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黨校國際戰略研究所教授)
兩岸互信的內涵、類別與層級 迄今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經驗表明,只有遵循“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 異、共創雙贏”的基本精神,兩岸關係才能逐步克服障礙、不斷取得進展。兩岸雙 方建立互信是雙方進行交流、互動與通過平等協商共同致力於各項問題解決的基本 前提,而建立兩岸互信的政治基礎則是反對“台獨”、堅持“九二共識”,堅持一 個中國原則。兩岸互信意味著兩岸雙方能夠相互尊重而且能在某種程度上相互信任、 達成共識、瞭解岐見、並能預知對方未來可能的意願和行動。 兩岸互信包含著具有強大生命力的豐富內涵,既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前提與 保障,又是提升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品質與層次的基本動力。這樣的兩岸互信在承 繼中華傳統精粹的同時又包容有創新性的現代內涵,即在兩岸互信中,既承繼有中 華文化傳統的“仁、義、禮、智、信”,又有對這些中華文化核心價值的現代闡釋。 兩岸互信中的“仁”,既有血緣宗親之間的同情關愛,又有普遍的人性至愛,寓含 著兩岸人民相互關愛、相與為善、攜手致力於共同的仁愛和諧事業。進而,在現代 的“仁”中,擯棄了傳統的人與人之間的尊卑等級,代之以人與人之間平等的尊嚴 與權利,歸結於兩岸人民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平等的尊嚴與權益。兩岸互信中的 “義”,即是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為兩岸人民謀福祉的民族大義。“信近於義, 言可複也。”(《論語.學而》)“義以生利,利以豐民。”(《國語.晉語》)兩 岸仁人志士“度義而後動”(宋.王安石:《答司馬諫議書》),以天下為己任, “義,志以天下為芬。”(《墨子.經說上》)。在兩岸互信中,雖然依然要“齊之 以禮”(《論語.為政》),但卻要擯棄封建禮法成分,代之以現代法治精神,具體 是要使互信的內容與成果機制化與制度化,形成兩岸共同遵守的行為規範。兩岸互 信中的“智”,則是要以理性、科學的明智態度合理解決兩岸之間的各項問題,有 理有節,張弛有度,循序漸進。最後,在兩岸互信中,“信”是核心內涵。信首先 寓於人際關係,“與朋友交而不信乎?(《論語.學而》)“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 (《論語.為政》)信的實質又在於誠,“信,誠也。”(《說文解字》)對兩岸雙 方治國理政的人們來說,尤其要切記“信,國之寶也,民之所憑。”(《左傳.僖公 二十五年》)要“選賢與能,講信修睦。”(《禮記.禮運》) 兩岸互信可以根據活動領域分類。兩岸關係遍及經濟、社會、文化、軍事與政 治各個領域,由此而建立的互信可分為經濟社會互信、軍事互信以及政治互信等。 在每一特定領域_形成的互信又可根據有無硬性支撐而分為硬性互信與軟性互信。硬 性互信因其有雙方共同認可的文字、協定或立法的支撐,是互信的機制化與制度化。 軟性互信則不是靠文字、協定或立法的支撐,而是靠人與人之間的心領神會、心照 不宣與君子然諾。在兩岸之間,軟性互信是硬性互信的前提、基礎與保障,硬性互 信則是軟性互信的發展與成果實現形式。每一類別的互信可以有不同程度的發展, 而不同類別的互信既相互關聯、互為條件,在層級上也是有區分的。從兩岸關係和 平發展各活動領域看,在經濟社會包括文化教育領域建立互信較易,建立軍事互信 較難,而建立政治互信最難。在各種互信中,政治互信的層次最高也最為關鍵。在 兩岸之間,最基本的但又是初級的政治互信是建立經濟社會互信的前提與基礎,而 經濟社會互信的建立與一定程度發展為軍事互信的建立提供了更為深厚的基礎。兩 岸之間經濟與軍事各領域_的互信建立與硬性互信的實現,勢必成為政治互信的累積、 提升的強有力促進因素。兩岸互信的增進有其客觀規律。所以,在各個領域_乃至全 面增進兩岸互信,應從實際出發,根據內外各種條件,遵循客觀規律,才能有效實 現累積、深化與提升的目的。 兩岸互信與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三階段 自1992年兩岸兩會達成“九二共識”以來,兩岸關係起步發展,期間雖經歷了 曲折,但已步入了和平發展的軌道。特別是自2008年馬英九擔任台灣領導人以來, 在兩岸雙方共同努力下,兩岸關係實現了歷史性轉折,取得突破性進展,在經濟與 社會領域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不過,雖然兩岸關係呈現出和平發展的前景,但下 一步的突破口在哪卻並不明朗。對未來兩岸關係在更高水準上和平發展的途徑缺乏 認知與共識在2009年11月台北舉行的“兩岸一甲子”學術研討會上顯現出來。 在ECFA簽署之後,為了繼續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提升兩岸關係的素質 與水準,兩岸雙方未來面臨的重大挑戰是:如何應對、處理與解決兩岸關係在軍事 領域與政治領域_存在的一些更為複雜、更為敏感與更具分歧性的矛盾與問題。按照 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客觀規律與現實條件,對兩岸關係未來在更高水準上和平發展 的路徑作出合理規劃與正確認定並尋求兩岸雙方達成共識,在堅持“一個中國”的 原則基礎上合情合理與務實地應對與解決兩岸關係中的軍事與政治問題,是繼續推 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並最終實現中國統一所必需的。 未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路線圖的規劃與設計必須建立在三個基本依據之上:首 先,是胡錦濤總書記2008年12月31日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座談會上 的重要講話。該講話從政治、經濟、文化、社會、涉外事務、軍事安全等方面,全 面系統地闡述了中國共產黨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大政方針,指明了構建兩岸關係 和平發展框架的努力方向。該講話呼籲:“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 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進而“兩岸可以 適時就軍事問題進行接觸交流,探討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問題”。 其次,是台灣方面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的主張、認知與考慮。2008年馬英 九在台灣地區擔任“總統”、中國國民黨再次執政後,台灣當局雖然確認了“九二 共識”的兩岸關係政治基礎,但同時又主張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維持 “不統、不獨、不武”的狀態,並在多種場合聲言在馬英九的本屆“總統”任期內, 在兩岸關係中經濟優先,但是不談統一,協商政治問題的條件也不成熟。在MOU(兩 岸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與ECFA(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完成簽署之後關於兩岸 關係的走向與路徑的決策,除了台灣執政團隊的認知與判斷外,台灣當局還要著重 考慮台灣各政黨的認知與台灣主流民意、以及美國與日本等國的態度。 第三,是自兩岸雙方達成九二共識以來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中所取得成果 與經驗。兩岸雙方迄今之所以能夠在經濟社會領域_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其主要經 驗包括:採取平等協商的方式;秉持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的 理念;遵循先易後難、先經後政、把握節奏、循序漸進的思路等。 回顧兩岸關係迄今的發展過程,展望兩岸關係未來的走向趨勢,兩岸關係和平 發展直至實現國家統一的整個歷史進程應劃分為三個階段,分三步走。這三個階段 的性質、主題與內容是不同的,其難度、敏感度與複雜性是遞比增加的,其輕重緩 急也是不同的。各階段之間有著明確的區分標誌,每一階段都有其綱領性文件,各 階段又是密切相聯、互為條件的。 第一階段:經濟階段。這是非政治、非軍事階段,也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初 級階段。這一階段的主題是繁榮,主要領域是經濟以及文化教育等社會事業。九二 共識的達成是這一階段的開端。在這一階段兩岸已達成了一系列重要協議與共識。 ECFA的簽署,則標誌著這一階段在機制上與制度上的基本完成。這一階段迄今已取 得了相當大的成就,其主要經驗是擱置了有爭議的政治與軍事問題,專注於在現階 段能夠使雙方實現共贏的經濟、社會問題的解決。 第二階段:軍事階段。這是建立在經濟階段的成果之上,同時又是非政治階段, 是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中間階段,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中級階段。這一階段的 主題是安全,主要領域是軍事。這一階段將以兩岸聯合發佈的和平宣言為開端,主 要致力於解決兩岸關係中各項重要的軍事與安全問題:包括軍事互信機制的建立; 大陸針對台灣的導彈部署;美國對台軍售;兩岸協防國家海疆、以及兩岸釋放對方 在押情治人員等。針對各個軍事安全事項兩岸將達成相應的協議或共識。兩岸達成 並簽署和平協定將標誌著這一階段在機制上與制度上的基本完成,從而正式結束兩 岸敵對狀態,終結兩岸敵對歷史。 第三階段:政治階段。這一階段以經濟階段與軍事階段已取得的各項成果為前 提,致力於解決兩岸關係中最為敏感、最為複雜、難度最大的各項政治問題,是兩 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的高級階段。這一階段的主題是國家統一,主要領域是政治。 兩岸簽署和平協定之後,應適時推進到政治階段。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政治階段中, 兩岸雙方將聯合發佈國家統一宣言,向全世界宣示兩岸雙方致力於中國統一的政治 意願和決心。這一階段將主要致力於諸如兩岸的政治定位與政治關係、法制的銜接 與立法、以及國家主權與涉外事項安排等各項重大政治問題的解決並達成協定或共 識。這一階段在機制與制度上的基本完成將以國家統一立法在兩岸通過為標誌,從 而實現兩岸和平發展的最高政治目標:中國政治統一。 兩岸和平發展進程三階段的劃分符合胡錦濤總書記2008年12月31日在紀念《告 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座談會上講話的精神,也吸取和運用了迄今兩岸關係和平 發展所取得的成功的經驗,是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規律的探索與遵循。兩岸關係 和平發展的前景是實現祖國統一大業,但必須經歷分三步由初級階段、到中級階段 再到高級階段逐步遞進的過程。 隨著ECFA在近期的簽署,第一階段即經濟階段也基本完成。在第一階段所取得 的經濟社會領域_的各項成果以及所建立和增進的政治互信的基礎上,兩岸關係和平 發展將進入第二階段即軍事階段。這一階段能夠開啟與推進的關鍵或必要前提,是 強調其非政治性質,擱置政治問題爭議,而專注於軍事與安全問題的解決。雖然同 經濟社會問題比較而言,軍事安全問題更為敏感、更為複雜,難度也更大,同政治 問題的聯繫也更密切。但是,軍事安全問題同政治問題在性質與內容上都有著顯著 不同,是可以區分開來予以分別解決的。在兩岸關係中,軍事安全問題的敏感性、 複雜性與難度顯然不及政治問題。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第二階段,只要繼續擱置 政治問題爭議,兩岸雙方專注於各項軍事安全問題的解決,高舉和平的旗幟,為台 海和平建立起機制與制度框架,那麼就不僅有理由與有把握得到台灣主流民意的支 持,也有理由與有把握得到美國、日本的主流民意以及整個國際社會的理解與支持。 兩岸和平協定的簽署,將標誌著兩岸將結束敵對狀態、終結敵對歷史並建立起軍事 互信機制,第二階段基本結束。 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兩岸軍事安全問題得到解決是兩岸雙方開啟政治爭議問題 協商過程的必要前提。在經濟階段與軍事階段取得的成果與所建立和積累的政治互 信的基礎上,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第三階段即政治階段將能夠也勢必會適時展開, 兩岸雙方共商國家統一的政治與憲法問題,直至完成國家統一的偉大事業。 先軍後政為“胡馬會”提供了契機 所謂“胡馬會”是指台灣海峽兩岸的最高政治領導人胡錦濤與馬英九的直接會 面與會談。自2008年馬英九在台灣選舉獲勝擔任“總統”以來,“胡馬會”就成為 兩岸關係中一個備受關注的議題。“胡馬會”的議題是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特定 歷史時期產生的。目前,胡錦濤與馬英九分別在中國的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擔任最 高領導人。胡錦濤在2002年的中國共產黨十六大上當選為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此後 又相繼擔任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 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目前是中國大陸地區的執政黨、政權與軍隊的最高領導人。馬 英九在2008年經選舉就任“中華民國總統”,在2009年中國國民黨第十八次代表大 會上宣誓就任國民黨主席,是目前中國台灣地區的執政黨、政權與軍隊的最高領導 人。依據兩岸各自政治體制的規定,胡馬作為兩岸最高政治領導人的任期將延續至 2012年。屆時,台灣地區的“總統”大選和大陸地區的中共十八大都可能導致兩岸 領導人或其領導職務的變動。所以,在2012年3月之前至今這一期間,客觀上存在著 胡馬作為兩岸最高領導人會面的條件。 從政治發展史看,不論是在國與國之間還是在一國內部,最高領導人之間的會 面與會談作為雙方往來關係的最高層次,即所謂的峰會,不僅能夠意義非凡,而且 解決相互關係中難題的能力也是非凡的。如果這種峰會在雙方往來關係中是空前的, 那麼往往能夠成為雙方關係發展進程中意義重大的里程碑,在突破前進途中的障礙、 開通進展道路方面能夠產生決定性的作用。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中,“胡馬會” 如能夠實現,將會在更高水準上取得里程碑意義的突破性進展。 “胡馬會”能否實現以及應如何實現,應放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之中進行 考察與分析。作為兩岸最高領導人之間的峰會,“胡馬會”不僅需要在兩岸關係和 平發展進程中再次取得突破性進展,具有實質性重大成果,而且還必須為兩岸關係 狀況所允許,即須要有實現的條件。“胡馬會”的實現取決於兩岸雙方及其最高領 導人的意願和意志。目前,從大陸方面看,實現“胡馬會”並不存在重大障礙;但 從台灣方面看,實現“胡馬會”的前景卻很不明確。台灣當局及其領導人已通過多 種方式與管道表示,雖然不拒絕和排斥考慮舉行“胡馬會”的可能,但迄今也沒有 堅定的決心與明確的計劃去實現“胡馬會”。 有兩種考慮制約著台灣當局及其領導人對“胡馬會”的態度。首先,如果“胡 馬會”未能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中取得實質性的重大突破與成果,那麼就失去 了實質性意義,也就沒有舉行的必要。其次,如果“胡馬會”要取得實質性的重大 突破與成果,那麼可能會在台灣島內與國際上招致強大的抵制與反對,難以為有關 方面所接受,甚至會導致未來的選舉失敗失去執政權。由此可見,實現“胡馬會” 的關鍵,是要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中取得重大突破與實質性重大成果的同時, 使台灣當局及其領導人判斷此舉能夠使其得到台灣島內主流民意的支持、以及得到 國際方面主要是美國與日本的理解乃至支持,有助於使其在2012年的大選中獲勝繼 續執政。 在ECFA簽署之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遵循先軍後政的路徑選擇為實現“胡 馬會”提供了明確契機與現實可能性。ECFA的簽署標誌著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在經濟 領域_的機制與制度框架的基本建立,也表明在經濟社會領域_已無重大的、有價值 的議題值得舉行“胡馬會”。但是,如果不將軍事問題與政治問題區分開來,如果 不繼續擱置政治問題而先專注於軍事安全問題,未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在更高 水準上再次實現突破就會遇到很大困難與很多障礙,“胡馬會”也會因台灣執政團 隊的各種顧慮而很難實現。ECFA的簽署標誌著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第一階段即以解 決經濟問題為主要內容的初級階段在機制上與制度上的基本完成。 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第二階段即軍事階段的大門由“胡馬會”來開啟,從而在 更高水準上再次取得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突破性、開創性進展,使“胡馬會”從形 式到內容上都具有了里程碑性質的重大歷史意義。此次“胡馬會”只是宣示雙方致 力於兩岸安全與台海和平的政治意願與意志,並開始通過平等協商著手解決兩岸關 係中的各項軍事安全問題,其目的只是在兩岸之間結束敵對狀態、終結敵對歷史, 為台海安全與兩岸和平建立起機制與制度的保障。由於“胡馬會”本身以及它所開 啟的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的整個軍事階段,都將擱置兩岸關係中的政治爭議、不 觸及兩岸政治定位、憲法與統一議題,所以,可以期待台灣當局及其領導人在全面 權衡各方面因素的基礎上,其對“胡馬會”的態度將會從消極與模糊轉變為積極與 明確。 “胡馬會”將啟動兩岸軍事安全事項協商進程,這一進程數年之後將導致在一 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終結兩岸敵對歷史,兩岸雙方達成 並簽署和平協議。“胡馬會”要使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在更高水準上實現突破, 進入第二階段即軍事階段,著手通過兩岸雙方平等協商解決兩岸關係中的重大軍事 安全問題。這將為兩岸人民帶來安全保障,保持台海局勢穩定,在做好必需工作之 後勢必會得到台灣人民與當政者的歡迎與支持,也能夠得到美國、日本以及國際社 會的理解與支持。通過“胡馬會”,將在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封死台獨之路, 消除台灣島內“台獨”選項的可能性。在“胡馬會”之後,主張與致力於“台獨” 的言行都將危害兩岸軍事安全問題的協商與解決進程,從而損害台灣人民的安全、 破壞台海局勢穩定。台獨勢力的倒行逆施將會受到台灣人民與當政者以及國際社會 的越來越強有力的制約。 同時須指出,“胡馬會”本身的目的、其所開啟的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軍事階段 的階段目的、以及該階段最後簽署的和平協定的內容都是有限的。其有限性的核心 在於擱置兩岸之間的政治爭議,不觸及政治定位、主權、憲法與統一等重大政治事 項。這種有限性將會打消台灣當局及其領導人的顧慮,避免現階段在台灣島內造成 重大爭議乃至對立,減少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阻力,也會減少美國、日本等國的疑 慮及其所設置的障礙。 兩岸雙方應在認真總結迄今所取得的經驗的基礎上,使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未來 的路徑與階段更為具體、更為明晰,將軍事安全問題同政治問題明確區分開來,在 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分為經濟、軍事與政治三個階段依次遞進向前走的問題上達 成一致認識。鑒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在經濟社會領域_已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在 兩岸雙方簽署ECFA之後,應根據兩岸關係的發展及時作出適當的政策與策略調整, 將“先經後政”轉變為“先軍後政”,繼續遵循“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步驟”。 未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應以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建立軍事互信機制與台海安 全制度框架在前,而以啟動政治問題協商進程、實現國家政治統一在後。前者是後 者的基礎與前提,而後者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目標。 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迄今在經濟社會領域_已取得了許多重要成果,但必須繼續保 持發展勢頭。為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新局面、實現新的突破,舉行“胡馬會” 應是兩岸雙方簽署ECFA之後兩岸事務中的重中之重。但是,只有在兩岸雙方執政團 隊都有意願的條件下“胡馬會”才有實現的可能,也只有在兩岸雙方共同努力之下 “胡馬會”的成果與效果才能最大化與最優化。鑒於目前台灣當局及其領導人對舉 行“胡馬會”的態度曖昧、猶豫消極,大陸方面可採取積極主動行動,通過出議題、 出創意並且設身處地為對方著想,引導和力促台灣當局及其領導人轉變對“胡馬會” 的態度。以先行著手解決兩岸之間的軍事安全問題增加“胡馬會”的吸引力,同時 繼續擱置兩岸之間的政治爭議問題以消除台灣島內以及國際上有關各方的顧慮。台 灣方面也應該對“胡馬會”採取積極態度,準備在特定條件下舉行“胡馬會”,為 台海和平與台灣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爭取切實保障。“胡馬會”如能實現,必將成為 中華民族文明史與兩岸關係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大歷史事件,實現兩岸雙 方的雙贏,造福於兩岸人民。馬英九及其執政團隊也將會因其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中所取得的成就而大大增強其在2012年後繼續執政的可能性。 結束語 只要兩岸雙方遵循互信增進與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客觀規律,循序在經濟社會 領域、軍事安全領域以及政治法制領域增進互信,先經濟社會繼之以軍事安全,先 軟性互信繼之以硬性互信,兩岸互信在不斷地累積與深化的基礎上,最終勢必會在 政治上也達到足夠的互信,從而在未來的某一天將能夠具備條件在一個中國原則基 礎上平等協商關於政治機制、政治制度以及立法諸項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