樣是遊行不已,內鬥頻
仍,社會動蕩,經濟下滑,人心不安。當民進黨是在野黨時,更是一切為反對而反
對,“逢馬必反,逢中必反,逢統必反”,並曾聯合社會上傾綠青年團體發起“反
股貿”的“太陽花學運”,一度占領“立法院”等機構,使政經運作幾陷癱瘓狀態。
凡此,又是“熟令為之,熟令使之”? 
 
  由上可以看到,無論是香港和台灣,其所謂“民主”並不是一種成熟的民主,
而是一種“拔苗助長”式的民主。奇怪的是,香港在英國統治時不談“民主”,台
灣在日本統治時也不談“民主”,如今回歸祖國不久(台灣在兩蔣後),就都強烈
要求“民主”,一個在香港搞“佔中”,一個在台灣搞“占院”,何乃如此巧合!
 

  港台的“民主”,已造成“三個泛濫”,即自由主義泛濫、民粹主義泛濫、無
政府主義泛濫。這三個泛濫,加上沒有法治的約束和防範,從而匯集成了對社會有
害的一種人為“洪流”。我時常在想,現在中國大陸為了防止權力過於集中的為害,
提出把“權力”關在“制度”的籠子裡,而在台港這樣不成熟的“民主社會”,是
否可以考慮把“民主”關在“法治”的籠子裡,從而防範像台灣“太陽花學運”、
香港“佔中大遊行”這樣的對社會有害的民主形式。在目前的歷史條件下,我認為
包括香港2017年的普選在內,作一些規範也還是必要的,不能說這就是“假民主”。
 

   (二)  
  作為“民主”和“普選”,它涉及到許多客觀因素,例如,社會生產力發展水
平,政治和經濟狀況,人們的物質生活水平,文化普及程度,以及人們的思想覺悟
等,都與民主普選制度密切相關。在這些條件不成熟時而強力為之,很容易被少數
人操縱和利用,從而成為政治鬥爭工具。這在香港和台灣,不是屢見不鮮的嗎? 

  美國一位名叫尹浩鏐的老華僑,最近在香港發表了一封公開信,認為西方民主
決不適合港台地區和中國大陸,並列舉了“七大弊端”,說它的推行,在這些地方
會成為一種“毒藥”、“災難”、“亂源”。筆者認為他說的都是事實,並且已在
港台地區造成禍害。 

  相反,一旦民主條件成熟了,其每提高和改善一步,就會使選舉制度的公平和
合理程度向前推進一步。資本主義社會的民主是一大成就,可說是史無前例的,其
與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簡直無法比較,但畢竟存在的問題很多,並且正走在日益衰
落之中。港台地區的民主制,就是趕在它們已走下坡路時引進的,因而存在的問題
就更多。 

  社會主義的民主制度,應該是比資本主義的民主制度更理想、更進步得多的民
主,但畢竟它還處在剛起步和最初級的階段。現在的中國大陸,就正處在這樣一個
階段。它的民主制是很不完善的,也是非常初步的,還需要有一個較長的完善和發
展過程。但其未來一定會走向更理想和更進步,走向更公平和更合理,前景是光明
的。我們堅信,未來的社會主義民主制度一定更具潛力和競爭力,它將遠遠超過資
本主義社會的民主。就是這樣一種發展趨勢,已使西方世界感到很大壓力和不安,
從而迫不及待地欲把其已日趨沒落的民主制 推向中國大陸。它們在中國的兩個地方,
即香港和台灣,不斷地製造事端。其目的,無非是想把火點燃到中國大陸,激發其
社會矛盾,從而干擾中國大陸的施政和民意,拖住中國大陸前進的後腿。然而,這
一切肯定是徒勞的。 

  這裡有兩點必須特別指出:(1)“內因”是依據,“外因”是條件,事物的發
展是內因起決定作用的。中國大陸會堅持走自己的路,不會因西方干擾而改變主張;
(2)什麼時候和推行什麼樣的民主,中國大陸會有自己的考慮,時機不成熟時,不
會盲目行事。人們不會忘記:大陸在“文革”期間,不是試行過“大民主”嗎,民
主之火一時曾燒遍全國。結果怎麼樣呢?峰煙四起,山頭林立,群雄割據,內鬥連
年,社會生產大受破壞。後來幸虧是鄧小平等老一輩革命家,費了“九牛二虎之力”,
才逐漸拔亂反正的。這樣深刻的歷史教訓,中國大陸人民是永遠不會忘記的。可見
民主制度的普遍推行,必須在條件比較成熟時。 
   
  本文的最後結論是:民主,特別是“普選式民主”,決不可以人為地強求。我
們當前的目標應該是,和平、穩定、發展、國強民富。這實際上就是在為未來更公
平、更合理的民主制度創造條件。願共勉之!


Copyright(c)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China's Peaceful Unification, Washington D.C., USA.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