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共識”是兩岸關係特殊階段發展進步的產物 近來,關於“九二共識”的話題又成了兩岸政治人物、媒體、學者熱議的話題。 作為兩岸關係中重要的原則問題,兩岸的執政當局都非常謹言慎行,而兩岸學者卻 有充分的空間,站在學術民主的立場上,發表各自的見解,對台灣問題學術研究的 “系統”健康是有益的。 長期以來,兩岸執政當局和學者對“九二共識”的理解出現不同調。在大陸看 來,“九二共識”的內容是,海協與海基會達成的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 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單就語言結構本身來看,雙方的表述方式是“各自 以口頭方式”,表述的內容是“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大陸所理解的 “九二共識”的核心內容是“一個中國的原則”(簡稱“一中原則”),已經非常 準確地體現了“九二共識”內涵;而台灣當局堅持的卻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簡稱“一中各表”)。台灣的表述是基於保持“中華民國”國體,為兩岸關係交 往乃至未來的政治談判保留一個具有對等高度的政治實體,在台灣看來,這是他們 不可妥協和退讓的底線。 應當說,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能夠有這樣的進步是一個了不起的成就,雙方均 從各自的政治立場和兩岸關係的現實出發所達成的“九二共識”雖然是政治妥協, 但更是兩岸關係發展進步的產物,是一種避免糾葛的政治智慧,為兩岸關係的進一 步發展,留下了模糊的政策空間。 我們充分尊重“九二共識”的地位和作用,承認“九二共識”仍然是當前處理 兩岸關係的基石。但是也要清醒地認識到,“九二共識”也仍然存在局限,只有在 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中,凝聚兩岸共識,減少政治猜忌,建立政治互信,在“九二共 識”基礎上推動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用中華民族的智慧,和兩岸都能接受的方式, 實現兩岸關係的最終解決。 “一中原則”的兩個範疇 “一中原則”實際上是存在兩個範疇之中,一是兩岸之間的內政範疇,如無任 何外人介入,可喻為關起門來處理家事;另一個範疇就是國際間的外交範疇。“一 中原則”兩岸之間的對話會有彈性,但在國際背景下的論述則完全沒有彈性。 (一)保持彈性的內政範疇的“一中原則” “九二共識”的“一中原則”之所以保留了“各自口頭表述”的彈性空間,是 因為當時台灣方面認為,大陸的“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沒有 各自表述,“九二共識”根本無法達成。隨著時間的推移,特別是台灣的中國國民 黨的再度執政,大陸的執政黨和政府與時俱進、審時度勢,已經完善和豐富了“一 個中國”原則的內涵(在內政的範疇),大陸表述的“一個中國原則”其內容已是 “大陸與台灣同屬一個中國”,這是符合中國的歷史、照顧兩岸現實,體現了兩岸 融合、共享一個中國主權的善意,也是具有前瞻的表述。台灣方面應當清楚地體認 到,大陸的“一中原則”在內政範疇的發展,實際上已經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 邁上了新的台階,是未來兩岸關係政治協商的新起點。 (二)保持剛性的國際外交範疇的“一中原則” 外交的和國際範疇的“一中原則”,顯然與兩岸之間政治對話所表達的“一中 原則”內涵有明顯的分別。大陸方面在處理國際外交承認上,仍然要清晰而堅定的 表達中國的代表權,這是無法撼動的鐵的原則。在國際範疇,“三段式”論述(世 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 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仍然是不可顛覆的原則,是剛性的,是沒有彈性的。無論是現 階段“一中各表”還是兩岸未來進一步達成的階段性政策,並不能改變中華人民共 和國在國際上處理國家之間關係時所奉行的“一個中國”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 國際上的中國代表權,在兩岸未實現統一之前也不因兩岸的政治談判而有所鬆動, 這是國際政治的現實使然,也是台灣方面所需要體認的。 現階段兩岸關係的基本現狀 “主權完整,治權分立”,是當前兩岸關係的最為客觀和現實的基本現狀,是 兩岸關係發展的現實的起點。 (一)台灣的政治生態制約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 筆者始終以為,兩岸關係如果放在理性思維之中並不見得有多難,雙方的合作 和未來統一的好處是可以推演和評估出來的,難在雙方在情感上的糾葛和政治上的 缺乏互信。這主要體現在台灣方面,台灣的政治人物和民眾有心障:一是內心的不 舍,放不下情感和理不出情緒,無法割捨的“中華民國”國家之尊的情結;二是恐 懼,他們認為大陸是所謂威權體制,擔心台灣的未來充滿不確定性;三是政治人物 所擔心的還有無法駕馭的台灣政治生態,與大陸談判,可能導致被視為親中賣台, 在道義上被選民拋棄而終結政治生命。這些恐怖和不安就是心障。政治人物趨利避 害的政治實用哲學,使台灣的政治人物和部分民眾不願意面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所 帶來的巨大的利益和榮譽,不斷阻礙和延滯兩岸政治關係的理性對話。從近些年台 灣方面的動向看,以大陸的政治制度作為延滯兩岸關係特別是政治關係協商的藉口, 在本已複雜糾結的兩岸關係上添加新的變數製造新的障礙。 (二)兩岸情勢與博弈 大陸與台灣在體量大小上不可同日而語,所以兩岸關係的博弈大陸和台灣各取 攻勢和守勢。從雙方達成“九二共識”的情勢上看,大陸既要推動兩岸關係的和平 發展,又要遏制台獨勢力做大。台灣兩大政黨首要是獲得勝選爭取執政,台灣具有 特殊的政治生態,即使是有利於台灣的長遠利益和全局利益的政治原則,如果不利 於勝選,也可能迫使執政黨或在野黨將其放棄或暫時擱置。如兩岸糾纏於國家主權 代表,則是無法破解的爭議。如果放棄了兩岸關係近20年的曲曲折折歷程所沉澱下 的理性思維,放棄了近3年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巨大進步和積累的共識,兩岸關係 的處理只能陷入停滯。 兩岸政治談判雙方的主體地位 (一)對話主體的地位對等 兩岸政治談判是雙邊區域政府的談判,是一國內部事務的具有談判資格的兩個 主體的談判。首先要確立雙方的談判地位和尊嚴對等。大陸不因為體量大而壓制台 灣,輕侮怠慢台灣;台灣也要在談判中有誠意明事理,避免挑起無謂衝突。大陸不 對台灣所轄區域的治權發表意見,同理,台灣也不對大陸所轄區域的治權發表意見。 (二)平等主體之間的體量不對等 兩岸政治談判有沒有不對等的地方?這是一個敏感且複雜的問題。 兩岸的政治談判不對等也是客觀存在著的現實。一是兩岸國際政治地位並不對 等,這是毋庸置疑的,儘管兩岸關係屬於內政範疇,兩岸談判極易觸及內戰之後分 裂分治雙邊均堅持的“國家形態”;二是兩岸治權的不對等,這也是顯而易見的; 三是兩岸的掌握資源和實力的不對等。只要是任何存有客觀精神的人,都無法否認 兩岸關係並不完全對等。 無論是現階段兩岸關係的處理還是未來兩岸政治協商,都面臨兩岸關係上大陸 的“大”與台灣的“小”的現實關係。筆者以為,由此延伸的背後深義是,兩岸政 府在現實對民族的貢獻和未來對民族的責任大小也存在差異。不回避兩岸關係的大 與小問題,是因為現實中無法回避。台灣內部無論是執政還是在野的藍綠兩黨以及 各方人士,都十分在意兩岸交往中“主權”“對等”尊嚴,都很在意兩岸關係中台 灣是否被“矮化”。可以預見的是,未來兩岸一旦開始政治談判,兩個主體之間的 地位之爭,仍然是一道繞不過去的“坎”。在處理大與小的關係上,我們的先賢已 經留下了充滿智慧的原則“大事小以仁,小事大以智”。 兩岸關係民間研究的熱忱和憂慮 (一)化解“中華民國”難題 台灣著名企業家--聯電名譽董事長曹興誠先生先後五次在台灣自費登報,闡 述了他關於簽署《兩岸和平共處法》的建議,強調“兩岸要和平統一,必須由尊重 ‘中華民國’開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副會長張銘清2010年在《中國評論》六月 號發表專文《尋求兩岸和平發展路徑之我見》,提出“要尊重歷史、尊重現實。堅 持以人為本,就要認真考慮到台灣同胞因為歷史的原因形成的看法,要特別尊重人 民願望,特別要尊重台灣現狀和台灣各界人士的意見,釆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辦法, 不使台灣人民蒙受損失”;上海東亞研究所章念馳所長在《中國評論》發表文章, 主張“為解決‘中華民國’難題創造條件”;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兩岸統合學 會理事長張亞中2010年5月21日在旺報發表文章,談兩岸主權、治權等;2010年5月 19日聯合報發表社論《面對“中華民國”、北京應檢討“砍頭論”》一文,呼籲北 京應正視“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 (二)確實不可回避的“中華民國”難題 對上述專家學者的立場,筆者附條件地理解。所謂附條件理解就是大陸正視 “中華民國”政府的存在,但不能導致出現“兩個中國”亂局。大陸如何正視“中 華民國”的存在事實?大陸執政黨歷來是務實的,也是有原則的,而這些原則也是 一貫的,兩岸談判不能出現可能導致法理或現實的國家分裂的任何主張,諸如“兩 個中國”、“一中一台”、“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的主張。聯合報“主權共 生”的主張,是指一個兩岸共同建構主權的過程,“未來的中國”由“中華民國” 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所共同建構。這樣的提法就出現了“兩個中 國”的亂局,這是大陸執政黨和政府所不能接受的,即使兩岸目前處於分裂分治的 狀態,但是中國的主權因為沒有異族侵略或分割並沒有滅失,無論是大陸還是台灣 的政權,都是中國人的政權。 (三)張亞中先生的主張令人欽佩 張亞中先生認為,兩岸主權重迭、治權不完整。主張的兩岸定位包括兩個重要 內涵:一是兩岸承諾不分裂整個中國,亦即雙方互相確保主權重迭,整個中國的主 權不是經由“共生”而成,而是要確定目前宣示重迭的整個中國主權由兩岸“共有 與共享”;二是在治理層次上,兩岸是平等的憲政秩序主體,並透過統合共同體機 制累積共同治理。張先生認為,只有“一中三憲、兩岸統合”才能為兩岸政治難題 找到解決之道。 張亞中先生還指出了“一中各表”的困境,指出兩岸一旦進入政治協商,沒有 “一中同表”是不可能達成共識的。也就是說,在主權的論述上,北京幾乎不可能 接受“各表”的“各說各話”。 兩岸有識之士在兩岸關係上還有若干理論,如球體理論,杯子理論,大屋頂理 論等等。筆者以為,張亞中先生以其高度的民族責任感、對兩岸關係的深入和宏觀 的把握以及嚴謹細密的學術風格,其在兩岸關係的一系列論述和著述對國家和民族 的貢獻是令人欽佩的。 (四)回應張亞中先生 張先生是主張“一中同表”的,張先生已經看到了“一中各表”的零和困境, 還非常有前瞻性地表明了“一中各表”的空洞化趨勢。同時張先生也站在台灣的立 場,非常在意“中華民國”的前途命運,進而提出在治理層次上,兩岸是“平等的 憲政秩序主體”。 憲政是與國家連接的法律政治概念。政府可以是憲政秩序的主體,因為國家的 治理是通過政府的組織形式進行的,國家是一個完整的主權整體,政府可以是按層 級設置或區域設置。大陸是否承認“中華民國”是憲政秩序主體,核心問題就是要 把“中華民國”看成一個具有對話資格的對話主體,這個主體就是雙方擱置了主權 代表爭議,謹作為中國兩個區域政府的一個方面的代表。在現階段,這種談判機制 的設置是否可行,大陸和台灣均未表明立場。筆者認為,大陸方面要有更高的姿態, 需要作出政治妥協。這是基於三種現實:一是“中華民國”是歷史上的中國;二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並沒有實現完全和充分的政府繼承;三是在一系列重大兩岸 和平發展和合作的重大事項上,大陸政府實際上已經和正在與在台灣地區行使治權 的區域政府進行了實質的對話和合作。在憲政上承認“中華民國”的歷史地位,並 在政治談判中表現出大陸的誠意和智慧。當然我需要特別指出,兩岸一旦進入政治 談判,都要回避和擱置作為國家主權代表的爭議,以共同維繫一個完整的中國。 張亞中先生的“一中三憲”“兩岸統合”以及在治理層次上,兩岸是平等的憲 政秩序主體,並透過統合共同體機制累積共同治理的主張,具有理論的自洽性和前 瞻性,但是筆者以為,現階段,可以暫時回避過於複雜的憲政問題(一中三憲)和 未來共同治理問題,集中雙方的智慧和誠意,解決好“一中同表”的課題。 把“一中同表”定位在兩岸是一個中國之內的兩個區域政府,一個是中國北京 政府,一個是中國台北政府,兩個區域政府共同宣示同屬一個中國,兩岸主權共享。 “一中同表”是大陸處理兩岸關係的政治邀約 (一)胡錦濤講話是大陸兩岸政策新的政治邀約 2008年12月31日,胡錦濤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座談會上的講話 就是恪守“一個中國”原則。他說,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不 容分割。1949年以來大陸和台灣儘管尚未統一,但不是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分裂,而 是上個世紀40年代中後期中國內戰遺留並延續的政治對立,這沒有改變大陸和台灣 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兩岸復歸統一,不是主權和領土再造,而是結束政治對立。 兩岸在事關維護一個中國框架這一原則問題上形成共同認知和一致立場,就有了各 方政治互信的基礎,什麼事情都好商量。兩岸應該本著建設性態度積極面向未來, 共同努力創造條件,通過平等協商逐步解決兩岸關係中歷史遺留的問題和發展過程 中產生的新問題。繼續反對“台獨”分裂活動是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必要條件。 胡錦濤講話重點強調了四個要點:一是再次確認的具有新意的“一個中國”的 表述(內政範疇),回避中國的國家代表權爭議,即兩岸同屬一個中國;二是“一 個中國”的原則是兩岸政治互信的基礎;三是在建立政治互信的基礎上,平等協商 歷史問題和現實問題;四是繼續反對台獨是兩岸的共同責任。筆者以為胡錦濤講話 是大陸兩岸政策的新的政治邀約,台灣將如何作出承諾,球已經在台灣方面了。 (二)“一中同表”仍然是擱置爭議 當兩種立場根本無法找到交集的時候,唯一的方法就是擱置爭議,就是擱置代 表權的爭議,就是把雙方的爭議放在“家”的範疇之中,奠定大陸台灣同屬一個中 國、共享國家主權的兩岸關係新的政治基石。如果在國際範疇糾纏中國的代表權, 兩岸雙方一萬年也談不攏。顯而易見的是,如果是在國際背景下各自表述的結果, 不是確認了一個中國,而是顛覆了“一個中國”。 避免爭議的擴大和兩岸關係的停滯,就是要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重新思 考兩岸政治關係的新表述。所謂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就是不能另起爐灶,就 是要堅定的確認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新表述”不能再停留在近20年前的各 自表述的立場之上,要以清晰的、雙方都能接受的、與時俱進的精神,重新思考兩 岸關係的新表述。 (三)共同表達兩岸和平發展反對分裂的政治意願 兩岸通過加深交流,建立互信,鮮明地承認:1911年孫中山先生所締造的中華 民國,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以民主共和體制建立的現代國家;20世紀20年代後期 以降,因國共兩黨的政治對抗以及上個世紀40年代中後期內戰導致的兩岸分裂分治, 中國並未實現政府的完全繼承和國家的完全統一。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在中國的大陸地區行使治權,原“中華民國”的政府,在中國的台澎金馬區域繼續 存在,兩邊區域政府雖然對國家代表權存在對立和爭議,但均堅持反對任何分裂國 家的行為,均堅持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的立場。在國家尚未統一之前,雙方理解並 尊重各自對中國代表權的堅守,是對國家統一、民族復興所願意承擔的政治責任。 (四)“一中同表”的完整含義 一中同表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共同表述”的含義,即兩岸共同表述雙方一致 確認的立場;二是表明兩岸的“共同歸屬”含義,即大陸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歸屬。 在內政範圍的兩岸政治對話就是“一個國家,兩個區域政府”(大陸地區和台 灣地區)之間的對話,通俗的說,就是關起門來在家對話,解決的是家的事。筆者 以為這是可以接受的,也是可以預期的。兩岸政治談判應當也可以回避國際外交範 疇的中國代表權問題,在未能達成共同的政治意願之前,保持兩岸國際關係現狀。 從法理上說,回避國家代表權或保持現狀的本質是兩岸對各自在國際上的國家代表 權問題予以擱置(互不提起),以避免出現“兩個中國”的尷尬。 從大陸既有的立場出發,也考慮台灣的可接受程度,大陸的善意和政治妥協就 是在兩岸談判中把自身也置於區域政府位階。兩岸若能達成政治互信,可否把“老 三句”擴充為新五句:(1)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2)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 (3)在兩岸政治談判的範疇內,兩岸政府都是一個完整中國下的區域政府;(4) 兩岸政府均一致認同,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5)在國家正式統一之前, 並不影響或改變兩岸政府在國際政治外交關係中既已存在的地位”。 綜上所述,“一個中國,共同表述”是未來兩岸政治互信的新坐標。 |