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台灣各媒體紛紛報導,馬英九邀集府院首長座談,“要求各部會即 日起應稱呼對岸‘中國大陸’或簡稱‘大陸’,公文書禁止使用‘中國’,以回歸 憲法架構的兩岸定位。” 儘管民進黨有人指責“兩岸一國稱謂”為“矮化主權”,但習法又曾任前朝要 職的蔡英文,僅含糊地“質疑”馬英九“用很限縮的、保守的、退步的方式來解釋 現行法規結構”。蔡英文比任何人都清楚,台灣自1991年第一次“修憲”至今的二 十年間,雖經七次“修憲”,歷經“凍省”及地方區劃變動,但現行“憲法”既是 一部“一中憲法”,也始終“堅持國家統一”。而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 制定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清楚定義“台灣地區”為 “指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大陸地區”則為 “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因此,不論是依據增修條文或現行法律,兩 岸定位都是“一國兩區”,不可能有其他種“解釋”。 眾所周知,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state of China),儘管朝代政權更替, 具有幾千年歷史的中國一直是延續的,也始終是同一個國際法主體。台灣海峽兩岸 的問題,從來只是中國的內政範疇,而兩岸復歸統一,不過是要解決“上世紀四十 年代中後期中國內戰延續的政治對立”。 我們認為,大陸在改革開放30年的基礎上繼續發展建設、和平發展,已使統一 的物質基礎、必要條件更加堅實,這不僅讓台灣民眾現在就因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得 到“和平紅利”,在統一後必能享有更大的利益。另一方面,我們也清楚認識,唯 有當台灣主流民意“化獨趨統”,台灣人民恢復國家認同,並對實現中華民族復興 產生榮譽感,統一的充分條件才能實現。對於後者,我們以為馬政府責任重大,也 一再提醒,“不統”與無限期、無統一目標的“維持現狀”,既有違憲之虞,也無 法止住兩岸人民的認同繼續斷裂。 基上,我們以為,從年前要求在野黨承認“九二共識”,到年後要求公務機關 採用“兩岸一國稱謂”,馬英九終於走出“只經不政”、“只易不難”的格局,這 不僅有助於增進兩岸政治互信,也對恢復台灣民眾的國家認同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當然,在離總統大選只剩一年之際,又面對著謝長廷的“憲法共識”、蔡英文 的“和而不同,和而求同”、新黨的“和而不獨、和而求統”等諸多論述,馬英九 若想把兩岸政策作為其執政的最大政績,也讓藍營選民知道“為何而戰、為誰而戰”, 就必須更有自信地提出完整全面的兩岸論述。 具體而言,我們以為,馬政府應一方面開放陸客自由行,擴大陸資來台,以期 增加就業機會,一方面應加速社會改革,讓基層群眾因分享到“和平紅利”,也能 體會到“有感復甦”。在歷史與中文的中學教科書修訂方面,馬政府應更積極全面 地掃除李扁時期的“去中國化”與“文化台獨”,以確實達到撥亂反正之效。在改 變社會氛圍方面,馬政府應考慮恢復國統綱領與恢復國統會的運作,使台灣社會擴 大討論兩岸統一的話語權,進而促使統一成為更多台灣人的選項。 (本文作者紀欣係台灣的中國統一聯盟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