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共識廿周年回顧與反思


楊立憲



今年恰逢兩岸兩會達成“92共識”整20周年。1月14日,台灣舉行“二合一”選舉,
在野的民進黨拋出所謂的“台灣共識”,試圖以此擊敗堅持“92共識”的執政的國
民黨,結果功虧一簣。選後民進黨開始檢討敗選原因,儘管對是否因為不承認“92共
識”導致敗選看法不一,但多數人同意是其兩岸政策導致登頂的最後一里路失敗,
因而都同意要“在互動中加強瞭解”,“用對話代替對抗,用互動追求互利互惠”。
(注1) 

  3月22日,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在北京與胡錦濤會晤時表示:“兩岸同屬一個
中國”,台灣現行法律(指“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是以‘一國兩區’概念做為法理基礎,足以說明兩岸並非國與國關係而是特殊關
係。”(注2)前國民黨副秘書長兼大陸事務主任張榮恭就此強調,吳伯雄明確指出
“兩岸同屬一個中國”,以及“台灣人也是中國人”,“具有極高的政治意義”,
“對海峽兩岸的互信基礎形成向下穩紮、向上開展的作用,足以確保馬英九下一個
4年任期內,海峽兩岸的和平共榮。”(注3) 

  由上述兩件大事可見,台灣主流民意在決定台灣前途與兩岸關係何去何從的關
鍵時刻力挺“92共識”;選後民進黨不得不反省其兩岸政策,朝著接觸對話瞭解互
動的正確方向邁出步伐;吳伯雄榮譽主席代表國民黨明確表示“兩岸同屬一個中國”;
表明“92共識”在兩岸互動中具有無可替代的作用與影響力,已日益深入人心,這
不啻是對“92共識”達成廿周年最好的紀念。 

  值此之際,筆者想從20年來兩岸圍繞“92共識”的互動切入,在此基礎上對圍
繞“92共識”的一些爭議作些思考和分析,從中探尋一些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有意
義的啟示。 

  回顧

  可以這麼說,從1992至2012的20年,是海峽兩岸對“92共識”的真諦及其重要
性,在認識上不斷調整、不斷深化、不斷清晰、不斷凝聚的過程,這從以下三個階
段的發展演變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第一個階段:1992.12-2000.5,兩岸都對“92共識”的意義認識不足。 

  眾所周知,兩岸自1949年之後的30年裡,雖然“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
台灣當局奉行“反共復國”的“基本國策”,大陸則奉行“解放台灣”的指導方針,
但彼此都堅持兩岸是一個國家、中國的領土主權涵蓋兩岸,應屬無疑,這應是兩岸
在30年裡大致可以和平對峙的重要原因,也是1990—1991年兩岸兩會能夠相繼成立
並進行互動的重要背景。 

  翻開1992年11—12月間大陸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的往來文件可知,雖然彼時兩
會在民間事務性議題商談中,對於究竟應否涉及及如何表述“一個中國原則”(以
下簡稱“一中原則”),有不同的意見,但“兩岸都堅持一中原則,都努力謀求國
家統一,都同意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毫無疑問的,這實即
“92共識”。(注4)正是因為有這樣的共識,兩岸兩會才能夠在政治軍事對立長達40餘
年的大背景下展開接觸,先後舉行了包括2次“汪辜會晤”在內的各種層級的協商會
談20多次,簽署了4項協定,建立了兩會制度性協商機制,務實解決了兩岸同胞交往
中一些事務性功能性的問題,促進了兩岸民間的經濟文化交流和人員往來,使兩岸
關係朝著結束對立、平等協商、和平發展、創造雙贏的方向邁出重要步伐。

  但可惜的是,當時國共兩個執政黨都沒有從內戰和冷戰的窠臼中走出來,加之
相互不瞭解,彼此敵意重、心防深、成見大,習慣於用“陰謀論”來檢視對方,用
放大鏡來檢視問題和爭議,以致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兩會糾纏於“各自以口頭方式
表述堅持一中原則”究竟是“一中各表”還是“一中不表”等,齟齬摩擦不斷,而
忽視了最重要的“兩岸同屬一中”的共識,以致影響了兩岸兩會的良性互動。1994年
“千島湖事件”(注5)的發生給兩岸關係造成極其負面的影響,隨後李登輝發表與司
馬遼太郎的談話(注6)引起大陸對其搞分裂的警惕,1995年李登輝美國之行加劇了大
陸對李的不信任,1999年李登輝發表“兩國論”導致兩岸的緩和氣氛被徹底打破,
兩會聯繫機制因而中斷。 

  第二個階段:2000.5-2008.5,國民黨、共產黨和民進黨圍繞有無“92共識”及
應否堅持“92共識”進行博弈,陳水扁一度搖擺最終否認,國共兩黨則在“92共識”
的基礎上,重新達成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新共識。 

  2000年5月民進黨首次登上執政舞台,兩岸之間圍繞“92共識”的爭論由此進入
新階段。執政之初,陳水扁為了穩定政局和兩岸關係,曾在“就職演說”中作出
“四不一沒有”(注7)的承諾,表示願意在“92共識”或“92精神”的基礎上發展兩
岸關係,(注8)並授意成立了“跨黨派兩岸小組”來協助整合內部共識,2004年還提
出要建立“兩岸和平穩定的互動架構”(注9)等。但由於民進黨堅持“兩岸一邊一國”
的定位,故其作出的所有緩和兩岸關係的姿態,充其量是策略運用而已,根本經不
起時間的檢驗。2002年陳水扁兼任黨主席後,不僅全盤否認“92共識”,還積極推
動“正名、制憲、去中國”等。2004年,陳水扁發動了任內首次“公投綁大選”,
連任之後更加緊推動“公投制憲”和“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致使兩岸關係緊
張局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與此同時,以國民黨為代表的泛藍陣營下野後經過總結反省沉澱,對1992年兩
會達成的“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堅持一中原則”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認識,體會到
“92共識是擱置爭議,共創雙贏最好的辦法,如果不承認它,兩岸關係會陷入不確
定的狀態,甚至於會倒退”,(注10)轉而要求民進黨當局承認“92共識”,在此基
礎上確保兩岸關係平穩發展不要倒退;對於陳水扁在“92共識”問題上先恭後拒的
態度,泛藍陣營的國、親、新三黨都給予了堅決的批判;對於陳水扁當局推翻“四
不一沒有”承諾,公然推動“法理獨立”的行徑,泛藍政黨則進行了堅決的抵制和
鬥爭,以實際行動捍衛了“92共識”。
 
  台灣政局的發展演變,特別是主張“台獨”的民進黨上台執政,也使大陸對台
灣政局和兩岸關係的複雜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對台政策因應新形勢作了必要的
調整,開始將“反獨”作為首要任務,對“92共識”的內涵則作了更加明晰的界定。
2000年5月20日,大陸中台辦國台辦針對陳水扁正式就職發表聲明,要求民進黨當局
“審時度勢,順應歷史潮流,摒棄分裂主張,走和平統一的光明大道”,特別指出:
“當前,只要台灣當局明確承諾不搞‘兩國論’,明確承諾堅持海協與台灣海基會
1992年達成的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我們
願意授權海協與台灣方面授權的團體或人士接觸對話。” 

  上述所引聲明中有兩個要點值得注意:一是明確將1992年兩會共識界定為“各
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而未再提兩會往來文件中
都認可的“兩岸都堅持一中原則,都努力謀求國家統一”這兩層意思,顯然有對國
共爭論作個瞭解之意。換言之,此後這句話成為“92共識”的正式表述文字,如果
國民黨將此簡化成“一中各表”,也未嘗不可;二是考慮到民進黨執政的新情況和
台灣社情民意的變化,以民進黨當局是否“明確承諾不搞‘兩國論’”和“明確承
諾堅持‘92共識’”,作為檢驗其是否“真想謀求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改善和
發展”(注11)的標誌。換言之,大陸以此作為與民進黨當局接觸對話與互動的底線。
其後的實踐表明,大陸對台政策的這一務實調整,最大限度地爭取了泛藍政黨以及
台灣的多數民意,打擊了民進黨及“台獨”分裂勢力。 

  由於陳水扁當局拒不承認“92共識”並極力推動“法理獨立”,兩岸關係陷入
空前緊張的狀況,大陸全國人大於2005年3月制訂了“反分裂國家法”以為因應。與
此同時,中共中央先後邀請泛藍三黨主席率團訪問大陸,並分別發表了“胡連會”、
“胡宋會”等新聞公報,達成了堅持“92共識”、反對“台獨”、促進和平發展的
“五項共同願景”。在紅藍政黨的共同努力下,陳水扁當局推動的“法理獨立”圖
謀受到挫敗,和平發展路線受到台主流民意的支持。

  第三個階段:2008年5月至今,國民黨重新上台執政並獲得連任,國共兩黨在堅
持“92共識”、反對“台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不僅使“92共識”
更加鞏固,而且使之深入人心、經受考驗。 

  2008年,國民黨候選人馬英九以領先221萬多張選票的優勢及58.45%高得票率,
戰勝了民進黨候選人,實現了第二次政黨輪替,兩岸關係由此進入良性互動的拐點,
展現出全新的風貌。 

  如果說李登輝時期兩岸曾圍繞“一中原則”如何表述問題爭論不休,陳水扁時
期兩岸圍繞“92共識”有無問題鬥爭不已,那麼,馬英九主政後,兩岸在“92共識”
上曾有過的爭議被以“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注12)所取代,
“胡連會”達成的“和平發展五項共同願景”,成為兩岸攜手共同追求的目標。 

  在政治互信和新思維的指導下,4年多來,兩岸不僅恢復了停滯9年之久的兩會
制度性協商,先後舉行了7次“陳江會”,簽署了16項協議,實現了兩岸民眾渴望已
久的直接通航通商通郵和雙向交流,以及在經濟、金融、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食
品安全、漁船船員勞務、農產品檢疫檢驗、標準計量檢驗認證、知識產權保護、醫
藥衛生、核電安全等領域的合作,而且通過平等協商,初步解決了一些困擾台灣多
年的擴大國際交往和參與國際活動的問題,使兩岸關係出現了空前的大緩和大交流
大突破大發展,使兩岸人民得以分享和平發展帶來的紅利。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台灣經濟發展出現困難、農漁產品和水果等出現滯銷狀
況時,大陸想方設法為台排憂解難,釋放“讓利”措施,大手筆進行採購,積極推
動陸客赴台旅遊消費;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的簽署和早期收穫清單的實
施,不僅使兩岸經濟交流步入正常化、制度化、機制化運作的軌道,有利於兩岸經
濟取長補短、互利互惠、共同應對全球化的挑戰,而且使台灣經濟得以更好地利用
大陸廣袤的市場和豐沛的勞動力資源,搭上大陸經濟快速發展的順風車,有效抵禦
了國際金融風暴的侵襲,創下20年來的最高增長速度,為台灣經濟的持續發展注入
了新的動能。

  令人遺憾的是,下台後的民進黨沒有認清時代潮流和兩岸關係發展大勢,依然
堅持“台獨”思維,拒不承認“92共識”,而且“逢中必反”。新任黨主席蔡英文
雖然花了大量人力、精力和時間研究“十年政綱”,並提出“兩岸和而不同、和而
求同”、“從世界走向中國、與中國戰略互利”、“強化台灣、凝聚共識”等新口
號,(注13)但她始終無法說清楚下列問題:1、不轉變“台獨”立場,不承認“92共
識”,如何與大陸打交道、“與中國戰略互利”?2、在中國大陸已成為世界第二大
經濟體、兩岸經濟誰也離不開誰的情況下,台如何“繞開中國走向世界,再從世界
走向中國”?3、不承認“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不承認“92共識”,如何凝聚“台
灣共識”?4、處理不好藍綠關係和兩岸關係,如何“強化台灣”? 

  正因為蔡英文說不清上述的問題,導致在“二合一”選舉的關鍵時刻,台一批
重量級的企業家挺身而出,直指“空心蔡”之不可靠,以實際行動力挺“92共識”,
力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最終導致一直自我感覺良好的民進黨及其“蔡蘇配”在最
後關頭敗下陣來。台灣主流民意用選票教訓了拒不承認“92共識”的民進黨,這與
其說是“92共識”的勝利,不如說是兩岸人民共同維護了和平發展局面。 

  反思 

  回顧20年來兩岸互動的經歷,有一個現象頗值得玩味,那就是:同一個“92共
識”,在李登輝時代兩岸曾圍繞其內涵爭論不已,在陳水扁時代又因是否承認並接
受它而關係緊繃,但到了馬英九時代卻成為促成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基石,這個過
程說明了甚麼問題?以及可以給我們以怎樣的啟迪?值得我們去思考。 

  (一)兩岸對“92共識”和兩岸關係性質的認識都經歷了一個反復的過程,這
是符合認識發展規律的。 

  辯證唯物主義認為,人們對事物本質的認識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主客觀多種因素
的限制和制約,即使是對於具體事物或個別事物的認識,往往也需要經歷在實踐的
基礎上由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再由理性認識到實踐,即由實踐到認識、再由認識
到實踐這樣的多次反復才能完成。20年來兩岸互動的經驗證明了這一點。兩岸在長
期疏離敵對隔膜的情況下進行接觸,本身就需要一個相互認識、相互瞭解、不斷溝
通、反復實踐、反復修正想法與做法的過程,這期間互不適應在所難免,尤其在兩
岸社會制度、意識形態不同、發展程度不同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以大陸方面來說,1979年後對台政策由“和平解放”轉變為“和平統一、一國
兩制”,寄望通過國共兩黨對等談判完成統一大業,已經是重大的調整,自認為很
有善意和誠意了,因此,將“完成祖國統一大業”作為80年代三大任務之一,(注14)成
為上下一致努力奮鬥的目標。沒有想到或估計不足而一時難以適應的是,1980—1990是
台灣政治劇烈變動的年代,台灣推行政治革新,蔣經國去世,李登輝主政,民進黨
登上政治舞台,政治本土化成為趨勢,台灣當局視“一國兩制”為“矮化、香港化、
吞併”的代名詞,處處小心防範。 

  台灣方面成立海基會的主要目的,是因應兩岸民間交流中衍生出的許多事務性
功能性問題,與兩岸政治議題無關;而大陸成立海協會,除了與海基會對口處理民
間事務性問題外,也希望以此促進民間交流,促進官方早日進行政治談判,早日實
現兩岸統一。這是兩岸兩會成立之初,一直圍繞事務性商談應否涉及政治議題,以
及究竟是“一中各表”還是“各表一中”或“一中不表”等,爭論不休的重要背景,
反映了大陸對台灣情況認識的局限性,以及兩岸彼此在想法上的落差。 

 (二)“92共識”兼顧了兩岸的立場,是當時背景下兩岸最大的交集點。 

  還原歷史可知,兩岸兩會是在兩岸政治僵局尚未打破、民間交流衍生出許多事
務性問題需要兩岸配合解決的背景下,由兩岸官方授權成立的民間性或半官方性的
仲介服務機構。海協會被授權機構明確要求“以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作為兩會交往和
事務性商談的基礎”。(注15)海基會也以“中國的、善意的、服務的”為宗旨,(注
16)其組織章程明定:“以協調處理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事務,並謀保
障兩地區人民權益為宗旨”。(注17)海基會成立後台當局頒佈的《國家統一綱領》
中指出:“大陸與台灣均是中國的領土,促成國家的統一,乃是中國人共同的責任”。
(注18) 

  由此可見,在當時背景下要求兩會互動在一個中國的框架下進行,並不違反雙
方的既定政策,分歧主要在於如何界定“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在大陸對外宣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的情況下,台灣方面害怕在兩會互
動中確立一中原則會掉入大陸的“統戰陷阱”,因而要求事務性談判不要涉及政治
議題。但在台灣政局劇烈變動的情況下,大陸也懷疑走本土化道路的台灣當局有將
兩岸分裂永久化的企圖,因而完全無法接受台的想法。在這種背景下,兩會經過長
達數月的溝通磋商摩擦,最終在往來函件中形成了“用各自口頭聲明的方式表述堅
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 

  顯然,這一“共識”的形成似乎不那麼規範。因為在程式上,“九二共識”是
由兩岸兩會在函電往返的過程中形成的,沒有統一的正式文本,也沒有經過兩會高
層正式會議的確認和簽字蓋章;從內容上看,雙方同意“各自以口頭聲明方式表述
堅持一中原則”,“不涉及‘一中’的政治涵義”,但實際上這種過於寬泛的約定
無疑給各自的操作留下很大的解釋空間,也因此埋下爭議的種子,導致日後兩會圍
繞究竟是“一中各表”還是“一中不表”爭論不休,也給反對勢力留下了藉口。 

  但不可否認的是,“各自以口頭聲明方式表述堅持一中原則”,是當時背景下
兩岸之間所能達成的最大共識,體現了務實靈活、求同存異的鮮明特點。現海協會
會長陳雲林曾撰文指出:“‘92共識’既確認了雙方的共同立場,又擱置了雙方的
政治分歧,是發揮政治智慧、照顧各方利益的結果。”“共識的核心和靈魂是‘海
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在此基礎上,“可以擱置爭議,也可以保留不同
意見”,“體現共識可以採取靈活方便的形式”。(注19) 

  後來的實踐表明,承認並恪守“92共識”,兩岸兩會的互動就會較為順暢,兩
岸關係的發展就會較為正常;反之,兩岸關係就會磕磕絆絆、欲進還退,甚至會陷
入危險之中。時間越久,兩岸之間經歷的風雨越多,就越會覺得“92共識”的形成
彌足珍貴。 

  (三)民進黨試圖否定“92共識”、推行“法理獨立”的做法根本行不通。 

  如果說1990年代兩岸圍繞“一中各表”的爭論,尚與國共之間的歷史恩怨、法
統之爭和國民黨對“中華民國”的情結分不開,那麼,民進黨執政時期兩岸之間的
爭論,則已超過了“92共識”本身,超過了一個中國內部對立的範疇,實際是兩岸
究竟要統一還是要徹底分離、以及台灣主權究竟屬不屬於中國的鬥爭。 

  民進黨的做法之所以行不通,從根本上說,是由兩岸關係的性質決定的。從歷
史上看,兩岸不僅存在著血緣、地緣、文緣、法緣、商緣的天然聯繫,而且利害相
關,命運與共,和則兩利,分裂則兩敗。雖然兩岸關係有過不愉快的歷史,過去的
大陸政府曾經做過對不起台灣同胞的事情,但最重要的應是吸取歷史的經驗教訓,
使過去的錯誤不再重犯,而不是一味記仇將古人的帳算到今人的頭上,或者幻想以
小抗大、“聯外抗中”;尤其應該看到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大陸所取得的巨大進
步,看到大陸的發展進步對於台灣經濟發展、長治久安的重大意義,畢竟一個走向
富裕民主文明強大的祖國,是台灣同胞生存發展與安全福祉的最大保障,更何況祖
國大陸視領土主權完整為國家的核心利益,決不可能允許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 

  其次,兩岸同屬於中國,不僅得到國際法的確認,得到國際社會絕大多數國家
和國際組織的承認,也得到兩岸各自法律的確認。大陸相關法律規定:“大陸和台
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注20)台灣的相關法律規定:
大陸屬於“中華民國”的固有領土,兩岸現狀為“一國兩區”。(注21)顯然,從法
理上看,兩岸在領土主權的界定上都涵蓋對方,只不過實際管轄範圍與“法定疆域”
(Leagal Territory)有所不同而已,這正是兩岸關係特殊之處,也是“92共識”
能夠成立的法理依據。因此,雖然台灣內部在“國家認同”上存在著尖銳的對立,
雖然民進黨竭力推動“法理獨立”,但在沒有成功之前,即使是執政也不得不“依
法行事”。 

 (四)綠營人士以“92共識”是“國共共識”、兩岸對“一中各表”沒有共識、
2000年才有“92共識”的提法等為由,試圖否認它的存在及其正當性,並提出要以
“05共識”、“96共識”乃至“台灣共識”等取代“92共識”,這均是不能成立的。

  首先,“92共識”是由兩岸官方正式授權團體達成的,而非國共黨對黨談判達
成的,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不應把兩岸兩會達成的共識與政黨共識混為一談。2005年
“胡連會”達成的“五項共同願景”,可以說是政黨共識(因政治體制原因,中共
可以代表政府),因為彼時國民黨是在野黨,並不代表台灣的公權力;但2008年國
民黨以大比例獲勝重新成為執政黨,兩黨的共識就有了兩岸共識的意義,因為獲得
選民的授權,完全執政完全負責本來就是西方式政黨政治的常態。 

  其次,兩岸確實在1990年代曾為“一中各表”爭論過,但如前所述,這與時空
的局限性和認識的局限性有關,隨著實踐的深入和形勢的變化,可以說國共兩黨在
此問題上早就有新的認識和感悟,2000年起即已停止爭論,2005年進一步達成“堅
持92共識、反對台獨、促進和平發展”的新共識,(注22)2008年後兩岸共識進一步
擴大,如今更在“兩岸一中”上產生新交集;在此背景下,民進黨仍拿過去的事情
說事,實在沒有意義。至於2000年才有“92共識”的提法,並不能說明“92共識”
不存在,只能說概括成這個名詞的時間稍微長了一些而已,在歷史上這種情況並不
罕見。 

  再次,“05共識”、“96共識”和“台灣共識”均為民進黨一廂情願。2008年
謝長廷等,提出可以2005年兩岸推動節日包機直航的模式作為“05共識”,在此基
礎上展開兩岸互動,此說隨即被大陸台辦發言人所駁斥(注23);2010年呂秀蓮提出
應以1996年台灣首次直選領導人來凝聚“96共識”,以此對抗“92共識”,(注24)但
迄今為止言者諄諄、聽者藐藐、響應者寥寥;至於蔡英文在參加2012年大選過程中
提出的“台灣共識”,因未能通過選戰的檢驗而不值再提了。凡此均表明,民進黨
為了要擺脫“92共識”的羈絆,已到了挖空心思的地步,但卻忽視了最重要的一點,
即任何涉及兩岸關係的共識若沒有大陸的背書是無法成立的。 

 (五)“92共識”的實質是“兩岸一中”,隨著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深入,兩岸
應從“各表一中”向“共表一中”靠近,從而為兩岸關係良性互動注入更大的動力。

  如前所述,“92共識”的達成有其特殊背景,是在兩岸都認同“一中”原則,
都有接觸交流互動需求,但又心懷芥蒂、互信不足的情況下達成的,故屬於低度共
識,不能滿足兩岸開展更高層級政治互動的需要,反而容易產生爭議和摩擦。2005年
連戰訪問大陸,展現了“堅持‘92共識’,反對‘台獨’,謀求台海和平穩定”(注
25)的堅定決心、誠意和魄力,因而才有了“胡連會”達成的“五項共同願景”。首
屆“胡連會”表明,國共互信程度提升,共識增多。正是在此背景下,國民黨重新
執政後,兩岸當局才會進一步達成了“先經後政、先易後難、先急後緩、循序漸進”
的共識,推動兩岸關係進入全新的發展局面,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 

  但隨著和平發展的深入,兩岸關係逐漸進入深水區,純經濟性、容易協商的議
題越來越少,新議題的性質越來越複雜,越來越難以和政治完全分開,協商的難度
也越來越高。例如:ECFA後續協商,文化交流協定,台灣參與國際組織問題,台灣
與外國簽署協議問題,兩岸軍事互信問題,和平制度化問題等。在這種情況下,僅
憑“一中各表”或“各表一中”,不足以建立更高程度的互信,也不足以承擔更高
難度的議題協商,形勢的發展要求兩岸應該提升“92共識”的版本,即在“一中原
則”上做出更為清晰一致的表述。 

  令人欣慰的是,今年3月吳伯雄榮譽主席與胡錦濤總書記會晤時,適時作出了
“兩岸同屬一中”、兩岸“並非國與國關係而是特殊關係”的明確表示,並強調
“台灣人也是中國人”,此舉顯然具有鞏固政治互信的現實意義,傳遞出國民黨當
局希望兩岸關係在現有基礎上繼續向前推進的重要信息,為馬英九第二任內深化兩
岸各項合作、爭取更大突破開了好頭。相信這樣的舉措是大陸所歡迎的,已朝著兩
岸“共表一中”邁出了重要步伐。

  需要指出的是,“兩岸屬於一國兩區”雖然是國民黨當局的最新表述,卻並沒
有什麼新意,而是“92共識”的應有之義,也符合兩岸各自的法律對領土主權的界
定,只不過過去為了與大陸較勁,台灣刻意忽略了“92共識”中“兩岸同屬一中”
的本質,突出了“各自口頭表述”的非重點,如今只是還原事物的本來面目而已。
但民進黨和獨派勢力積非成是,對吳榮譽主席的言論大加撻伐,亂扣帽子,真不知
讓人說什麼才好。筆者倒是替民進黨擔心,如果敗選檢討的結果仍是延續“一邊一
國”和藍綠對抗、兩岸對抗的思維,恐怕會離兩岸關係的現實、離台灣的主流民意
越來越遠。 

  小結 

  1992年以來的20年,對於兩岸關係來說,是艱難坎坷的20年,也是在黑暗中苦
苦摸索的20年。有關各方都試圖為數十年的兩岸敵對糾結關係找到一個一攬子徹底
解決的辦法,但在經歷了挫折教訓之後,人們最終發現兩岸關係錯綜複雜,暫時沒
有任何一方有能力一勞永逸地解決所有的問題。國共兩黨最先從猶如亂麻般的兩岸
關係中找到了一個可以理順它的線頭,這就是“92共識”。 

  “92共識”雖不盡如人意,卻是在相當一段時間裡符合兩岸關係現況、能為兩
岸所共同接受的最大公約數,唯有從“92共識”入手,兩岸關係才有可以和衷共濟、
良性互動的支點,才有逐步乃至最終解決問題的希望。認清這一點並小心呵護之,
對於把握兩岸關係發展的正確方向,不斷克難前行至關重要。 

  回顧20年來的歷程可知,兩岸關係在這個階段走過了一個不規則的駝形路線,
即兩頭高中間低。但開頭的高是不穩定的、時好時壞的,顯示兩岸互動正處於探索
的過程中;中間的低是島內政治變遷和兩岸發展落差的必然反應,也是兩岸互動必
須面對的現實;後面的高則顯示兩岸經過摸索和經驗教訓的積累,已初步找到一條
符合兩岸關係特點的和平發展雙贏之路,表明國共兩黨對兩岸關係發展規律的認識
逐步深化。這是20年歷程留給兩岸最彌足寶貴的資產。 

  國共兩黨對兩岸關係發展規律的認識深化,主要表現在都認識到:兩岸應“站
在全民族發展的高度,審視世界發展潮流,看清兩岸關係發展趨勢,牢牢把握兩岸
關係和平發展的主題”;以堅持“92共識”作為重要基礎,以為兩岸同胞謀福祉作
為根本歸宿,以深化互利雙贏的交流合作作為有效途徑,以開展平等協商作為必由
之路;秉持正視現實,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共創未來的宗
旨,以先易後難、先經後政、先急後緩、循序漸進的順序,累積誠意、善意和互信,
逐步構建和平發展的框架。(注26)這些與其說是對“92共識”的弘揚光大,毋寧說
是對其進一步的補充和完善。 

  20年來兩岸關係發展的歷程表明,能否積極對待“92共識”,歸根結底取決於
是否真心希望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前民進黨主席謝長廷曾經說過,“兩岸關係
最大的問題不在政策,而在態度”,“有沒有92共識不重要,重要的是態度心態,
沒有92共識也可以協商”。(注27)筆者深以此言為是。換言之,如果真正認識到兩
岸關係對台灣十分重要,真心想發展兩岸關係,即使沒有“92共識”,也會努力嘗
試推動建立一個共識,至少應從不挑戰大陸最堅持的“一中原則”做起;反之,如
果認為兩岸和平的價值低於“台獨”的價值,即使有共識也會視若無睹,甚至將其
推翻。民進黨對待“92共識”的態度就是其對待兩岸關係態度的縮影。 

  令兩岸同胞都感到振奮的是,經過幾年來的努力,和平發展路線已經結出可喜
的果實,“92共識”已經深入人心,並且在年初島內大選中經受了嚴格檢驗。選後,
民進黨不再說沒有“92共識”了,並且開始反省其無法取信於民的兩岸政策,這無
論如何都是值得肯定的。“1.14”選舉的結果維護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成果,為
確保今後4年沿著和平發展的道路繼續前進,爭取到了寶貴的時機。兩岸應抓住機遇,
力爭在“92共識”升級版的基礎上取得更大的突破,如此才有可能使和平發展的成
果更多惠及普羅大眾,使和平發展的路線不再因島內政黨競爭而有改變之虞,進而
達成兩岸雙贏的目標。 

  但另一方面必須看到,國民黨在“1.14”選舉的勝利不代表“92共識”已堅不
可撼,也不代表未來4年兩岸關係會一帆風順;民進黨的路線政策調整沒那麼容易,
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仍處於初級階段,仍然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對此,人們應有充分
的思想準備。 

  (注1)蔡英文籲在互動中瞭解大陸,www.fjsen.com,東南網2012年2月23日訊;
蘇貞昌提兩岸新論述,東南網2012年4月12日訊;陳菊談兩岸交流,《聯合報》2012年
4月17日。

 (注2)“‘吳胡會’的三大重要意義”,http://www.cdnews.com.tw,《中央網路
報》2012-03-24。 

  (注3)“張榮恭:國共首度共同確認兩岸同屬一中”,中評社台北2012年3月24日
電。 

  (注4)劉墨、肖之光:《1992年兩會達成共識始末》,大陸《兩岸關係》雜誌1999年
第9期。 

  (注5)指1994年3月31日在浙江省千島湖發生的一起特大搶劫殺人縱火案,24名
台灣同胞,8名大陸同胞在事件中遇害。 

  (注6)指1994年4月台《自立晚報》刊登的李登輝與日本作家司馬遼太郎對話錄
《孤島的痛苦--生為台灣人的悲哀》一文,談話內容涉及台的地位、前途以及兩
岸關係等。 

  (注7)原話是:“只要中共無意對台動武,本人保證在任期之內不會宣佈‘獨立’,
不會更改‘國號’,不會推動‘兩國論’路線,不會推動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也
沒有廢除‘國統’綱領與國統會的問題。” 

  (注8)“總統府:陳水扁曾承認九二共識”,台灣中央社2011-09-08。 

  (注9)“陳水扁炮製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協定’”,www.chinataiwan.org,
中國台灣網2004-02-03。 

  (注10)馬英九談“九二共識”,見“陳文茜:陳水扁欲承認九二共識遭蔡英文
否決”,鳳凰衛視2011年12月21日。 

  (注11)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受權聲明,新華社北京2000年5月20日電。 


  (注12)《國共兩黨最高領導人會談新聞公報》,news.china.com/zh_cn/domestic
/photo/1102...2012-04-11。 

  (注13)蔡英文:《強化台灣凝聚共識》,《自立晚報》2011年8月23日。 

  (注14)李忠傑:《從鄧小平到江澤民關於三大任務的戰略思想》,大陸《新視
野》2001年第2期。 

  (注15)“海峽兩岸均應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新華社北京2000年11月29日電。
 

  (注16)“新聞資料:海協會與海基會”,news.cctv.com/china,新華網北京2009年
4月24日電。 

  (注17)《台灣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組織章程》,www.people.com.cn,人民
網2001年11月21日。 

  (注18)《國家統一綱領》,引自zh.wikipedia.org/wiki2012-02-16。 

  (注19)陳雲林紀念汪辜會談十周年專文,《人民日報》2003年4月26日。 

  (注20)《反分裂國家法》,新華社2005年3月15日電。 

  (注21)《“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見《“中華民國”六法全書》。 

  (注22)《國共兩黨最高領導人會談新聞公報》,news.china.com/zh_cn/domestic
/photo/1102...2012-04-11。 

  (注23)“國台辦:台灣當局所謂‘2005年共識’肆意歪曲事實”,www.china.com.cn/
news/2008-02/27/content。 

  (注24)“國台辦回應呂秀蓮推動‘96共識’取代‘九二共識’”,www.china.com.cn,
中國網2010-03-3110:30。 

  (注25)胡錦濤與連戰會談新聞公報,news.xinhuanet.com/tw,新華網北京2005年
4月29日電。 

  (注26)見2005年以來胡錦濤、賈慶林、連戰、吳伯雄、馬英九等國共領導人就
兩岸關係發表的談話。 

  (注27)“謝長廷宣稱:大陸‘無有’兩岸才能入‘無間’”,www.taihainet.com/news/
twnews,台海網2007年6月12日;“謝長廷:2008若當選將努力推動兩岸協商對話”,
鳳凰衛視200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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