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兄弟說成兩岸定位的表述


(張亞中)



  中共人大會議3月14日閉幕時,溫家寶在舉行記者會提及兩岸關系時,特別再度
提出“讓利說”,另外,溫家寶又特別提到,台灣方面對他的另一句重要談話卻少
有報導。他說:“我看到台灣的報紙,很大的篇幅報導關于讓利的論述。可是我在
在線訪談時講了兩句話,后面還有一句話因為我們是兄弟,這句話就鮮有報導”。
這句沒有被廣泛教導的話,就是“兄弟說”。

  從溫家寶先生所強調的邏輯來看,如果兩岸沒有“兄弟關系”,就不會有“讓
利”考量。因此,“兄弟說”与“讓利說”是一体的兩面。 
3月23日馬英九出訪南太平洋時,在回答中評社記者提問有關溫家寶的“讓利說”和
“兄弟說”時提出“同民族說”做為回應。馬英九說:“兩岸人民都屬于中華民族,
這是我們一貫的看法,而且這也是事實,我們也不反對”。 
“兩岸人民同屬中華民族”的“同民族說”,是否等同于“兄弟說”?希望藉此次
慶祝政治大學歐盟暨兩岸統合研究中心揭牌研討會時,表示一下淺見,并為“兩岸
定位”做一詮釋。 

  國際体系的關系种類:敵人、對手、朋友、親戚 

  國際關系學者喜歡用“体系”來描繪國際關系的架构与彼此成員之間的關系,
一般人則習慣以什么樣的“社會”或什么樣的關系來描繪彼此之間所處的環境,以
及人与人之間的關系。 

  國際關系中的社會建构主義論者,將國際体系區分為三种:一种是將其他成員
當作“敵人”的“霍布斯國際体系”; 第二种是將其他成員視為“對手”的“洛克
式國際体系”; 第三种是將其他成員視為“朋友”的“康德式國際体系”。 

  將國際体系做不同分類的目的之一,在于容易清楚地了解,每一個体系內部成
員是如何地互動。 

  在“霍布斯國際体系”中,由于把對方看成是“敵人”,因此,“武力軍備”、
“結盟”都是必要的選擇,他們認為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和平与安全。例如冷戰時
美蘇所形成的關系就是一种“霍布斯式体系”。 

  在“洛克式國際体系”中,彼此把對方看成是對手,而不是敵人,因此雙方并
不會選擇用武力來對抗。在面對爭執時,成員國愿意協商、接受用國際建制或國際
組織的規范,來解決彼此之間的爭議。美國、中共、日本的目前關系可以視為“洛
克式体系”。 

  在“康德式國際体系”中,彼此將對手看成是朋友,成員之間有共同的基本价
值与信念,因此,經常選擇雙邊協商處理爭議。美國与歐盟、澳洲的關系可以歸納
為“康德式体系”。美國与歐盟、澳洲都是屬于西方文化世界,彼此對于一些問題
的處理方式并不會有太大的歧見,因此,他們相信很多問題可以坐下來談。 

  雖然以上三种体系有差別,但是成員國間都屬于一种“异己關系”,成員之間
不會有“讓利說”。 

  我們可以將社會建构主義所主張的体系再擴充一個共同体關系的“莫內式國際
体系”,用它來詮釋目前歐盟各成員國間所形成的關系。在這個体系中,成員之間
的關系是“互為主体、共有主体”,它們彼此間相互獨立,但是也共有一些超國家
与跨國家的組織,在一些領域也有著共同政策。在“莫內式國際体系”內几乎不可
能發生戰爭,成員彼此已經形成一個命運共同体。它們所創造出來的和平,我們可
以稱它為“共同体式的和平”或“統合式的和平”。如果我們用通俗的話來說,歐
洲聯盟成員間的關系已經發展成一种“親戚”關系,他們比“朋友”關系更緊密,
在這個体系中,有可能存在著大國對小國的“讓利說”。 

  兩岸的關系种類:敵人、對手、朋友、親戚、父子、兄弟 

  “敵人”、“對手”、“朋友”、“親戚”等不同的關系定位都出現過在兩岸。
前三种与國際体系的關系种類相同,第四种“親戚”的形成方式則不同。歐盟所建
立的“親戚”關系是憑藉著“共同体”所形成。“共同体”這個家園內的“親戚”
關系是后天經由政治力量所創造出來的,而兩岸“親戚說”則是建立在共同的文化
血緣的基礎上。 

  在冷戰期間,兩岸關系基本上是一种“敵人”的形態,雙方不僅有軍事上的對
峙,在國際參与上也是“零和”競逐。“敵人”關系所顯示出的是雙方的不信任,
在冷戰時間,雙方擔心對方是否會顛覆或取代自己的政權,而在1990年以后,則又
多了一個台灣是否會獨立的變數。就目前兩岸關系而言,北京認為,“敵人”關系
的基礎只存在于“台獨”這個可能選項。至于台北,只有少數台獨基本教義派會將
北京視為“敵人”。雖然在互動上,雙方政府已經不以“敵人”相待,不過,由于
基本互信不夠,雙方迄今沒有放棄武力對峙。 

  台北泛綠的支持者,將北京視為“對手”与“朋友”者均有之。視為“對手”
者,認為北京的最終目的是統一台灣,因此必須要強化台灣本土力量,并且不要在
經濟上對大陸過于依賴。李登輝可以算是這种主張的典型人物。視中國大陸可以為
“朋友”的泛綠者,希望兩岸能夠發展成為一种“睦鄰關系”,他們愿意与北京友
好,但是屬于一种“外國關系”的友好,也希望与大陸發展經貿關系,因為他們也
了解台灣不可能忽視大陸這個龐大的經濟体,但是他們對于中國大陸沒有任何政治
重迭認同。蔡英文、呂秀蓮等絕大多數的泛綠者均是這類主張的支持者。 

  台北泛藍的支持者,也有不少將北京在經濟上視為“對手”或“朋友”,但是
在認同上,仍然認為兩岸同屬中華民族,如果要更清楚的界定,這些泛藍者在政治
認同上更多視中國大陸為“親戚”。 

  所謂“親戚”,可以是“親如兄弟”,也可以是“遠親”、也可以是近于兩者
的“表兄弟”關系。(以“兄弟”描繪,不涉及性別暗示,讀者也可以用“姊妹”
界定之)。如果“中國”是兩岸共同的姓,那么,在台北支持兩岸為“親兄弟”關
系者,則主張一個是“台北(“中華民國”)政府的中國”(簡稱台北中國),另
一個是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中國(簡稱北京中國)。如果認為兩岸只是
“表兄弟”或其它親屬關系,那么,“中國”這個姓就不是必須堅持的,“中華民
國”与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兩岸各自的姓,兩者是同屬中華民族的兩個國家,不是同
屬“一個中國”的兩個政府。學術界通常將支持這种論述的定義為“獨台”論者。

  冷戰時期,兩岸處于對峙,但是雙方均承認自己是中國,兩岸的沖突是“親兄
弟”互爭正統的沖突。1991-1993年國統綱領期間,兩岸也主張自己是中國,那時的
兩岸,雖然仍有敵意,但是國民党在基本立場上認定雙方為“親兄弟”關系,不否
認對方的治權,也期盼北京尊重台北的治權,就像兄弟應該尊重各自家庭的管理權
一樣,不過,那時候,北京的憲法体系,并沒有改變將兩岸視為“中央与地方”的
“父子”關系,“一國兩制”是北京所主張的解決之道。 

   1993年以后,國民党改變了“一個中國”的內涵,將“一個中國”變成了“歷
史、地理、文化、血緣”上的概念,到了1999年李登輝提出“特殊國与國”,等于
在認知上,确定兩岸已經有不同的姓,雖然還有親戚的特殊關系,但最多也只是
“表兄弟”的關系了。 

  簡單來說,1993年以前的“一中各表”,是兩個“親兄弟”相互表述,誰才能
夠代表整個家庭,但是1993年以后的“一中各表”已經把兩岸表述成“表兄弟”的
關系,已經沒有“同屬一個家庭”(即“一個中國”)的前提。到了2002年陳水扁
提出“一邊一國”后,“一中”已經不必再“各表”,更可以丟掉了。 

  兩岸關系的應有定位:親兄弟關系 

  無論是“敵人”、“對手”、“朋友”、“父子”、“表兄弟”關系,都不是
兩岸現有關系的法理寫照,也不是未來兩岸關系應有的定位。 

  兩岸目前的現狀有三:第一、兩岸均為“一中憲法”,雙方的主權宣示均涵蓋
對方,這一點即确定了雙方為“一中”家庭內的一家人關系,而非只是血緣上的親
戚關系;第二、兩岸各在其領域內享有完整的治權,兄弟都已經成年,要互相尊重
對方的自主權。兩岸不是中央与地方的“父子”上下關系,而是一种兄弟的平行關
系;第三、兩岸權力不對稱。就像兄弟兩人并不一定有相同的發展,有的會賺錢,
有的會讀書,在外面社會上的影響力也不一定相同,但是在家庭內的法律地位是平
等的。我們可以這么說,目前兩岸的法理定位,就是一种“親兄弟”的關系,這也
是北京方面愿意“讓利”的理由。 

  如果台北方面不再談一中,只提兩岸同屬中華民族的“同民族說”,那么兩岸
就已經不屬于“親兄弟”的關系。而如果台北根本的放棄“一中”,希望只与北京
發展成“朋友”關系,相信到那個時候,北京大概沒有興趣會將台北當成朋友,而
會視台北為“數典忘祖”的背叛者,把兩岸當成“敵人”關系。 
北京与香港的關系,在法律上是“中央与地方”的關系,香港基本法源出中共憲法,
因此,中共憲法与香港基本法的法源關系上是一种“父子”關系。溫家寶再次提出
兩岸為兄弟關系,表明了兩岸不會是一种“中央与地方”的父子關系,這是對兩岸
關系极大善意的表示,更可以看成是一個政策上的宣示,可惜,台北方面并沒有深
刻地体會到這個看法的意涵。 

  從傳統的中國文化來說,“兄弟”關系是一种家人關系`,在這個基礎之上,
“讓利”是再自然也不過的事,我想,溫家寶要表達的應該是這個觀點,他的“兄
弟說”應該指的是“親兄弟”而非“表兄弟”或一般有血緣關系的親戚。至于馬英
九所強調的“同民族說”,所呈現的只是一种廣義的親屬關系,可疏可遠,應該与
溫家寶的認定還有一段不小差距。這也是我們主張兩岸定位應該“一中同表”而非
“一中各表”的道理,畢竟,“各表”可能把兩岸關系表到三千里以外了。 

  兩岸應該要做的是讓現有的兄弟關系再确認化,台北方面應該承諾不分裂整個
中國,即堅守“一個中國”原則。另外,即使兩岸的物質權力目前有不對稱的情形,
北京方面也應該接受台北為一個在法律上平等的兄弟,以“親兄弟”之情相待。 

  我們很高興看到北京對兩岸定位的論述已經悄悄地從“父子關系說”轉換為
“親兄弟說”,成為北京對台的新思維,我們也希望馬英九能夠從“同民族說”提
升到“親兄弟說”,讓兩岸在定位上有明确地交集。 

  我們認為,未來的兩岸和平協定就是确認兩岸為“親兄弟”關系的協定。兩岸
統合學會所倡導的“一中三憲”就是“親兄弟”關系的法理确認,“兩岸統合”則
是兩個親兄弟在分治多年后,如何再共同重建整個家庭的必由路徑。 

  (作者 張亞中 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兩岸暨區域統合研究中心主任、兩岸
統合學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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