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關於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眾說紛紜。事實表明,對於兩岸政治關係本身缺 乏基本共識,就不可能形成關於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的共識。 2010年5月,筆者在《中國評論》月刊發表“中國內戰及其延續中的兩岸政治關 係——關於兩岸政治協商起點的討論”一文。文中明確提出,“必須追根溯源,從 中國的內戰及其延續,來把握兩岸政治關係。只有這樣,才能對兩岸政治定位做出 正確判斷,形成共識”。三年多來,筆者的相關認識更加明確,即兩岸政治關係就 是尚未結束的中國內戰雙方的關係,實際上這也就是兩岸政治關係定位。堅持這一 認識,不僅有利於形成關於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的共識,也有利於對中國統一前的兩 岸關係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為兩岸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結束敵對狀態、簽訂 和平協議等重要後續動作,提供起點和基礎。 中國內戰尚未結束,但內涵發生重大變化 兩岸政治關係是兩岸關係的核心內涵,是中國內戰及其延續的產物。雖然2008年 以來兩岸關係發生了重大變化,但在中國內戰最終結束前,中國內戰及其延續都一 直是兩岸政治關係的基礎,並由此決定了兩岸政治關係定位。 全面爆發於1946年6月的中國內戰,既表現出近現代中外內戰的基本特點,又表 現出需十分重視的中國特色。例如,中國的內戰雖有外國勢力美國插手,但內戰的 雙方,即中國共產黨和中國國民黨執政的“中華民國國民政府”,都是中國的政治 力量,這是定位為中國內戰的基本特點;內戰雙方的目標都不是改變、破壞中國領 土主權完整,而是奪取整個中國的統治權,即中共的“解放全中國”、“建設新中 國”,以及“國民政府”的“戡亂救國”。這是大多數內戰的共同特點,中國內戰 受國內、國際因素影響,從1946年爆發至今沒有結束,已延續長達六十八年,在近 現代中外內戰史上僅此一例,是這場中國內戰最重要特點。另外,在漫長的延續過 程中,中國內戰的內涵發生了重大變化,這是中國內戰又一個重要特點。 中國內戰是兩岸關係的起點,更是六十五年的兩岸關係的基礎。有人對此雖不 全盤否認,但卻強調中國內戰已經結束,不再是兩岸關係的基礎。他們認為,隨著 1991年4月台灣所謂的“國民代表大會”宣佈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結束 “動員戡亂時期”,就是始於1946年的中國內戰的結束,由此,大陸與台灣的關係 不再是中國內戰雙方的關係。這一認識既缺乏法理基礎,也不符合事實。無論國與 國之間的戰爭還是內戰,都必然是雙方共同進行的戰爭行為。戰爭的爆發、進行和 結束無不如此。但內戰的結束有些特殊。當內戰以一方的完全失敗,通常就是一方 的被消滅結束時,當然不存在戰爭雙方的共同行為;而如果內戰不是以一方的完全 失敗,實際上就是以雙方僵持結束時,肯定有“條約”、“協定”等雙方之間的共 同文件,予以確認和宣示。 1949年以後,中國內戰實際上處於僵持局面,所以中國內戰的結束只能由內戰 雙方共同確認、宣示,而不可能由台灣單方面確認、宣示,台灣的單方面行為是無 意義的,完全不表明中國內戰的結束。需要特別強調的是,所謂的“動員戡亂時期 臨時條款”,其制訂和實施與中國內戰雖有關係,但從來不是與內戰直接相關的雙 方共同文件。這一條款的制訂和實施從來不是中國內戰爆發的標誌,其被廢止也與 內戰是否結束無關。1948年5月,在南京的“國民代表大會”頒佈“動員戡亂時期臨 時條款”,並開始實施。這時距中國內戰全面爆發的1946年6月已兩年,顯然這一條 款的頒佈與內戰的爆發完全無關;更重要的是,這一條款頒佈並實施時,中國共產 黨領導下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已完全掌握了戰場的戰略主導地位,作為戰略決戰的 三大戰役四個月後就將打響,而距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也僅有一 年零五個月。顯然這些都表明,這一條款的頒佈與實施,與中國內戰的爆發完全無 關。所以,這一條款的頒佈與實施,不是中國內戰爆發的標誌,而是內戰進行的產 物,是“國民政府”方面為挽救局面而採取的措施,除把中國共產黨定性為“叛亂 團體”外,其他條款都集中於對“國民政府”控制區域內的動員、管制,以集中全 力挽救戰爭敗局。這雖然與內戰戰局的變化密切相關,但與內戰的爆發無關。1991年 4月,在台灣舉行的“中華民國國民代表大會”宣佈中止“動員戡亂時期”,廢除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至今很多台灣人士堅持認為,這表明中國內戰已經結 束。但這首先沒有法理基礎,因為如上所述,這一條款從形式到內容都與中國內戰 沒有直接關係,其頒佈、實施,都只是“國民政府”出於強化對自己控制區域的動 員、管制;而其廢除則是為了推進所謂“憲政改革”的需要,都與內戰沒有直接關 係。須特別指出的是,由台灣單方面宣佈內戰結束,完全沒有意義。事實上,1991年 以來,中國內戰一直在繼續,雖然沒有發生軍事衝突,但兩岸之間的敵對情緒和行 為都十分嚴重,尤其台灣方面對大陸的敵意明顯。1991年至今,台灣方面發表的 “國防報告書”等文件,一直以大陸為台灣“最主要的安全威脅”,並一直以此為 堅持對美軍購的重要原因。即使2008年以來,逐漸放鬆了對大陸人士赴台的限制, 但仍然存在諸多限制,其理由同樣是“台灣安全需要”。同時,兩岸宣佈終止敵對 狀態、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簽訂和平協議等真正結束內戰的動作,都還難以預 料什麼時候可以開始進行。這些都表明,2008年以來,中國內戰確實逐漸緩解,但 卻完全沒有結束。中國內戰1946年爆發至今沒有結束,已延續六十八年,而且肯定 還將繼續延續。這形成了中國內戰最重要的特點,並產生了巨大影響。 內戰爆發的原因大體上分為兩類:一類是,一個國家內的若干政治勢力,為爭 奪國家統治權引發戰爭,近現代中外內戰的大多數屬於這一類,這類內戰不破壞、 改變國家的領土主權完整;另一類是,參與內戰的一方,以所謂的爭取“獨立”為 目標,這類內戰直接涉及爆發內戰國家的領土主權變化,在近現代中外內戰中也有 所見。內戰爆發後,引發內戰原因就成為內戰雙方追求的目標,並進而形成內戰的 內涵。須注意的是,在現實中還存在內戰進程中,內戰內涵可能發生轉變的現象。 通常是由爭奪全國統治權,向爭取“獨立”轉變。中國內戰就正在發生這種內戰內 涵的重大轉變。1949年“國民政府”退守台灣及若干離島後,執政的蔣氏父子堅持 反共,但也堅持一個中國,反對“台獨”,所以四十年中,中國內戰內涵基本未變。 但在隨後李登輝、陳水扁執政的二十年中,他們日益明確地放棄了爭奪中國統治權 的目標,同時日益明顯地以所謂的台灣“獨立”為目標。迫於大陸的堅決反對和國 際社會的嚴重憂慮,李、陳最終不敢公然宣佈“台灣獨立”,但卻全力鼓吹和推行, 台灣或“中華民國”是“獨立主權國家”的主張,並在台灣島內形成“主流民意”, 而且其惡劣影響在2008年以後繼續保持。實際上,1991年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 條款”,正是李登輝推進“憲政體制改革”、“民主化”的開端,也是明確台灣 “獨立的主權國家”地位的開端,以及中國內戰內涵發生重大變化的開端。中國內 戰的內涵,由雙方爭奪中國的統治權,到台灣方面企圖“獨立”和大陸方面反“台 獨”、反分裂的重大轉變,對於兩岸關係,甚至對中國的歷史都有非常深刻的重大 影響。顯然,中國內戰內涵的重要轉變,是以中國內戰延續的時間漫長為前提;而 內戰內涵的重大變化,又必將導致內戰的進一步延長。 兩岸政治關係定位是尚未結束的中國內戰的雙方 所謂的兩岸政治關係定位,就是對於客觀存在的兩岸政治關係予以認定和宣示。 顯然,這一定位包括兩個基本要素;第一,客觀存在的兩岸政治關係,這是定位的 基礎,缺少這一基礎的定位,沒有實際意義;第二,對客觀存在的兩岸政治關係的 深刻、正確認識,這是兩岸政治定位的主要內容。第一個要素是六十五年來兩岸關 係發展形成的,是歷史的產物,是客觀存在,不以人們的意志而改變;第二個要素 是人們的主觀認識,在兩岸現實狀況下,主要反映兩岸之間,以及大陸和台灣內部 的不同認識。按上述要求,以尚未結束的中國內戰的雙方,作為兩岸政治關係定位 是正確的、可行的。 迄今為止,兩岸之間關於兩岸政治關係定位,呈現十分複雜的局面。大陸方面 關於兩岸政治關係定位,雖然有“球體理論”、“一國兩地區”、“一國兩府”等 諸多說法,但可認為都屬於“一國兩XX”模式;而台灣方面並沒有形成基本的共識, 李登輝、陳水扁等的“特殊的國與國關係”、“一邊一國”論;馬英九的“一中各 表”、“中華民國是獨立的主權國家”,以及廣義上統派的“大屋頂理論”、“一 中三憲”等等。大陸方面與李、陳的兩岸政治關係定位截然對立,不存在尋求共識 的可能。大陸與馬英九,以及與廣義的統派,關於兩岸政治關係定位,既有原則上 的一致,即都在一個中國框架內進行定位;又有重要的差異,即大陸方面通過“一 國兩XX”模式,既強調一中原則,又試圖滿足台灣方面關於兩岸平等、對等的要求。 但台灣方面更在意的是“獨立的主權國家”地位,馬英九關於“中華民國是獨立的 主權國家”的態度十分明朗,即使是“一中三憲”中強調的中國統一前的“二憲”, 也明確地表現了這一立場。事實表明,在進行兩岸政治關係定位時,大陸和台灣的 相關人士,實際上主要都是對兩岸的定位,即兩岸各自是什麼的定位;而對於兩岸 之間的政治關係是什麼,無論大陸還是台灣的相關定位中,都基本上沒有涉及。2013年 初,大陸有學者提出,兩岸政治關係是對立的政治關係,表明了開始關注“關係”。 但這一說法不符合2008年以後,實際的兩岸政治關係。對兩岸政治關係定位,卻沒 有回答“關係”是什麼,顯然不能成立。這種定位還有著先天的缺陷,不可能成為 進一步推進兩岸政治關係的基礎。無論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結束敵對狀態,還 是簽署和平協議,都是結束中國內戰必不可少的環節,都不可能以“兩地區”或 “二憲”為主體實現。還須指出,無論“一國兩XX”,還是“大屋頂”、“一中三 憲”,實際上都是對統一後兩岸關係中的兩岸的定位,而不是對統一前兩岸關係的 定位。由上述情況,筆者認為須改變關於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的模式和思路,以尚未 結束的中國內戰雙方,作為兩岸政治關係定位,是正確的選擇。 以尚未結束的中國內戰雙方,作為兩岸政治關係定位,有堅實的事實基礎。如 前所述,中國內戰延續六十八年至今尚未結束,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就連李登輝、 陳水扁這些“台獨”勢力的代表人物也無法直接否認。2008年兩岸關係進入和平發 展歷史新時期以來,由於兩岸關係不斷緩和、改善,兩岸出現大交流、大合作的全 新局面,兩岸民眾中都有不少人,對於兩岸竟然還處於沒有結束的內戰之中感到疑 惑。民眾有疑惑可以理解,但中國內戰是否結束,不是以民眾的感受為根據。2008年 以來民眾的感受,只表明中國內戰的嚴重程度確實大為緩解,但前述大量事實卻同 時也表明,中國內戰確實尚未結束,並且繼續作為兩岸關係的基礎,對兩岸關係有 著決定性的影響。以“尚未結束的中國內戰的雙方”,定位兩岸政治關係有三個層 次的內涵。其一,“中國的內戰”強調了、突出了定位的一個中國框架,這是定位 的基礎和前提,也是以定位為開端,處理一系列兩岸關係政治熱點問題的基礎和前 提;其二,以“中國內戰的雙方”定位兩岸關係中的“關係”,表明了兩岸政治關 係在對抗性基礎上必然的對等性;其三,以“尚未結束的中國內戰的雙方”定位, 表現了兩岸政治關係的階段性,既不是2008年以前激烈對抗中的“關係”,又不是 內戰最終結束後的“關係”。總之,可以認為這一定位,比現有的,兩岸人士提出 的各種定位表述,都更符合兩岸政治關係的實際,因而最可能被人們認同、接受。 如前所述,進行兩岸政治關係定位,主要目的是以這一定位為起點,推進兩岸 政治關係向前發展,包括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結束兩岸敵對狀態,以及簽 訂兩岸和平協議等等。實際上,這些都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對之處理也就是最 終結束中國內戰。事實已經表明,現有的關於兩岸政治關係定位,不是也不可能成 為推進兩岸政治關係發展的起點。因為這些定位都完全沒有涉及尚未結束的中國內 戰,所以按照這些定位,當然不可能推進兩岸政治關係的進一步發展。但是,以 “尚未結束的中國內戰的雙方”,對兩岸政治關係定位,則上述兩岸政治關係中, 須處理、解決的那些熱點問題,作為最終結束中國內戰必須的、必然的環節,都具 有了現實的起點。總之,以“尚未結束的中國內戰的雙方”,定位兩岸政治關係, 為處理和解決兩岸政治關係中的一系列熱點問題,推進兩岸政治關係的進一步發展, 提供了實際的可行性。 對於兩岸政治關係定位,不僅是兩岸各自進行,反映兩岸各自的判斷、認識, 更重要的還在於需要尋求兩岸相應的共識,即關於兩岸政治關係中的兩岸是什麼, 特別是政治關係是什麼的共識。如果不能形成相應的共識,兩岸政治關係中的熱點 問題不可能解決,兩岸政治關係不可能向前推進。實際上,兩岸對於兩岸政治關係 定位有重要共識,那就是到目前為止兩岸人士提出的各種相應定位,都在不同程度 上以一個中國為框架,但這只是探討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的前提,如果沒有這一共識, 根本就不存在探討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的問題,然而關於具體的相應定位仍然沒有共 識。迄今為止,兩岸的相應定位,只對“兩岸”定位,不對“關係”定位,導致了 各自的“兩岸”定位沒有共識,同時又沒有可能對之協調,因而對整個定位都不能 形成共識的局面。如前所述,台灣人士對“兩岸”的定位,實際上是突出了作為 “獨立主權國家”的“中華民國”;大陸方面不可能接受,而採取了以“一國兩XX” 模式,實際上回避的應對。同時,由於兩岸都沒有對“關係”定位,因而兩岸的政 治對話、協商難以進行,兩岸的共識更無法形成。以“尚未結束的中國內戰的雙方” 定位,則可能是破解僵局,促進形成共識的途徑。“內戰的雙方”的定位,不僅是 以模糊的方式化解關於“兩岸”定位的矛盾,以求得共識,而且由於創造了兩岸政 治對話、協商的可能,將為兩岸形成的相應共識,提供必不可少的條件。但在兩岸 現實情況下,相應共識的最終形成,肯定仍然是一個較漫長的過程,對此須有清醒 估計。 幾點討論 通過以“尚未結束的中國內戰的雙方”,對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筆者形成了幾 點認識。現提出來供討論,以期對兩岸政治關係定位形成更深刻的理解,推進兩岸 政治關係的進一步發展。 1、關於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的目的 對於兩岸政治關係定位,已多有探討。但關於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的目的,即對 於為什麼要進行兩岸政治關係定位,卻很少討論。從現在的情況看,人們基本上是 為“定位”而“定位”,即認為兩岸政治關係定位,就是為了對兩岸政治關係做出 表述。而且,實際上還進一步把對兩岸政治關係的表述,簡單化為只是對“兩岸” 的表述。例如,本文一再提及的“一中兩XX”、“一中三憲”等等。其實,在兩岸 關係和平發展進程進入深水區之初,兩岸政治關係定位成為熱點,就清楚表明了這 一定位的重要意義。顯然,這一定位是推進兩岸政治關係向前發展的基礎和起點。 換言之,這一定位的目的就是,為推進兩岸政治關係的向前發展,提供必要的基礎 和起點。明確這一目的,將直接決定定位的內涵,實際上也就決定了定位的成功與 否。第一,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的核心內涵是“兩岸政治關係”,所以,需要對“兩 岸”定位,但更需要對“政治關係”定位;第二,定位應該為兩岸建立軍事互信機 制、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簽訂兩岸和平協議等,推進兩岸政治關係向前發展的重要 環節的處理、解決,也就是為最終結束中國內戰,提供基礎和起點;第三,定位須 有利於對上述重要環節,以及兩岸政治關係的其他重要問題,達成兩岸共識,而不 是引發新的爭論,甚至對立、對抗。很明顯,只有以“尚未結束的中國內戰的雙方” 定位“兩岸政治關係”,符合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的目的。 2.關於正確處理兩岸政治關係定位中,客觀事實與主觀認識的關係 兩岸政治關係定位,是對於客觀存在的兩岸政治關係和認識和宣示。顯然,前 者是定位的基礎,後者是定位的主要內容。對於實現這一定位,二者缺一不可。現 實的狀況是,儘管面對客觀的兩岸政治關係,但對其的定位卻十分多樣,不僅兩岸 之間的定位不同,就是大陸內部、台灣內部的定位也多有不同。充分表明了這一問 題的複雜性。有人聲稱,這一定位的依據是所謂的“利益判斷”。這是以偏代概式 的,對兩岸政治關係定位複雜問題的過份簡化,而過份簡化往往就造成歪曲。實際 上,不同的兩岸政治關係定位,固然有不同利益判斷的影響,但更多的是認識不同 的結果。把大陸與台灣馬英九當局、與台灣島內廣義統派之間,對兩岸政治關係定 位的不同,全部視為利益判斷的不同,既不符合事實,也不利於消除分歧、形成共 識;而把大陸人士之間的不同定位,視為利益判斷不同,更不符合事實。要對這一 定位消除分歧、形成共識,需要首先對客觀存在的兩岸政治關係事實,有深入、正 確的認識。一般而言,對於客觀存在的事實,通過討論、爭論形成共識,比對於抽 象、空洞的“學理”進行爭論、形成共識,要容易得多。現在應該做和可以做的, 首先就是積極爭取,對於兩岸政治關係的現實,例如對於“尚未結束的中國內戰的 雙方”形成共識。這一共識一旦形成,對之定位的共識必然可以隨之形成。 3.關於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的兩岸特色 兩岸關係是古今中外獨一無二的複雜關係,兩岸政治關係作為兩岸關係的核心, 必然是更加複雜的關係。可以說,如果不能擺脫各種西方理論、思維方式的影響, 充分發揮中國人的智慧,把握兩岸政治關係的兩岸特色,就不可能對兩岸政治關係 定位形成共識,就不可能推進兩岸政治關係向前發展。2008年至今,兩岸關係和平 發展的精彩起步取得的重大成就,就充分顯示了把握兩岸特色、運用中國智慧的巨 大成功。這對於在進程的深水區,推進兩岸政治關係的向前發展,有十分重要的借 鑒意義。按照相應的西方理論和思維方式,進行兩岸政治關係定位,就必然對兩岸 各自的政治內涵和政治“界線”,進行清晰界定。目前的“一國兩XX”和“一國三 憲”等,都是這樣的定位。在兩岸關係現實狀況下,如此清晰界定必然難以形成共 識。必須對這些明晰的內涵、“界線”模糊化,以擱置爭議、推進政治對話、協商, 並在對話、協商中尋求共識。實際上,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的起步階段,正是 運用這種方式,實現了兩岸經貿關係的重大突破。以“尚未結束的中國內戰的雙方”, 定位兩岸政治關係,就是以“內戰的雙方”的模糊化表述,取代“兩XX”、“兩憲” 等精確但勢必引發兩岸爭議的表述,以尋求共識,推進兩岸政治關係向前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