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簽訂和平協定之台灣視角


郭震遠



  去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我受台灣夏潮基金會資助赴台訪問研究一個月,“兩岸
簽訂和平協定之台灣視角研究”,是我的主要課題。 

  2008年5月以來,遵循“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原則,兩岸經貿關係首先取得
了一系列重大的突破性進展。同時,兩岸關係中的一些重大政治問題,特別是兩岸
簽訂和平協定問題,雖然沒有進入兩岸協商談判的議程,但卻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的進程中,日益受到關注。進入2011年以來,針對2012年1月的選舉,國民黨、民進
黨都分別在各自的競選綱領中,直接或間接地提及兩岸簽訂和平協定問題,充分顯
示了這一問題的重要影響。 

  過去幾年中,關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問題,台灣的學界、政界人士發表了不少
看法。利用訪台機會,我搜集、瞭解了相關看法,對台灣人士關於兩岸簽訂和平協
定問題的立場和觀點,有了更全面、深入的認識。

 台灣人士的觀點 

  近年來,台灣人士對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問題,發表了不少看法。這些看法具
有明顯的多樣性。這預示,未來兩岸實際推進簽訂和平協定的進程,必將十分艱難。
 

  1、關於兩岸是否應簽訂和平協定 

  在台灣人士關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問題的認識中,兩岸應該,或者說需要簽訂
和平協定,算是僅有的共識。這表明,在支持、歡迎實現台海和平已成為台灣主流
民意之一的大背景上,兩岸簽訂和平協定問題,已成為台灣島內不同立場、利益的
人士,都必須正視的現實問題。 

  2011年10月17日,馬英九在“黃金十年”終結篇記者會上宣稱,“未來十年當
中,兩岸在循序漸進的情況下,審慎斟酌是不是洽簽兩岸和平協定”,表明了他認
為兩岸應該簽訂和平協定的基本看法。其實在此之前,馬英九已幾次表明了兩岸應
該簽訂和平協議的看法:2005年8月,“兩岸結束敵對狀態,簽訂和平協定”納入國
民黨黨綱以來,馬英九一再發表關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言論,主要有:2006年12月
為專任國民黨主席發表的“黨的改革與台灣源景”、2007年6月發表的競選綱領、2008年
5月發表的“就職演講”,以及此後多次接受國際媒體採訪等,都明確展現了關於兩
岸應該簽訂和平協定的政見。這些表明,2005年8月以來,馬英九和國民黨一貫認為,
兩岸應該簽訂和平協定。 

  蔡英文在成為民進黨的,2012年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的候選人後,雖然一直以
抽象、空洞,甚至強詞奪理的語言,論述其兩岸關係政策,企圖掩飾其“和平台獨”
目標,企圖矇騙台灣選民,但沒有明確反對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甚至在其對馬英九
關於兩岸洽談簽訂和平協定言論的猛烈抨擊中,也沒有對兩岸簽訂和平協定本身的
批判。事實上,蔡英文在無可回避中,也提出兩岸應該或需要建立所謂的和平、穩
定架構的看法。2011年8月提出的民進黨“十年政綱”中,實際就是蔡英文的競選綱
領中,就提出“兩岸都應和而不同地在現實的基礎上,和而求同地經由尋求戰略互
利,發展有利於雙方各自和平發展之穩定機制”,“在互動中逐步建構多層次、多
面向‘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解決問題,維持穩定之建設性雙邊關係”。2011年
9月13日,蔡英文在美國企業所的演講中稱,“儘管兩岸各有主張,但不應影響雙方
達成一個有利於和平與發展的互利協議”,“在認知雙方的不同與共同的目標之後,
兩岸應建立一個穩定互動架構”。在這些言論中,當然沒有提及“和平協議”,但
所謂的“互利協議”、“穩定互動架構”,與“和平協議”的不同,也許只有蔡英
文本人清楚,但又無法明言。值得注意的是,呂秀蓮、蘇進強及其他一些綠營人士
也有類似表現。他們在攻擊兩岸簽訂和平協定將“徹底喪失台灣主權”時,卻並不
攻擊兩岸簽訂和平協議本身。呂秀蓮甚至聲稱,“早在2004年民進黨政府便主動鼓
吹建立兩岸和平互動架構的主張。” 

  與政界人士關注兩岸是否應該或需要簽訂和平協定不同,台灣學界人士似乎並
不關注這一問題。儘管各有政治立場,但學界人士的相關言論,基本上都不涉及這
一問題。顯然,學界人士相對比較尊重事實,瞭解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大形勢,承
認兩岸簽訂和平協議已難以阻止,所以,與其爭論是否應該或需要簽訂兩岸和平協
定,不如對和平協定本身做更具體、深入的討論。

  2、對於兩岸和平協定定位的看法 

  迄今,世界上簽訂的各類和平協定,並沒有統一的規範,也沒有固定的內容。
但可以認為,所有已簽訂的和平協定,都是確認並保證結束戰爭狀態、實現並保持
和平狀態的文件。兩岸如果簽訂和平協定,其定位也應該如此。但台灣人士對於兩
岸簽訂和平協定的定位,存在不同的看法。 

  馬英九在其“黃金十年”中,雖然提出“兩岸洽簽和平協議”,但並未具體說
明對這一協議的定位。不過,在隨後馬英九的相關言論中,十分清楚地表述了他對
於這一協議的定位。10月18日馬英九會見美、日人士時稱,“和平協議不是去和大
陸談統一問題,希望將已獲得的和平延續下去,並需要考慮是不是用和平協定的方
式,能夠讓它制度化”。10月26日馬英九在國民黨中常會上強調,“‘兩岸和平協
定’的立場其實就是‘不武’,無關‘統獨’,目的是將兩岸‘不武’的現狀制度
化”。其實,馬英九和國民黨自2005年8月以來,一直視兩岸簽訂的和平協議為:鞏
固、保持兩岸和平狀態的文件,而不是處理兩岸“統獨”問題的文件。顯然只是處
理兩岸關係的“中間性”文件。 

  從陳水扁到蔡英文,綠營人士除了進行批判,從不提及兩岸和平協議。他們一
再鼓吹的是,所謂的“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實際上是企圖以此取代兩岸和平
協定。按蔡英文在其“十年政綱”中的說明,“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是,“雙
方應在對等、互惠的原則下,,尋求解決兩岸相關問題的路徑,建立機制。,在互
動中逐步建構多層次、多面向之‘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解決問題,維持穩定
之建設性雙邊關係”。顯然,他們所追求的是,台灣作為“獨立的主權國家”,與
“中國”之間的一個所謂的“國際協議”。對此,蔡英文在2011年10月21日的聲明
中明確宣稱,“過去民進黨政府曾經提出和中國建立和平穩定互動架構協議,關鍵
在於,民進黨政府是以主權國家立場提出這項政策,而且相關內容是在建構正常互
動、平等交往、循序發展的可長可久的兩岸和平關係,與中國所提以一個中國原則、
結束內戰為宗旨的和平協議,毫不相干”。實際上,這正是綠營的一貫立場和認識。
據信參加“十年政綱”起草的陳忠信,2009年12月就曾表示,“到了扁政府時期,
不斷主張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陳水扁不提和平協定,而是提出兩岸‘和平互
動的穩定架構’,如此最不傷害台灣的基本立場”。 

  台灣的學界人士雖然各有政治立場,但對於兩岸和平協議的定位這一具有高度
政治性的議題,並沒有對立性的分歧。他們的認識主要集中於兩個問題:兩岸和平
協定是國內性協定,還是國際性協定;兩岸和平協定是中間性協定,還是終極性協
定。關於第一個問題,學界人士普遍認為應是國內性協議。迄今,台灣學界人士提
出的十余份關於和平協定文本,無一例外地冠以“兩岸”名稱,“兩岸和平合作協
定”、“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兩岸和平框架協定”,等等。這充分顯示了,
這些人士對於兩岸和平協議是“兩岸”之間的、即一個國家內部協議的認定。雖然
具偏綠色彩的學者質疑,“台灣與中國若是在這種‘一個中國’的大框架之下去談
和平協議,就落入台灣是中國叛亂之一省的陷阱了”;但這種質疑正表明了,對於
兩岸和平協議只能是一個國家內部協議的默認。關於第二個問題,學界人士都認為
兩岸和平協定應是中間性協定,而不是關於兩岸關係的“終極協議”,即是兩岸統
一前的兩岸關係安排,而不是關於實現統一的兩岸關係安排。這一點在台灣學界人
士提出的,關於兩岸和平協定的文本中有充分表現。在這些文本中,或者在“前言”
中、或者在條文中,都有關於和平協定的中間性協定的認定,“在國家統一前”、
“在兩岸正式實現統一或以其他方式確定新的法律關係之前”,等等。 

  3、對於簽訂兩岸和平協議的條件的看法 

  簽訂兩岸和平協定,是兩岸關係最重大、最複雜的問題之一,必然需要具備必
要條件才能實現。對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條件的論述,主要是政界人士參與,而
學界人士基本沒有參與。更值得重視的是,相關論述並沒有集中於,簽訂兩岸和平
協定所需的“直接條件”,即兩岸結束敵對狀態、實現並保持和平狀態所需的條件;
而集中於相關的“間接條件”,甚至“無關條件”,例如“民意高度支持”、“尊
重民主的機制”等等。 

  2011年10月17日,馬英九在發佈其“黃金十年”終結篇的記者會上宣稱,十年
內審慎斟酌是不是洽簽兩岸和平協定,“這樣做是有前提的,第一就是國內民意高
度支持,第二我們國家有確實需要,第三必須要在國會監督的情況下,才會邁出這
一步”,明確提出了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條件。隨後他又提出簽訂兩岸和平協定的
所謂“十大保障”,特別在10月20日的記者會上提出,“未來要推動兩岸和平協議,
一定會先交付台灣人民公投。公投沒有通過,我們就不會簽兩岸和平協議”,從而
把“公投通過”明確列為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條件。實際上,馬英九一向堅持類似
的條件。例如,2006年1月27日,馬英九在“黨的改革與台灣願景”中提出,“國民
黨執政後,一定在‘不改變現狀’、‘台灣優先’、‘和平共處’與‘對等協商’
的四項原則下,尋求兩岸結束敵對狀態,簽署和平協定”;2009年12月30日,馬英
九在接受德國媒體採訪時表示,“唯有大陸尊重台灣的民主制度,不否認台灣的政
治現實,放棄預設的政治前提以及撤除針對台灣的飛彈,談判才有可能在對等、尊
嚴和互惠的原則下進行”。顯然,五年多以來,馬英九關於兩岸簽署和平協定的條
件,已經由涉及兩岸關係的“直接條件”,演變為涉及台灣島內接受程度的“間接
條件”。 
  2011年10月18日以後,蔡英文在對馬英九的抨擊中,一再強調對簽訂兩岸和平
協定的所謂“三個堅持”,即她和民進黨關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設定的條件。“第
一,堅持主權:堅持‘中華民國’與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任何兩岸
協商不能預設‘一個中國’為政治前提。第二,堅持民主:堅持2300萬台灣人民享
有決定台灣前途的權利,任何涉及變更台灣現狀的政治協商結論,必須交由台灣人
民透過公民投票決定。第三,堅持和平:堅持中國必須撤除對台灣的武力威懾,只
有中國明確放棄對台動武的企圖才是真正促進台海和平的基礎”。很明顯,這“三
個堅持”與兩岸簽訂和平協議無關,實際上只是蔡英文、民進黨企圖推進“和平台
獨”的基礎。 

  4、對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應包括的主要內容的看法 

  如果說台灣政界人士主要關注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必要性和條件,那麼台灣學
界人士則更關注其主要內容。所以,在政界人士基本沒有關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
應包括的主要內容的相關論述的同時,學界人士卻對此已多有涉及。但需指出的是,
除了2004年2月扁政府拋出的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中,“一個原則,四大議題”
涉及相關內容之外,其他綠營政界、學界人士都沒有提及過兩岸和平協定的內容。
這當然反映了,他們對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問題的回避。台灣學界人士所設想的兩
岸和平協定,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兩岸的平等地位:不僅突出台灣與大陸在具體的兩岸事務中,而且突出在國際
事務中都具有平等地位。這可說是台灣人士所提出的協議文本的核心內容,在所有
文本中,貫穿始終。 

  2)建立兩岸的政治互信:主要通過對“不統、不獨、不武”實質性的機制化、法
制化,建立並保持兩岸之間的政治互信。明顯地強調了,“保持現狀”對於建立並
保持兩岸之間政治互信的基礎性意義。 

  3)建立兩岸的軍事互信:主要通過降低所謂的大陸對台灣的軍事威脅,建立和保
持兩岸的軍事互信。如果說對於建立兩岸政治互信,還提出台灣“不獨”,以回應
大陸的“不統”的話;對於建立兩岸軍事互信,則完全針對大陸與台灣的所謂軍事
力量“不平衡”問題。
  4)關於擴大台灣的“國際生存空間”:主要通過所謂的,台灣與大陸“平等”或
“共同”參與國際事務,實現台灣的擴大“國際生存空間”。這是所有文本都高度
關注的一個問題。 

  5)關於兩岸之間事務、爭議的處理:主要通過兩岸共同設立協商機構、互設辦事
機構,經過平等協商予以處理。值得注意的是,雖然一些人士提出,兩岸簽訂和平
協定需有所謂的“國際監督”,甚至具體提出應有美、日或聯合國的參與。但在所
提出的文本中,除一份提出“並由公正之第三者如新加坡加以檢視”之外,其餘文
本均無類似提法。顯然,所謂的“國際監督”並不被台灣學界人士普遍認同。 

  影響台灣人士觀點的主要因素 

  台灣人士關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問題的觀點,實際上是他們對於兩岸關係總體
認識的反映。所以,兩岸關係及其發展變化,以及台灣島內政局及其發展變化,必
然對之有決定性影響。但這兩個因素的影響程度、側重面各不相同,而且往往互相
交織、共同產生影響。 

  1、兩岸關係及其發展變化的影響 

  兩岸簽訂和平協議,是兩岸關係中無可回避的重大問題。所以,台灣人士對於
這一問題的觀點,十分明顯地受到了兩岸關係及其發展變化的重大影響。 

  兩岸實力對比消長變化及其未來發展變化趨勢,對於台灣人士普遍認為兩岸應
該或需要簽訂和平協定,有決定性影響。兩岸實力對比,大陸強、台灣弱的態勢已
經不可逆轉地確立,而且還在不斷強化之中。實現並保持台海和平,已成為台灣生
存與發展的唯一選擇。對此,不同政治立場的台灣人士,可以說已基本形成共識。
但仍然存在明顯的差異。馬英九及國民黨強調,“大陸是威脅,大陸也是機遇”;
蔡英文及民進黨則強調,“中國崛起關係著台灣的安全與發展”。所以,馬英九認
同兩岸簽訂和平協定,而蔡英文鼓吹建立兩岸的“和平穩定互動架構”。 

  2008年5月以來,大陸的對台方針、政策,以及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突破性進展,
以及給台灣民眾帶來的重大利益,不僅對於台灣人士關於兩岸應簽訂和平協定,而
且對於兩岸簽訂的和平協定的性質、內容等的認識,都有不可低估的影響。台灣人
士關於兩岸簽訂的和平協定,應是“中間性協議”,而不是關於“統獨”的“終極
協議”,就明顯反映了台灣人士既希望改善兩岸關係,以獲取相關利益,又對兩岸
統一多有疑慮的心態。同時,三年多來,兩岸經貿關係取得的一系列重大突破性進
展,對於台灣人士希望大陸能在軍事、國際事務方面做出更多讓步,肯定有不小的
影響。 

  此外,蔡英文對於大陸方面可能容忍“和平台獨”的幻想,是其堅持鼓吹建立
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的重要原因。 

  2、台灣島內政局及其發展變化的影響 

  兩岸簽訂和平協定,就是兩岸事務。但在台灣的現實狀況下,島內政局及其變
化對於台灣人士關於這一問題的看法,卻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台灣人士關於兩岸
簽訂和平協定的條件的考慮,明顯地受到島內政局及其發展變化的決定性影響。 

  對於台灣民意的民粹式回應,是對台灣人士關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條件的考
慮有著決定性影響的因素。現在,歡迎和支持實現並保持台海和平,已成為台灣主
流民意之一,所以,台灣不同政治立場的人士,都對此表示認同;而對於民意的誤
讀和盲從,則導致了對如何鞏固和保持台海和平的重大分歧。嚴重的是,對於所謂
的堅持“台灣主權”、“民主價值觀”等,也被不同政治立場的人士做為民意所認
同,並成為他們提出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條件的根據。諸如國民黨的“四個原則”、
民進黨的“三個堅持”等。在台灣地區領導人的選舉中,這種對民意的民粹式地回
應,更成為了台灣人士提出兩岸簽訂和平協定條件的直接原因。2011年10月17日以
後,馬英九先後提出的“三個前提”、“十大保障”,以至於“公投”,就是典型
的事例。蔡英文的“三個堅持”,則更為突出。 

  很明顯,兩岸關係及其發展變化,主要促使台灣人士對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問
題的思考,保持在兩岸關係的框架之中;而台灣島內政局及其發展變化,卻主要促
進台灣人士從島內政治鬥爭、政治利益出發,考慮兩岸簽訂和平協定問題。需要重
視的是,正是這後一情況已經並將繼續導致,兩岸簽訂和平協定問題的複雜化。 

 台灣關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觀點 
  對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進程的影響 

  儘管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裡,還不可能正式開始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進程;但現
在已經可能,也需要對於台灣人士相關觀點對這一進程的影響進行分析。根據對前
述台灣人士相關觀點的分析可以得知,一些觀點將主要對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進程
的啟動,產生重要的不利影響;但這一進程一旦啟動,這些不利影響將弱化,而另
一些觀點的積極影響將開始展現。 

  1、對於啟動兩岸簽訂和平協定進程的影響 

  兩岸簽訂和平協定進程的啟動,需要具備的必要條件,只應是與兩岸關係緊密
相關的。如前所述,不同政治立場的台灣人士,對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都提出了一
些條件,但這些條件或者僅與簽訂和平協議間接相關,或者完全無關。如果受這些
條件的制約,啟動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進程必將大為複雜化,甚至完全不可能。這
將是台灣人士的相關觀點,可能對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最重要影響。 

  馬英九和國民黨對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所設定的條件,經歷了一個變化過程。
如前所述,2006年12月馬英九提出了,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四原則”,即四項條
件;2009年12月馬英九又提出了新的“四項原則”。這兩個“四項原則”,或者說
四個條件,雖然具體內容不同,但共同的基本特點是,把本應做為簽訂和平協定的
內容,做為簽訂和平協定的條件。無論“不改變現狀”、“和平共處”,還是“尊
重台灣的民主制度”、“放棄預設的政治前提”、“撤除針對台灣的飛彈”無不如
此。把應談判的內容作為條件,這實際上就是明顯地試圖把台灣的意圖強加於大陸,
從兩岸關係的歷史和現實看,都是完全不可能實現的。如果始終堅持這些條件,那
就不可能啟動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進程。2011年10月17日馬英九提出了“三個前提”、
“十大保障”,以及“公投”等條件。這些條件最基本之點就是,把台灣民眾對於
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接受程度,作為啟動兩岸簽訂和平協定進程的條件。這明顯地
本末倒置,還沒有達成協定,談何接受?雖然提出這些有著明顯的選舉考慮,但如
果以後堅持這些條件,在台灣的實際狀況下,無疑是給啟動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進
程,設下了難以克服的障礙。

  2011年10月18日以後,蔡英文一再強調的“三個堅持”,雖然針對馬英九提出
的兩岸“洽簽和平協定”,因而可視為其對於啟動兩岸簽訂和平協議所設定的條件,
但實際上與簽訂兩岸和平協定完全無關,而只是重申其“和平台獨”所需要,所期
盼的政治基礎。對此的強調,只是表明了蔡英文和民進黨堅決反對兩岸簽訂和平協
定的一貫立場。所以,如果民進黨重新執政,完全不可能啟動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
進程。 

  2、對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進程開始談判後的影響 

  兩岸關係的現實狀況表明,啟動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進程面臨諸多困難,不可
能較快實現。但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大趨勢必將持續發展,所以兩岸簽訂和平協
定的進程終將啟動,甚至不排除比人們的預期更早地啟動。特別值得重視的是,進
程一旦啟動,很可能快速推進,以比人們預料更快的速度,完成整個進程。 

  台灣學界人士關於兩岸和平協議的定位,以及對其相關內容的設定,當然明顯
地維護台灣的利益,但基本立場還是促成兩岸和平協定的簽訂。所以,兩岸簽訂和
平協定進程一旦啟動,首先,表明兩岸建立了關於應促進完成這一進程的基本共識,
這當然具有重要的積極意義;其次,雖然大陸不可能全盤接受台灣人士對兩岸和平
協定內容的設定,但由於這些設定基本上都在兩岸關係的大框架之中,因而具有兩
岸進行討論、談判並達成妥協的可能和較大空間。顯然,台灣學界人士在兩岸簽訂
和平協定問題上比較務實的態度,將對於推進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進程產生積極影
響。 

  上述分析表明,台灣人士關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觀點,如果囿於島內政治鬥
爭,則將對於兩岸簽訂和平協定的進程產生明顯不利影響;而如果能夠務實地回歸
兩岸關係本身的框架,則將對於該進程產生積極影響。所以,台灣人士,首先是政
界人士,只有擺脫民粹式思維的影響,真正以台灣民眾長久、根本的福祉為重,才
能對兩岸簽訂和平協定,這一關係台灣生存與發展的重大問題,做出正確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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