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的理論構想,自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正式提出,已歷經了30多年的風 風雨雨檢驗,特別是在香港、澳門實踐事實證明,這一具有偉大創意的構想不僅在 理論上是完全正確的,而且在實踐上也是完全行得通的。今天的香港社會雖然仍面 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與挑戰,但它不屬“一國兩制”本身的問題。而是任何在社會 發展過程中都會有的、一種必然的現象。因此,不能一看到香港因這樣那樣原因發 生了一時的亂象,就認為是“一國兩制”出了問題。當然,“一國兩制”基本構想, 畢竟是在三十多年前提出來的,在香港、澳門也分別實施了十七、十五年,今天的 整個時空背景,無論是國際局勢,還是中國及香港、澳門和台灣的情況都發生了巨 大、深刻的變化,同時,正如鄧小平很早就指出那樣:“‘一國兩制’是個新事物, 有許多我們預料不到的事情”。因此,在新的形勢下,不僅要更準確全面地認識與 把握“一國兩制”理論深刻的要義,而且還應在實踐的基礎上與時具進,開拓創新, 不斷深化、豐富、發展“一國兩制”的理論與實踐,使“一國兩制”在香港、澳門 開出更燦爛的花朵,結出更豐碩的果實,做出令台灣社會信服的示範。下面我想就 “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踐的有關問題談點不成熟的看法,請各位批評指教。 一、關於“一國”與“兩制”的關係問題 我記得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一些專家學者在討論“一國兩制”理論時,有 這麼一種看法:認為“一國兩制”對於台灣來說,關鍵是如何堅持“一國” 的問 題,對“兩制”不必擔心,而在香港、澳門實施“一國兩制”,關鍵是如何確保 “兩制”不變樣的問題,“一國”不是問題,因為當時在香港、澳門所有的中國人, 都認同中國是自己祖國的,更沒有人要去搞分裂、鬧獨立。但是,由於香港、澳門 與內地關係密切,內地在港、澳又有很多的機構和人員,因此擔心“兩制”會不會 受到內地的干預。這些看法不無道理,因此中央對台政策一直特別強調堅持“一個 中國的原則”不動搖,對港澳政策則堅持謹慎地處理好內地和港澳的關係。“一國 兩制”在香港、澳門,特別是在香港的實踐過程表明,在確保“兩制”方面有某些 做法似乎過猶不及,而對如何強化“一國”的觀念、“一國”的識意、“一國”的 認同、“一國”的意志、“一國”的功能等方面似乎還有不太到位之處。“一國兩 制”的核心是“一國”,“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前提。 香港回歸後,政府無論從版圖上,還是從行政區劃上都已重新成為中國的一個 組成部分,是中國的一個地方特別行區。香港實行“一國兩制”是中國中央政府根 據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所授予的。因此,香港社會就必須重新建構中國的國家觀 念、中國的國家意識與中國的國家意志,尊重與維護中國的國家權力與權威,這些 都是不可以被挑戰的。也就是香港同胞應徹底從英國殖民統治的陰霾里走出來,從 根本上認同自己的祖國、維護中國中央的權力與權威,樹立起中國公民意識,既享 有中國公民榮譽的權力,又應善盡中國公民的責任。當然,香港被英國殖民統治了 150多年,要完成由殖民統治的香港,到徹底回歸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香港的轉變過 程,是一項重大的系統工程,不太可能一蹴而就。中國恢復行使香港主權,實行 “一國兩制”,成立特別行政區政府僅僅是為完成這個轉變邁出了第一步。事實已 經證明香港回歸之後的路也不會是很平坦一帆風順的,仍然還比較艱難、曲折、複 雜,隨時都有可能受到外部勢力的干擾。但是,我認為無論是中央政府、特區政府 還是香港同胞,只要真正把握好“一國”這個根本,就一切都好辦。但是,如果 “一國”意識不強,甚至出現了偏離“一國”的傾向,香港社會可能會要出問題、 甚至是出大問題的。香港回歸實行“一國兩制”已經17年了,我認為在如何強化 “一國”意識、“一國”觀念、“一國”意志、“一國”功能等方面還是有很大檢討 空間的。 二、關於“高度自治”的問題 第一,應了解“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在特定的歷史背景下,為穩定香 港人心而提出來的。上世紀八十年代初,香港已臨近“九七”大限,1997年中國政 府必須收回香港,否則將無法向中國人民交待,也對不起列祖列宗。面對 “九七” 大限,香港同胞的心理充滿了矛盾,一方面不願意一直在英國殖統治之下,過沒有 地位、沒有尊嚴的生活,另一方面又對剛剛結束十年文革動亂、實行不同制度的祖 國,有著深深的疑慮,甚至感到恐懼,很沒有信心。正是在這種情況下,中央為了 穩定香港人心,確保香港的繁榮與穩定,及時提出“九七”香港回歸後,實行“一 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並且承諾50年不變的方針政策。為了讓 香港了解與理解中央解決香港問題的這一大政方針,當時中央主管港澳事務的廖承 志先生用非常直白、通俗的語言解釋說:“九七”香港回歸後,就是“少個總督大 人”、“英國要旗下來了”、“不會有總督了”、“舞照跳”、“馬照跑”、“股 照炒”,一切照舊,維持現狀,反覆強調回歸後香港的內部事務由香港人自己管理, 大陸不會干預。應當說,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突出強調“港人治港”、“高度自 治”是有著特殊意義的。 第二,應十分清晰地認識到“港人治港”的“高度自治權”是中國中央政府根 據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所授予的。因此,有兩點必須要牢牢地把握好:其一,香港所 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來源於中國中央政府;其二,香港是在中國中央政府領導下行使 高度自治權的,而不享有毫無約束的“完全自治權”。鄧小平在談到台灣問題曾指 出,“我們不贊成台灣‘完全自治’的提法。自治不能沒有限度,既有限度就不能 ‘完全’。‘完全自治’就是‘兩個中國’,而不是一個中國”。既然連台灣都不 能實行“完全自治”,港澳就更不能例外了。我認為香港、澳門在實施“一國兩制” 的過程中,確實有一個如何正確認識與把握好“高度自治”的限度問題,如果出現 了偏差,就有可能造成難以想象的嚴重後果。 三、關於“不干預”的問題 其實這個問題,鄧小平很早就把它講得非常清楚。我的理解是:第一,中央所 說的“不干預”是指不干預特別行政區內部的具體事務,因此,對“不干預”的範 圍界定得十分清楚。第二,中央從來沒有說過什麼都不干預的話。正如鄧小平所說 的,假如特別行政區發生危害國家根本利益的事情,怎麼辦?“那就非干預不行”。 有人用“井水不犯河水,河水不犯井水”的說法,來比喻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別行政 區的“不干預”政策,我一直認為這似乎不太妥當。有誰能保證“井水不犯河水”? 如果“井水要犯河水”,怎麼辦?難道“河水也不能犯井水”了嗎?這顯然在邏輯 上是不通的。 為了讓大家準確地把握中央有關“不干預”政策的精神,下面我向大家介紹鄧 小平關於這一問題的論述,1987年4月16日,鄧小平會見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時說, “切不要以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來管,中央一點都不管,就萬事大吉了。這是 不行的,這種想法不實際。中央確實是不干預特別行政區的具體事務的,也不需要 干預。但是,特別行政區是不是也會發生危害國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難道就不會 出現嗎?那個時候,北京過不過問?難道香港就不會出現損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 能夠設想香港就沒有干擾?沒有破壞力量嗎?我看沒有這種自我安慰的根據。如果 中央把什麼權力都放棄了,就可能會出現一些混亂,損害香港利益。所以,保持中 央的某些權力,對香港有利無害。大家可以冷靜地想想,香港有時候會不會出現非 北京出頭就不能解決的問題呢?過去香港遇到問題總還有個英國出頭嘛!總有一些 事情沒有中央出頭你們是難以解決的。中央的政策是不損害香港的利益,也希望香 港不會出現損害國家利益和香港利益的事情。有些事情,比如1997年後香港有人罵 中國共產黨,罵中國,我們還是允許他罵,但是如果變成行動,要把香港變成一個 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對大陸的基地,怎麼辦?那就非干預不行。干預首先是香港 行政機構要干預,並不一定要大陸的駐軍出動。只有發生動亂、大動亂,駐軍才會 出動。但是總得干預嘛!” 四、關於“一國兩制”與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問題 “一國兩制”是為解決台灣問題設計的,但是,在蔣經國實行反共政策、李登 輝與陳水扁實行反中政策的大背景下,長期以來台灣不僅沒有理性討論“一國兩制” 的空間,而且“一國兩制”剛一提出就在台灣被污名化了。因此,我認為只要兩岸 的敵對狀態仍未結束,在台灣就沒有理性討論“一國兩制”的環境。因此,現階段 還是應不斷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為盡早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創造條件,為最終實 現兩岸“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奠定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