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三宪”的迷人毒药


(梁伟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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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对台研究上,最常自我警惕的是“一中”的原则,不论是发表文章,抑或闲
谈都绝不会偏离“一个中国”的基本原则。因为只有这样才会得到两岸的尊重。
最近,有传媒曾多次地对“一中三宪”的谬论一再高分贝地推销,实在令笔者感觉
到担心,对“一中”原则是否迷失了方向。在追求“两岸和平发展”的同时,我们
是满怀希望祖国富强、人民温饱,不再被列强欺压凌辱,在国际上不再遭受不公平
对待。
每一个主权独立国家都拥有一个灵魂,这就是国家的宪法,笔者36年前亲身感受了
加拿大总理特鲁多从英国手里将宪法带回加拿大首都渥太华时的举国欢腾,这是加
拿大人感到自豪和享有尊严的一刻。这一历史时刻至今还经常浮现在笔者的眼前。

笔者认为,如果在两岸问题上失守“一中原则”,未来处理两岸关系会更加困难重
重,台湾的“统”与大陆的“统”是有很大分别的。
国民党在20世纪末已有人提出以“联邦”或“邦联”的形式接受和平统一中国的想
法,我们并没有走进这一圈套。2005年民进党提出只要北京承认“台湾拥有独立主
权”就可谈判承认“一中”。只要深入分析一下就知道,他们都是不停在“国家宪
法”上打主意,我们也绝不能上当。
“一中”可以“三制”,但绝不能搞什么“一中三宪”。“宪”与“制”是完全不
同法律概念。根据这一谬论,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又如何处理呢?目前,香港
和澳门的最高规范性文件并不是“基本法”而是中国宪法。难道我们也要将宪法权
力交给港澳。提出这一观点的人士基本上是另有图谋,心怀鬼胎,我们不能无止境
地为他们背书。
笔者认为,两岸和平发展对两岸都是非常重要的,台湾更是如此。我们在争取实现
共同利益的同时,如果为了争取认同而放弃原则,是绝对要不得的。只要加紧签订
“两岸30年和平协议”,坚守“一中原则”,未来台湾“回归”祖国的日子不会超
出20年了。

(作者系南中國戰略研究所理事長、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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