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羅宣言》是對台獨最有力回擊


楊平



楊平:啟迪現實 昭示未來 ——《開羅宣言》發表70周年有感

  12月1日,對兩岸中國人是個非常值得紀念的日子。70年前的今天,中美英三國
在埃及首都開羅舉行重要的國際會議(史稱“開羅會議”)后,聯合發表了舉世矚目
的《開羅宣言》。如今經過70年的風風雨雨,宣言對兩岸中國人的重要性沒有絲毫
衰減、遜色,其啟迪現實、昭示未來,依然具有著极其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
史意義。

  宣言加速了日本軍國主義侵略者的覆滅。1943年底,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即將轉
入戰略反攻、反法西斯戰爭露出胜利曙光的關鍵時刻,中國戰區最高統帥蔣介石、
美國總統羅斯福和英國首相丘吉爾于當年11月23至27日,在埃及首都開羅舉行國際
會議,會后于12月1日發表了著名的對日作戰宣言——《開羅宣言》。宣言明确宣示
中美英三方協同對日作戰的宗旨,相關內容為:“三國軍事方面人員關于今后對日
作戰計划,已獲得一致意見,我三大盟國決心以不松弛之壓力從海陸空各方面加諸
殘暴之敵人,此項壓力已經在增長之中。我三大盟國此次進行戰爭之目的,在于制
止及懲罰日本之侵略,……我三大盟國將堅忍進行其重大而長期之戰爭,以獲得日
本之無條件投降。”宣言清楚表達了對日本軍國主義者發動的侵略戰爭予以堅決回
擊的態度,以及不獲全胜決不罷休的堅定立場。宣言發表之后,美蘇中英等同盟國
在歐、亞戰場展開了全面戰略反攻,對日本侵略軍的軍事打擊力度明顯增大,中國
軍民開始對日軍展開全線反擊,盟軍胜利地進行了越島進攻和海空作戰,突入日本
防御圈,美國在日本廣島和長崎投下原子彈,蘇聯對日宣戰,出兵中國東北和朝鮮
……1945年9月日本終于正式簽署投降書,日本軍國主義侵略者徹底覆滅,從而為台
灣等被日本竊占的中國領土的回歸奠定了堅實基礎。

  宣言确保了台灣等被日竊占的中國領土的回歸。《開羅宣言》既是對日作戰宣
言,加速了日本軍國主義的覆滅;也對戰后處置日本侵略者作出了明确安排。宣言明
确強調:“我三大盟國此次進行戰爭之目的,在于制止及懲罰日本之侵略,三國決
不為自己圖利,亦無拓展領土之意思。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從1914年第一次
世界大戰開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占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所竊取于中國之領土,
例如東北四省(編按,即現在的東北三省)、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其他
日本以武力或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宣言非常清楚、明确
地表達了從日本侵略者手中將之竊取的台灣、澎湖等歸還中國。事實上,自1937年
7月日本發動對華全面侵略戰爭,日本強加的种种不平等條約就不被中國所接受,1941年
12月中國政府在《中國對日宣戰布告》中昭告世界,中國廢止包括《馬關條約》在
內的一切涉及中日關系的條約、協定、合同,并將收复台灣。從那時起,中國就已
經不承認日本于1895年強加的不平等條約——《馬關條約》,不承認日本對台灣等
中國領土的竊占,表達了收复中國領土的堅定決心。而《開羅宣言》使得“台灣屬
于中國”這一事實,在國際社會再次得到重申,使得中國收复台灣等被竊占領土從
國際法的層面得到确認和保證。

  宣言系對各种“台獨”主張最有力回擊。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
的一部分,這是不爭的事實。可這么些年來,“台獨”的叫囂和主張從未間斷過,
為了給“台獨”尋找法理基礎,“台獨”勢力提出种种理由,其中較有代表性的
“台灣地位未定論”,說什么《開羅宣言》不具法律效力,認為1951年同盟國与日
本簽訂的《舊金山和約》,才是處理台灣主權歸屬的具有國際法效力的條約。依据
《舊金山和約》,日本只是放棄台灣的主權,但并未表明其將台灣歸還中國。李登
輝主政時期曾拋出“兩國論”,宣稱大陸与台灣的關系是“特殊的國与國”關系;陳
水扁上台后,又拋出兩岸“一邊一國”論,主張兩岸是互不隸屬的鄰居關系,完全
是兩個國家。現今的民進党依然堅持“台獨”的核心价值不動搖,竭力阻撓兩岸關
系的深化發展。不過,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這一鐵的事實無庸置疑,“台獨”
勢力的种种說辭完全站不住腳,《開羅宣言》是二次世界大戰一項重要成果,是一
份舉世公認的重要國際法文件,是第一份确認台灣是中國領土的具有國際法效力的
條約性文件,它從法律上明确了日本侵占台灣的非法性,明定被日本竊占的東北三
省、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國;宣言的合理性、嚴肅性、正義性和有效性不容否認,
其与1945年中美英(后蘇聯加入)共同簽署的《波茨坦公告》(明定“開羅宣言之條件
必將實施”)為戰后中國處理台灣問題提供了國際法依据。而戰后根据《開羅宣言》
和《波斯坦公告》,日本占領的中國領土都歸還中國,這個歷史事實也是非常清楚
的,1945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并在《日本投降條款》中承諾“忠誠履行波茨坦公
告各項規定之義務”; 日本最后一任台灣總督安藤利吉簽字領受台灣省行政長官公
署第一號訓令,規定自1945年10月25日起台灣全省回歸中國;12月25日,中國政府收
复台灣、澎湖列島,重新恢复對台灣行使主權。《開羅宣言》這一歷史作用是不容
抹煞的,70年后的今天,其對台灣的定位、對“兩岸一中”及“反獨促統”具有著
极為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楊平:江蘇省台灣問題研究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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