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獨”論述屬於“分解理論”,“獨台論述”屬於“分割理論”。〈論兩岸與 中國的關係〉一文建議,兩岸在相互定位時,可以併用“國家核心理論”與“部分 秩序理論”,前者確定兩岸同屬一中、“主權”宣示重疊,後者強調彼此在憲政秩 序上的分治,所提《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即是依此原則草擬。 在討論兩岸的政治定位後,我將撰文的重點暫時轉向兩岸的走向方面。“國家 核心理論”與“部分秩序理論”只處理了兩岸的定位,並沒有觸及兩岸的未來走向。 藉由歐洲統合的概念,我主張兩岸可以在“統”、“獨”、“維持現狀”之外,選 擇另一條道路,即“統合”。 由於長期在歐洲工作,對於歐洲統合自然別有一番體悟。從1992回到台灣,在 政治大學外交所兼任教職起,即開設歐洲統合的課程。在1998年完成《歐洲統合: 政府間主義與超國家主義》一書,對歐洲統合的理論、進程、政策、發展做了探討。 該書並獲得當年度“行政院新聞局”給的重要學術獎並給予出版補助。在討論兩岸 統合時,歐洲統合是我重要的思想啟發。歐洲統合自然不同於兩岸統合,因此,我 習慣用“歐洲統合經驗”一詞,而非“歐洲統合模式”或“歐盟模式”。 歐洲統合是以每個成員國“主權”獨立為基礎,並不一定以統一為目標;兩岸 統合則是主張在整個中國內部開始統合,為最終統一創造合理且雙贏的進程,簡單 地說,兩岸統合可以做為國統綱領中程階段到遠程階段的過渡,也可以做為和平發 展期的兩岸結構與共同政策形成方式,以發揮兩岸重建或鞏固兩岸重疊認同的功能。 我希望給“和平發展期”一個制度性的名稱,稱之其為“統合期”。 春假期間,兩岸統合學會正式對外成立,以原有民主行動聯盟的學者為主,另 外增加了不少在兩岸關係上有鑽研的學者。與2004-8年民主行動聯盟運作方式相同 的地方在於,每做一件事,我們都預先建立起完整的論述;不同之處在於,民主行 動聯盟主要以社會運動方式來表達立場,兩岸統合學會主要則以發展學術組織、舉 辦學術研討會、出版等方式來推展理念。 《中國評論》2009年4月號所刊登的〈論兩岸統合的路徑〉,是兩岸統合學會成 立以後第一次向外界具體建議兩岸關係應該努力的方向。該文主張兩岸可以從七條 路徑著手,推動兩岸的和平發展。分別是:強化兩岸的文化統合、建立包括“華元” 在內的貨幣統合、推動各項議題的經濟統合、創造整個中國的身分認同,例如發行 “中華卡”。在兩岸安全認同方面則提出了“兩岸安全相對化與階段化”的概念, 也對兩岸共同參與國際社會方面提出了看法,並認為兩岸和平協定的簽署是兩岸和 平發展能夠持續且不逆轉的基礎,建議兩岸應以不逃避的心態,儘速面對此一問題。 〈論兩岸統合的路徑〉正式揭示出了兩岸統合學會未來的七大工作方向,也是 我們的七大夢想,期盼兩岸有識之士共同推動。 〈論兩岸與中國關係〉與〈論兩岸統合的路徑〉兩文基本上已經將兩岸定位與 走向兩大方向的論述做了清楚的交待,接下來就是進入細部性的再論述工作。 2009年5月1日,當時的日本駐台代表齋藤正樹不甘寂寞地又拋出日本政府長期 的觀點,發表了“台灣地位未定論”的看法。齋藤這個看似不友善,但卻是反映日 本政府心態的談話,自然引起了台灣內部的高度關切。李登輝拍手叫好,民進黨也 認為言之有理,國民黨的態度基本上是不滿,但是也並沒有強硬的反應。 齋藤的談話讓我決定從台灣這十幾年政治立場的轉變切入,談談台灣到底是如 何看待自己對於未來的選項,是統?是獨?還是根本拿不定主意,完全是“邊走邊 看,等著瞧”的政策心態。〈從“台灣地位未定論”到“台灣前途未定論”〉一文 在《中國評論》2009年6月的發表,其目的在探索國民黨對於台灣未來前途論述的改 變緣由與過程。 冷戰前期,美國一方面與“中華民國”維持外交關係,但是另一方面卻對“中 華民國”這個“友邦”所擁有的台灣持“台灣地位未定論”,這當然是國際間少有 的事。一直到1972年的上海公報,美國正式放棄了“台灣地位未定”的主張,接受 台灣是屬於中國的一部分,只是沒有清楚說出屬於兩岸的哪一個中國政府。在冷戰 期間,兩岸進行的是代表權的爭奪,台北與北京均視統一為唯一的選項,差別在於 誰統一維。這段時間,台灣前途只有一個選擇,就是追求統一,而且是要統一大陸。 一直到1991年的國統綱領,台北仍然將統一做為唯一的前途選項,但是在實際 的政治行為上,自1994年起李登輝開始,已經弱化了統一選項的正當性。到了1999年 提出“特殊國與國”,2002年陳水扁提出“一邊一國”,台灣在走一條“憲法統一”、 “政策獨台”、“行為分離”的相互矛盾道路。 1996、2000、2004、2008四場“總統”大選,外表看起來是民主化的必要過程, 但是主導這些大選的卻是台灣未來前途的統獨爭論、族群鬥爭,是一場“獨”向 “統”宣戰的選戰、更是一場民進黨以本土政黨自居,壟斷愛台灣論述的征戰過程。 從衝突的性質來看,這十餘年來,台灣內部進行的是一場不流血的“民主內戰”, 而不是一個學習真正民主的民主化進程。 1996、2000、2004三次大選,都是主張“台獨”的候選人贏得選舉。1996年看 似國民黨獲勝,最後發現李登輝根本不是孫中山的信徒,反而是台獨的導師。2008年 國民黨算是真正贏回了政權,這一年應該是結束台灣民主內戰的日子,確定“中華 民國”前途的大方向。但是國民黨執政以後,沒有重新恢復國統會,也沒有重拾國 統綱領,在前途問題上,反而是以“不統、不獨”做為主張。 如果說在1996-2008年期間,國民兩黨對於台灣前途有不同看法,但是在2008年 馬英九執政以後,台灣前途未定已經是國民黨的政策主張了。目前台灣內部並沒有 形成一個兩黨均能接受的大論述,國民黨要走“擱置爭議、維持現狀、不統不獨” 的“台灣前途未定論”道路,民進黨要走的卻是“清楚通往台獨”的路線。 沒有方向,不會有論述,更難形成一個完整的政策,很遺憾地,台灣正處在這 種“缺少方向、論述與政策”的階段,如此下去,不僅不利於台灣的發展,也很難 取得與大陸的共識。 2009年1月中旬,我與北京的許世銓先生在上鳳凰衛視的“震海聽風錄”節目的空 檔,談及兩岸學術菁英應有必要就兩岸未來的和平協議問題進行討論。經過了近五 個月的準備,同年6月間,在許世銓先生的安排下,兩岸統合學會與清華大學法學院、 中美關係研究中心在清華大學舉辦了一場“兩岸關係高級論壇:兩岸和平協議”的 研討會。主人之一的王振民院長在現場發表一篇〈“一國兩制”下國家統一觀念的 新變化〉文章,他在文中提出以下看法:“如果統一是必然的,那麼能夠維持現狀 的統一當然就是最好的統一方式。至於是否叫做‘一國兩制’並非問題的關鍵”。 長期對於兩岸關係的研究,我對於兩岸定位的看法曾有不同的表述,但是核心 觀點並沒有多大的改變。從最早期所提出的“一中兩國”,其中“一中”是指“整 個中國”,即“中華民國”加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那個階段“統一”是唯一的選 項,因此,“一中兩國”並不隱含著中“國會”走向分裂的說法。但是在李登輝將 “一中”去政治化與去“憲法化”,而將其僅視為歷史、地理、文化、血緣上的概 念,而且統一不是唯一選項,並且提出本質上是“兩(外)國論”的“特殊國與國” 後,我在後來新的著作中將兩岸定位改以“整個中國內部的兩個平等政治實體”或 “整個中國內部的兩個憲政秩序主體”等方式表達。這些不同的表述都有一個共通 點,即兩岸目前存在著三個主體,一個是整個中國,它雖然沒有一個在整個中國行 使中央權力的政府,但是由於兩岸目前的“憲法”均還是“一中”,因此,“整個 中國”仍是一個法人,而它的權力,暫時由一個在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另 一個在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共同行使。從法律面來說,兩岸存在著三個主體, 一是整個中國,另外兩個是北京的中國與台北的中國。 長期的社會運動夥伴,更是尊敬的學術界大師黃光國教授,嘗試簡潔地將“整 個中國內部的兩個憲政秩序主體”簡化為“一中兩憲”,並在2005年以《一中兩憲: 兩岸和平的起點》一書為名出版。 “一中兩憲”簡潔地為目前的兩岸政治定位做出了論述,意指目前兩岸均屬一 中,但是也存在著兩部“憲法”,這兩部“憲法”所反映出來的就是兩岸之間制度 的不同,因此,如何協調、融合這兩部“憲法”就成為兩岸應該努力的方向。 或許是因為“一中兩憲”推出的時刻,正是台灣民粹最高漲的階段,“修憲”、 “公投”是台灣政治舞台的重要戲碼,在這樣的時宜背景下,“兩憲”的提法,又 讓人覺得與“兩國”差異似乎不大,北京也會認為,如果接受“兩憲”,等於同意 台灣未來可以透過包括公投在內的憲政程序,而造成兩岸永久分裂的事實。 我反覆地思索,在整個理論的建構上,必須更完備地將兩岸定位與目標一起標 示出來,而且要與北京的論述做接軌。王振民院長文章的觀點,以及在研討會時的 看法,讓我重新閱讀與思考鄧小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立論精神。在與謝大 寧、黃光國教授多次討論後,我提出了“一中三憲”這個主張。在《中國評論》2009年 8 月發表的〈一中三憲:重讀鄧小平的“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就是在這樣的因 緣背景下產生。 “一中三憲”既是兩岸的政治定位,也是兩岸的未來政治目標。〈一中三憲〉 一文等於是把前一篇文章〈論兩岸與中國的關係〉再進一步地做了分析。透過各種 協定的簽署、共同體機制的產生、共同政策的施行,讓“整個中國”,即第三憲逐 漸實體化與“憲法”化。從這個角度來看,第三憲等於是兩憲上面的大帽子或大屋 頂,也可以看成是連結兩岸的橫樑。第三憲的第一塊基石就是《兩岸和平發展基礎 協定》,透過這個兩岸必須遵守的協定,第三憲即已有了開始。 在對“一中三憲”做了清楚地論述後,再轉向另一個面向,即對兩岸統合做進一 步的理論論述。在《中國評論》2009年10月號發表了〈共同體:兩岸統合與第三憲 的樑柱〉一文,對於共同體在未來兩岸統合階段做了理論性的分析。 這篇文章從兩岸最重要的“認同”問題出發,對於為何國民黨重新執政,兩岸 交流日益頻繁,但是彼此的重疊認同愈來愈遠、對於統一的認同也是愈來愈低等問 題提出了分析。該文分別從功能理論、新功能理論檢視後認為,只是物質性的經貿 交流,無法產生重疊的認同,只有透過政治性的安排,才能夠增加認同的共識,在 這一方面,歐洲統合的經驗可以為兩岸統合提供相當多的參考經驗。 兩岸統合是一種“合中的分、分中求合”的過程,更是一種“互為主體、共有 主體”的結構,它與傳統的“統”、“獨”不是一個主體就是兩個主體的結構主體 不同。在處理兩岸憲政認同問題時,最好用加法,而不要用減法或排除法,透過共 同體與共同政策的設置與運作,兩岸可以相互學習,共同推動治理,如此可以達到 逐漸強化對第三憲重疊認同的結果。 如果“一中三憲”是兩岸法律的框架,那麼“共同體”則是讓整個框架能夠更 為堅實的樑柱。透過兩岸協議所形成的共同體愈多,兩岸統合的實質內涵就愈豐富, 而這些協議都是“第三憲”的基礎。 〈共同體:兩岸統合與第三憲的樑柱〉一文發表前,9月中旬兩岸統合學會與中國 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在北京舉辦“兩岸和平發展路徑”研討會。透過余克禮所長 的安排,兩岸菁英學者再一次就兩岸政治定位展開討論。在這次會議中,我們向北 京的朋友深入分析“一中三憲”與“共同體”等概念,北京的朋友則提出一個關鍵 性的問題:如何讓兩岸和平發展不可逆轉,兩岸如何建立基本互信。 這些問題的確很重要,如果沒有基本互信,兩岸任何發展都可能只是權宜之計, 也可能只是為謀私利的手段而已,現階段的和平發展終究可能是鏡花水月、海市蜃 樓。回到台北以後,我立刻著手寫了一篇〈論建立兩岸互信〉一文,後來在《中國 評論》2009年11月發表。 該文認為,兩岸如果要建立互信,就首先必須了解對方所堅持的底線在哪裡? 對於北京來說,“一個中國”是北京不可能退讓的底線,因此,任何台獨的期待都 是不切實際的幻想,對於台北而言,是“憲政地位”,除非是兵臨城下,台灣內部 的主要政黨不可能在這個問題上讓步。如果兩岸能夠在這兩個核心問題上取得共識, 那麼兩岸的基本核心共識就可以建立。 至於如何讓兩岸的基本互信不再逆轉,雙方透過和平協定的簽署是必要的第一步。 兩岸在“一個中國”與“憲政平等”的基礎上成立共同體,是確保兩岸和平發展並 走向統一與不可逆轉性的必要措施。“沒有自信就沒有互信”,是我們在討論兩岸 如何建立互信時必須有的認識,把未來放在期待對方的讓步或屈服並不是個智慧與 理性的選擇,能夠體會對方的核心需要,用同理心去處理爭議,才是真正的有自信。 2009年底,ECFA是否要簽署在台灣社會引發爭議。ECFA應該是個純經濟的協議, 但是由於兩岸的特殊狀況,帶有了高度的政治意涵。這場爭議背後顯示的是,台灣 到底應該如何看待與中國大陸的關係。民進黨不會不希望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但是 偏好認定兩岸關係是一種國與國間的睦鄰關係。國民黨在這一方面則顯得有些模糊, 不同場合有不同的表述。依照“憲法”,兩岸是“中華民國”內部的兩個“地區關 係”,但是當李登輝提出“特殊國與國關係”時,也是全國民黨為其背書,2007-8國 民黨為了反制民進黨的“入聯公投”,也提出了包括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在內的 “返聯公投”。國民黨的“台灣前途由2300萬人共同決定”與民進黨的“台灣前途 決議文”已經沒有多大差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